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東莞或中山買農村宅基地不合法,怎麼讓宅基地合法過戶
1、在受讓方從未以本人的名義申請過宅基地(一戶一宅)並且本人已經單獨立戶內的前提下,村集體內的經濟組容織成員是可以受讓宅基地使用權的;
2、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證的,受讓方的權益沒有法律保障,但只要對方自願,是可以受讓的;
3、在符合上述「1」的前提下,當事人雙方可以簽訂宅基地轉讓協議,並去當地的公證部門辦理過戶公證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 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⑵ 涉及繼承案件,中山市宅基地房屋會不會連地一齊列入評估范圍
土地法 第六十二抄條 農村村民一襲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這是國家要求農村群眾使用宅基地需要符合的幾個條件,不符合條件政府可以收回宅基地,還是講依法使用宅基地吧,別扯繼承了
⑶ 中山市農村自建房補辦房產證
目前大來多數農村的房屋權源證頒發情況都不一致。房屋產權證一般都沒有登記發證,土地證也是不全部登記發證的,有些地方僅採用宅基地的審批備案制度,有些地方可能什麼都沒有。所以,你家的房屋是否需要辦理,主要是看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管理部門的管理情況。農村房屋的管理部門一般是鄉鎮土管所。
對於農村土地上的房屋,其房產權利和土地使用權權利的行使,它與城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權利是完全不一樣的,它是要受到集體土地所有權的限止,因為這房屋一般是不能買賣的,土地使用權使用主體受到限止,只限於當地村民。
⑷ 農村自建房需要哪些證件
農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證和城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
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同城市房屋一樣,自建房也是有房產證的。因為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房屋這類財產只有辦理了登記,領取了房產證,才能證明你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農村建房也是有房產證的。
(4)中山市農村住宅擴展閱讀:
不適合建自建房
一、低窪之地
低窪之地易聚水,中國風俗把水稱為」財「,但低窪之地容易造成一瀉千里之勢,不利於積財。另處,低窪之地也容易積水,不利於出行,也會造成屋內濕氣過重,對人體不利。
二、剛填平的土地
如果宅基地之前是由大水溝或水塘剛填平的,不要著急在上面建房。因為這時地基還不扎實,地面很可能塌陷或裂縫,安全性差,一定要觀察一段時間,確定地基穩固後再動工。
三、農田
如果有機會將農田用用宅基地建房,一定要等農作物收割完後才能動工。否則,遺留在地里的農作物或樹根腐爛後,會影響地基穩固。
四、填平的垃圾場
最好不要用垃圾場做住宅用地。由於垃圾場長期堆放垃圾,產生的穢氣和細菌滲入地下,在上面建房對健康不利。如果必須要用作宅基地建房,一定要先進行清理和消毒,把表層土挖掉丟棄,填入新土。
五、填平的廢井
填平的廢井可能造成地下水滲出造成地基不穩,挖井太深造成地氣枯絕,廢井的濕氣或枯氣對家人健康不利。
參考鏈接:網路--自建房
⑸ 在中山市農村建一棟2樓100平方的房子大概多少錢左右
可以,土建及安裝每平米考慮400+100 這個是比較保守的,可能花不了這些!! 裝修專及傢具每平米考慮600+800 這個屬就是你說的比較簡單的裝修,所以你的15萬,你酌情增減,蓋房裝修及部分傢具足夠了。
⑹ 我是中山市東升鎮農村村民,這里村裡的土地分配是這樣的,優先考慮周邊用戶,就是住宅旁邊的地可以要多一
不合法,違反了土地使用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