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但是前提是要住夠五年,具體規定如下: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1)開發商賣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背景編輯: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
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B. 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嗎
1、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
2、經濟適用住房房產登記滿5年需上市交易,經住房保障部門審查。
3、對已列入3年城市舊房改造、基礎設施、公益設施建設計劃范圍的住房,經市政府批准,按當期市場價格扣除相關費用後回購。
4、政府不回購的住房,產權人補繳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所得後可上市交易。
(2)開發商賣經濟適用房擴展閱讀:
經濟適用房在別的國家和地區一般被稱為公共房屋,中國香港稱為居者有其屋,中國澳門稱為經濟房屋,中國台灣稱為國民住宅,新加坡稱為組屋。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城鎮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並按國家、住宅建設標准建設的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的管理費。
2007年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共同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對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開發建設、價格確定、交易管理、集資和合作建房、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C. 經濟適用房按商品房賣,這樣的房子能買嗎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折讓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1%~3%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價由7項因素(征地折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5%以內的利潤)構成。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價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上幾項因素綜合確定。並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價銷售。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經批准用於市場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商品房按銷售對象可分為內銷商品房和外銷商品房。
內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形式,經過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建成後用於在境內范圍(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出售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
外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政府外資工作主管部門的規定,通過實行土地批租形式,報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列入正式項目計劃,建成後用於向境內、外出租的住宅,商業用房及其他建築物。 為進一步簡化交易手續、刺激住房消費,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平穩的原則,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發文規定,除花園式住宅、部隊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標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內銷商品房、僑匯房、經濟適用住房,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動遷房、職工住宅和其他劃撥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統一歸並為內銷商品住房交易,銷售對象為中國境內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和改革開放後赴境外的中國公民。
2002年9月1日,北京市取消內、外銷商品房的區別。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推向市場的,並可以自由買賣交易的房屋都應該是一種商品。
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D. 經濟適用房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也可以賣房子嗎
可以取得預售證 經濟適用房必須取得預售許可證才可以銷售,否則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款項,不得發布預售廣告。所以建議查看。以保障您的權利。
E. 經濟適用房能直接從房產商手中買嗎
要是你確定你沒有受騙的話,就可以。畢竟少一個流通環節,中間人就少賺一份錢。
F. 開放商自留房是經濟適用房,請問能買嗎
已有一套經濟適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購買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購回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就要收答回,只要是以自己的經濟適用房戶口單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義購買商品房就要收回經濟適用房,如果自己父母戶口不在自己們的戶口本上,可以以父親名義購買商品房,不過不能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只要過戶到自己名下,經濟適用房也要收回。
總之,一旦擁有了經濟適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現的第二套房,不管這個第二套房是什麼性質的。不過可以先以父親名義把那個商品房買下來,然後等經濟適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時候賣掉,那個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
G. :開發商能不能把經濟適用房當商品房賣
不能,交易的時候得說好
H. 哪裡可以舉報開發商隨便買賣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專對經濟適用住屬房建設、交易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擅自改變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用地性質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罰。
(二)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或集資合作建房銷售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三)未取得資格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集資合作建房的,其所購買或集資建設的住房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限期按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等因素作價收購;不能收購的,由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責成其補繳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與同地段同類普通商品住房價格差,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予以處罰。
I. 開發商將一套經濟適用房賣給多人,房改辦是否有責任其應該負什麼責任
開發商將一套經濟適用房賣給多人,這是違法的行為,要追究開發商的責任,你可以到法院去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