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取暖費是怎樣發放的
企業退休工人有取暖補助費,為啥事業單位退休工人沒有取暖補助費,退休工資都差不多?
2. 許昌市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補貼發放辦法,在哪能找到這個文件,在線等,急急急!!!
綜合以上因素,我公司職工住宅取暖費補貼的分類標准如下表所示:
3. 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暖費有何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職工冬季取暖補貼等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專稅函〔1996〕673號)規定屬,對企業職工冬季取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勞動保護費等支出,稅法規定允許扣除。但由於各地、各行業、各企業的情況不同,目前在稅法中規定全國統一適用的扣除標准尚有困難。
4. 公務員採暖補貼標准
行政單位抄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襲業單位,在職公務員住宅取暖費補貼,按當年10月份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計算,在職工勤人員住宅取暖費補貼,按當年10月份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崗位工資兩項計算。
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住宅取暖費補貼,按當年10月份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兩項計算。
(4)市直行政事業人員住宅採暖補貼發放辦法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發放取暖補貼後,職工宿舍冬季取暖費全部由個人自行繳納,單位不再報銷個人取暖費。
2、單位用自有鍋爐供熱的,財政和單位不再負擔與職工住宅供熱相關的鍋爐費用。
3、該項補貼經濟科目列 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級、取暖費款級科目下執行。
4、以往關於冬季取暖或烤火費的所有文件即行廢止。
5. 取暖費發放標准2017是多少
取曖補貼既沒有法定標准,也沒有國家標准,即使須供熱的省份也沒有統一的省定標准。主要當地政府,行業與用人單位根據本地,本行為,本單位的承受能力和實際情況來確定補貼方式與標准。
以太原師范學院為例,根據山西省教育廳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駐並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6】100號)的通知精神。
學院發放放2017年冬季取暖費的標准如下。在職人員按照所任職務、職稱發放,離退休人員按照離退休時所任職務、職稱發放。
關於印發《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規定:
1、停止福利供熱後,採暖費用採取多渠道籌集,由政府、單位、個人共同負擔;各級財政、單位用於職工供熱採暖的費用作為供熱採暖補貼由單位直接向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發放,變「暗補」為「明補」,採暖補貼可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2、積極穩妥地試行職工採暖補貼。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應綜合考慮職工住房標准、城鎮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職工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的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
供暖用戶申請採暖價格補貼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包括:用戶需要提交夫妻雙方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一方未有工作單位的,有工作單位一方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未有工作單位的一方提供居委會出具的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夫妻雙方均未有工作單位的,雙方提供居委出具的夫妻雙方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離異或喪偶的,有工作單位的到所在單位出具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並在配偶一欄註明情況,未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居委出具的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並在配偶一欄中註明情況,同時提交房產證復印件、單方身份證復印件。
另外,提醒用戶,相關證明提供單位,應規范性填寫「某某系我單位在職人員,該人員無單位採暖補貼」,「某某系我居委居民,該居民未有工作單位」並加蓋單位公章對事項的真實性負責,留有經辦人姓名和聯系方式便於進一步核實。
6. 2017年事業單位物業補貼標准為多少
一、採暖費於每年10月底前一次性向職工發放下一採暖季(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採暖補貼。補貼標准如下:
(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採暖補貼標准:正局級3700元、副局級3150元、正處級2750元、副處級2350元、正、副科級2100元、科員以下1850元。
(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採暖補貼標准:聘用在三級3700元、聘用在四級3150元、聘用在五級2750元、聘用在六級2350元、聘用在七、八級和25年(含)以上工齡聘用在九、十級2100元、25年以下工齡聘用在九、十級1850元。
(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採暖補貼標准:聘用在二至四級3150元、聘用在五至七級2750元、25年(含)以上工齡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級及聘用在八至十級2100元、25年以下工齡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級1850元。
(四)機關及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採暖補貼標准:高級技師2350元、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中級工與普通工人2100元、25年以下工齡的初、中級工和普通工人1850元。
二、物業費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不再承擔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的物業服務費,由職工與物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自行交納。同時,按月向職工發放物業服務補貼。補貼標准如下:
(一)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住房物業服務補貼標准:正局級310元、副局級260元、正處級230元、副處級200元、正、副科級180元、科員以下160元。
(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住房物業服務補貼標准:聘用三級310元、聘用四級260元、聘用在五級230元、聘用在六級200元、聘用在七、八級和25年(含)以上工齡聘用在九、十級180元、25年以下工齡聘用在九、十級160元。
(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物業服務補貼標准:聘用在二至四級260元、聘用在五至七級230元、25年(含)以上工齡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級及聘用在八至十級180元、25年以下工齡聘用在十一至十三級160元。
(四)機關及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物業服務補貼標准:高級技師200元、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中級工與普通工人180元、25年以下工齡的初、中級工和普通工人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