A. 請問海南省海口市的住宅用地能過戶嗎以什麼方式過戶最少錢
能過戶的,只是什麼方式的話,具體不了解!
B. 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怎麼過戶,都需要什麼手續
一、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二、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三、土地證轉讓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2)住宅用地怎麼過戶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C. 國有土地的住宅房怎麼過戶
到地稅局去
D. 拍買所得的國有住宅用地怎麼轉讓
進行買賣交易,到房管局辦理手續都可以轉讓。
E. 我買了一塊住宅用地該怎麼過戶
住宅用地不能買賣,是屬於集體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權。不能買賣。
F. 土地和房屋是如何過戶的
一、土地過戶:1、轉讓合同或協議;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專(原件校對後交屬復印件);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復印件)5、受讓方身份證(原件校對後交復印件)6、其他國土部門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房產過戶:房產證、雙方身份證、戶口、婚姻證明,繳納相關稅費,憑查檔單、繳費憑證辦理。稅費:1.契稅:90-144平米1.5%;90平米以下1%,贈與徵收全額3%。 2.營業稅5.5% (滿2年免交)3.個人所得稅:成交價1% 4.交易手續費 6元/m²5.轉移登記費 80元/件 。
G. 買了住宅用地的房子過戶時被告知只能轉商業用地才能過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版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的,應當徵得出讓方同意並經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批准,依照本章的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且根據通知,為加強對開發區建設用地的集中統一管理。開發區的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的利用總體規劃,並且納入了土地的利用年度計劃,在選址時必須納入城市的統一規劃管理。
農業用地轉為商業用地流程:
1、若是改變為商業用途的,那麼是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並且需先經過規劃部門的批准,也就是得先進行審批。
2、只要符合了城市的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就得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用地的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是掛牌等的方式公開進行,農業用地的原使用人及買受人都不得自行進行買賣。
H. 2015年住宅用地過戶費用
商業房產過戶來簡介:
商業房屋自在房屋用途上為非住宅,非住宅的房屋交易無論賣房人取得房屋產權超沒超過五年,在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時都要按規定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如果該房屋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時,所需稅費如下:
一、商業用房過戶費用
1、查檔費。收費標准為10元/件。由於商鋪不能落戶,故查檔費以件來收取。
2、買賣公證費。買賣公證費的是公證書上成交價的3‰。
3、契稅。商鋪的契稅為成交價的3%。
4、商業房產過戶稅費
a.個稅。個稅即個人所得稅,徵收標准為成交價的1%。不過如果商鋪屬於公司產權的話個稅即為成交價的20%
b.營業稅。營業稅是按成交價與原購房價差額的5.55%收取。
c.土地增值稅。1%
6、工本費。工本費是每本約240塊錢。
7、交易手續費。非住宅的交易手續費為8元/平米。
I. 國有土地房屋買賣怎樣辦理過戶手續
過戶辦理程序: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內使用證。
2、房屋連同容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
J. 國有土地怎麼過戶
國有土地過戶就是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可分為單位用地轉讓和個人住宅轉讓。
轉讓流程:
一、單位用地轉讓
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築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託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2、審查
接到申請後,承辦人應對資料及宗地情況進行詳細審查了解,凡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權屬不清、四鄰有糾紛的等不予辦理轉讓手續,並在15日內通知轉讓當事人。
如改變土地用途須有規劃部門意見。轉讓時需分割建築物的應有房產主管部門意見。
3、現場勘察
現場勘察應與有關資料對照核實。如需分割轉讓,應考慮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項權利等因素,並制圖確定四至、面積,必要時需經四鄰簽章認可。
4、地價評估,並提供報告書
審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轉讓價明顯低於市價的,建議市府優先購買;價格過高的,可建議採取必要調控措施。
5、填寫轉讓審批表
認真核對原批准文件、評估報告、規劃意見等資料,用途、價額、年期等內容填寫要完整、准確、字跡工整。
6、審批
審批內容包括費用表及轉讓審批表。費用表須經所長簽字後,經辦人攜完整轉讓檔案與轉讓審批表等報中心及局領導審查批准。
7、交納有關稅費
8、登記編號
審批後,也可在審批前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轉讓檔案、留產權科統一保存,按年度繳檔案室。
9、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經辦人依據補簽出讓合同、轉讓審批表、付款票據等,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審批表,可隨轉讓審批表同時報批。
二、個人住宅轉讓
個人住宅用地轉讓手續與單位宗地轉讓手續基本相同。除出讓土地外,其他個人住宅用地可以按劃撥用地對待,在辦理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須有宗地共有人同意轉讓意見;
2、個人轉讓應以當場簽押為准;
3、個人住宅轉讓時未繳納年租金者須繳納地價總額1%有償使用費後按劃撥土地使用權進行變更登記。
(10)住宅用地怎麼過戶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類型:
1、依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已簽訂出讓合同,交清地價後進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
2、已建建築物的出讓用地、行政劃撥用地和歷史用地,且產權屬同一主體的,在符合現行規劃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選擇轉讓他人改造或與他人合作改造的;
3、減免地價或交納協議地價的土地使用權轉讓;
4、為實現抵押權進行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造物、附著物轉讓;
5、人民法院裁定,需要處分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造物、附著物轉讓;
6、成片開發區土地使用權的轉讓。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讓金,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 25% 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3)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條件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4)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就是其中的一種。在轉讓過程中出讓方和轉讓方要注意相關事項,例如未按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就無法轉讓等。
國有土地過戶注意事項:
一、轉讓合同的形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二、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1、轉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轉讓方的轉讓主體資格進行核實。轉讓方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為國有或集體單位的,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
2、轉讓方也要認真審查受讓方的資信能力,包括銀行資金證明、有無重大債務糾紛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權轉讓後資金無法收回的結局。
三、轉讓價格評估事宜
在轉讓前,應該對土地轉讓價格進行評估。因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並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擔保
1、擬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瑕疵問題,是受讓方必須關注的重點。轉讓合同簽訂之前,必須去國土部門、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有無抵押與被採取司法限制。
2、鑒於有無土地權屬及相關爭議不易調查,加之受讓方的履約能力難以判斷,應明確雙方相互提供擔保。
五、有關稅費
轉讓合同簽訂之時,雙方應對有關應繳納的稅費項目、標准及數額進行咨詢,並對稅費負擔問題進行明確。根據有關規定,稅費的計算依據一般為土地成交價,若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的,則應以土地評估價作為計算依據。
六、土地用途及相關用地條件的變更
1、國有土地轉讓往往涉及土地用途變更問題,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尤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關條件能否變更、變更程序及費用負擔應在轉讓合同中約定清楚。
2、轉讓前的土地大多是工業用地、辦公用地等,轉讓後多為商業或住宅開發用地,不僅要經規劃部門變更土地用途,補繳土地出讓金,且須繳納相關配套費用。有的雖不改變土地用途,卻需改變出讓合同限定的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化率等用地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