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律問題:樓道里堆放的物品我有權力給扔掉嗎
樓道里的物品,盡管是私堆亂放,但是它也也私人的合法財產。要清理樓道里私堆亂放的物品,必須由物業發出通知,逾期沒有搬走的,當著無主物品予以銷毀。
⑵ 樓道內放置垃圾桶符合法律法規嗎
沒有太具體的相關規定,但如果垃圾桶的擺放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可以提出主張。相關規定的有《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第四節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間,第3.4.1條: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以及袋裝垃圾收集堆放點的位置要固定,既應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響市容觀瞻等要求,又要利於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機械化清除。第3.4.2條生活垃圾收集點的服務半徑一般不應超過70m。在規劃建造新住宅區時,未設垃圾管道的多層住宅一般每四幢設置一個垃圾收集點,並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間,安置活動垃圾箱(桶)。生活垃圾容器間內應設通向污水窨井的排水溝。第五節廢物箱第3.5.1條廢物箱一般設置在道路的兩旁和路口。廢物箱應美觀、衛生、耐用,並能防雨、阻燃。第3.5.2條廢物箱的設置間隔規定如下:一、商業大街設置間隔25~50m;二、交通幹道設置間隔50~80m;三、一般道路設置間隔80~100m;您表述的不太清楚,給您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您看一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法》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准,並採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和環境衛生設施標准配套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隨意傾倒、拋灑、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
⑶ 樓道里放垃圾桶的危害
危害方面應該來是影響環境衛生自,垃圾桶,又名廢物箱或垃圾箱,是指裝放垃圾的地方。多數以金屬或塑膠制,用時放入塑料袋,當垃圾一多便可紮起袋丟掉。垃圾桶是人們生活中「藏污納垢」的容器,也是社會文化的一種折射。
⑷ 住宅樓道有哪些消防安全隱患
一、樓道變身儲物間 私搭亂蓋存雜貨
二、高層缺少應急燈 消防栓櫃門生銹損壞
三、消防通道常閉不開 私家車亂停佔道
四、線路雜亂
位置低矮
五、消防設施難覓身影
六、居民安全意識薄弱
⑸ 我家樓道里,對門純放大量火災隱患垃圾,我該怎麼辦
居民樓的樓道就是居民的疏散通道,如果堵塞或有火災隱患可以直接報警,因為火災隱患的監督是所屬轄區派出所和消防部門的職責,公安消防都有執法權。
⑹ 用油桶裝5升汽油放家裡會有危險嗎
蓋子里有膠圈就不會揮發,危險是肯定有的,保存忌火、熱、靜電和沖擊,和被不知情的人誤動。
⑺ 關於物業小區高層住宅樓道內擺放垃圾桶違反消防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回停用消防設施、答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你們樓道屬於疏散通道!
⑻ 樓道內有人存放了好多煤氣罐,是否可打119讓他們來處理或者找什麼部門來處理
向消防部門舉報,此行為為危險因素,有消防部門處理危險因素。也可找政府市長熱線來協調處理。
⑼ 鄰居說我不該在公共樓道里放東西,是我家門口也不可以嗎
你不也說是公共樓道嘛,那當然不行了,即便是你家門口,那也內是公共的呀!試想一下容如果大家都佔用了自己家門口的公共樓道,那公共樓道還有嗎?即便有,那將變得多窄呀,大家都不方便不是。所以多從別人的角度考慮下,別只想自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