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期房可以轉賣嗎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能轉讓:(六)、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但該條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動產,並未涉及期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是國務院至今沒有作出規定,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此也沒有規定。
不過,從目前的實踐來看,期房是可以轉讓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並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體到各個地區又是不同的。
期房進行買賣的條件
雖然各地規定不一樣但是期房進行轉讓買賣一般都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只要房款已經支付完畢,自己就是房屋的主人,有任意處置的許可權,就可以自由進行房產買賣,而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同意,只需要將房屋已經買賣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讓他與新的房屋所有人溝通相關事宜即可。如果房款沒有結清,還有餘額尚未繳納清楚的,購房者是不可以擅自出售已購的期房的,因為開放商還有這所房屋的一部分主權,所以要先與開放商溝通,徵得企業同意以後才可以進行買賣。
2、所購的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以後,雙方就各項事宜洽談好以後,就可以簽訂一份書面合同,將房屋的預售對象轉讓過來,一般需要等待半個月左右就可以轉過來了。
3、只要期房的戶主轉讓手續辦理下來,被轉讓的人就可以享有原轉讓人購買房屋時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就是以前的一切購買行為以及權利都轉到了受讓方身上,不改變原有的一切約定。只是戶主變動了一下,其他的沒有變化。
4、期房的轉讓價位不受法律的約束,所以價位是不受限制的自由定價,轉讓人與被轉讓人可以自己協商價位,然後就已定下的價位簽訂買賣合同。
在此以北京市的相關為具體實例,為大家介紹一下如何辦理期房轉讓手續: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對期房轉讓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預購人在預售登記後、商品房竣工前轉讓其預購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
2、已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將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預購的商品房的,預購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預售登記。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轉讓不是房屋的轉讓,而是預購合同的轉讓,北京市的《辦法》明確了與購房轉讓的合法性,同時對轉讓程序進行了規定。
(來源:深圳房地產網-房掌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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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現在國家對房地產行業的一些規定是不是不能出售期房
2004年土地「招、拍、掛制度」開始實行、房地產行業正式市場化開始,房地產發展至今已經成為國家政策關注最頻繁的行業。
2007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下文,要求嚴格徵收土地增值稅。業內普遍認為,此舉是中央首次釋放出對房地產行業持續調控的信號。同年10月,國土資源部「39號令」出台,這一文件針對以往土地轉讓過程中的灰色地帶,叫停土地「分期付款」,是一項目的性極強的防治措施。央行、銀監會在2007年10月共同發布通知,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同時,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
2008年地方政府也紛紛發布提振樓市的新政,其中主要涵蓋契稅下調、暫免徵收印花稅、首付款比例及利率下調、調高公積金貸款上限等對市場影響比較大的政策。同時,中央也為多項金融政策松綁,為房企拓寬融資渠道提供政策依據,改變房企融資難的情況。
2009年11月份CPI轉正,房價如此高企,通脹的壓力再度顯現。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先後出台多個房地產業相關政策,從7日的「繼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支持自住和改善性需求」到9日「恢復營業稅征免時限至5年」到14日的「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房地產業政策正從「鼓勵」轉為「趨緊」。
2010年房價全國多數城市房價將維持高位並呈上升態勢,但漲勢會趨緩,部分成交量降幅較大的城市可能在明年四季度調整。主要原因在於:寬松的貨幣政策將至少維持到明年上半年、主要城市成交量維持在高位、房價往往滯後於貨幣政策和成交量、購房者對住房保值增值的預期、開發企業失去快速推盤回籠資金壓力以及部分城市商品房供不應求。
③ 現在只允許開發商賣現房,不允許賣期房,請問是這樣嗎
現房與期房的定義 只是一個交房時間的問題 國土局現行規定是開發商建房封頂之後可內以申請預售證出售房屋容 因為外牆體和走道,電梯,花園綠化等基礎建設還未完成 一般會約定有一個緩沖的交房時間(1-2年不等) 此類房屋定義為「期房 」 一首房的賣房期持續很長時間的 一兩年的都有 可能到後期賣的房屋可以買過來立刻交房給到買家 所以對於買家其實沒有多少影響 開發商的營銷策略各有不同 可能對外的銷售口徑有區別而已
④ 為什麼有些人不願意買期房
1.買賣期房在港來、澳地區稱源作買「樓花」,這是當前房地產開發普遍採用的一種房屋銷售方式。購買期房也就是購房者購買尚處於建造之中的房地產項目。購買期房較大的好處是能夠以較低的價格購房,在同等條件下,期房的價格一般要比現房便宜,可能會獲得所購期房的增值收益。
2.期房顧名思義就是遠期交工的房子。優點是可以先期訂購,戶型、位置利於選擇。由於訂的是未竣工的房子,銷售工作剛剛展開,開發商所能提供的所有房屋都有,朝向好的戶型也在其中,購房者就有了大量的選擇餘地。價格都能給予較大的優惠,一般為10%左右,或者更多。付款輕松,且工程質量可以看到,隨時監督,提出意見。
3.期房的缺點是根據圖紙買房,看不到實物與用戶最終的房屋會有所差距的。看到的僅僅是欲購房屋的戶型圖、整個物業的效果圖,而非實物。並且有關面積、裝修標准難以判斷。開發商情況易把握。若開發商在物業建設過程中因實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資金,使工程停頓,那麼購房者就會蒙受巨大的損失。市場行情與價格漲跌難以預測。
⑤ 國家為什麼允許期房的存在
國家允許期房預售。
期房預售更通俗的說法叫做賣期房、賣樓花。就是消費者所購內買的只是圖紙上的房屋,容能看到的往往只是一片光禿禿的土地。期房是指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稱為期房,消費者在這一階段購買商品房時應簽預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區稱做為買"樓花",這是當前房地產開發商普遍採用的一種房屋銷售方式。購買期房也就是購房者購買尚處於建造之中的房地產項目。而在成都市通常對期房的理解是未修建好,尚不能入住的房子。
⑥ 為什麼很多人說能買「現房」就不要買「期房」
其實這種說法也是非常對,因為大家對於現房這一塊兒能夠做到一個很好的把控,但是期房就不一定了,可能有的開發商資金回籠不太順利,他這個期房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蓋起來,大家對於這樣的房子可能感覺並不是太好。對,我個人建議也就是說,買房子的時候盡量去買一些個現房,因為他什麼手續都辦好了,認識貸款還是全款都是可以的,比如說你要是貸款買的話,那麼你就可以直接裝修,然後入住了全款的話就可以直接拿到那種房產證了,所以說有的時候買房子最好是買一些個現房。
我們大家在面臨這樣的一個過程,最好的辦法就是說找到當地的一些各開發商,然後看看這個小區的一個物業情況,再一個就是房子蓋的實際情況,能夠很好的去對她進行一個了解,有時候我們大家在面臨這種情況的時候,可能就是說你心理上覺得期房比較便宜也是比較不錯,可以緩解自身的一個壓力,其實真的沒有必要這樣去做,我個人建議還是買現房好。
⑦ 現在還允許賣期房嗎
只要有五證,就可以賣期房,因為有五證,就說明國家已經批准該房產開發商具有該項目的資格及能力,在工程剛開發時,就可以對外銷售了。
⑧ 期房可以賣嗎
您好,感謝您的抄咨詢~襲
不知道您想表達的意思是不是您購買完期房後想再次期房出售~
一般期房是沒有房本的,無房本的房屋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建議您等房本下發之後再出售。但是如果您的房子開發商在建委沒有備案,是可以走開發商更名手續的,但需要開發商同意。
希望能幫到您,望您採納,謝謝~
⑨ 開發商能賣期房嗎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的同意方能同受讓方簽訂版新的買賣合權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