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莫名其妙買了個套非住宅類的房子,辦不動產證時,政務大廳收了我兩個550的辦證費,說讓拿其中一張
???
買房子怎麼還能莫名其妙???
如果真的是亂收費、你可以投訴的
反正有發票,總歸能弄清楚到底是什麼收費。
『貳』 不動產證 非住宅會有70年產權嗎
所謂的「房產證」是由《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張證件組成的。目前,上海和部分外地省市是《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證合一的,只有一張《房地產權證》;但是有部分外地省市是兩證分開的,那麼在辦理購房提取時,就必須同時提供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者一般被稱為「土地證」,前者是我們一般說的房產證。
說到這里順便提一下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不動產登記」,所謂不動產登記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目前居民手中的「房產證」,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內頁內容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而「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它明確規定了房屋使用的「起、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在領得不動產權證之後,人們手中原有的房產證和土地證仍然有效,只有發生房產交易,原先的兩證才會「合一」,而只要一直不交易,原先的兩證就一直有效。以前買一套房子,要先到房管部門辦證,再到國土部門辦證,麻煩不說,偶爾還會出現權屬糾紛、重登、漏登、重復抵押的情況。而隨著「房地」統一登記的推進,市民將不需要在部門之間來回奔波。
70年產權是怎麼回事
我們平常所說的「70年產權」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房屋本身使用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拿地就開始算了,所以商品住宅從開發到銷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屋產權的「實際壽命」也就隨著開發商開發住宅時間的長短而縮短。
還有一些情況會讓業主到手的房產證產權年限縮短:土地使用性質變更,例如將只有4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工業用地改為住宅用地,但如果是開發商所為,屬於擅自改變土地規劃用途,是違規行為;另外,前些年樓市火爆的時候,某些開發商拿地後囤地、減緩施工速度,不過根據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規定,開發商拿地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國家將無償收回土地的使用權。
『叄』 開發商用非住宅用地建住宅樓 可以拿到房產證嗎
一般程序
房產證(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內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容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肆』 非住宅房地產與住宅房地產的區別有哪些
住宅僅用於居住,不得用於經商。
非住宅可用於經商,辦公服務業。
主要區別有四內點:
1、使用年限容不同
2、功能不同
3、拆遷補償不同
4、建設規劃的標准不同
『伍』 房產證寫的非住宅,該房能否用於經營,請說出法條依據!(急!)
建設部《房地產統計指標解釋(試行)》
【住宅】 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專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商業服務用房】 是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
嚴格的說,「非住宅」的概念比商業服務用房概念更大,非住宅除了商業之外,還可能是倉儲、辦公等用途,但非住宅用於經營是可行的。
『陸』 物權法149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柒』 房產證寫的非住宅,該房能否用自己居住,請說出法條依據!(急!)
建設部《房地產統計指標解釋(試行)》
【住宅】 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內屋,包括別墅、公寓容、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商業服務用房】 是指各類商店、門市部、飲食店、糧油店、菜場、理發店、照相館、浴室、旅社、招待所等從事商業和為居民生活服務所用的房屋。
嚴格的說,「非住宅」的概念比商業服務用房概念更大,非住宅除了商業之外,還可能是倉儲、辦公等用途,但非住宅用於經營是可行的。
『捌』 房產開發公司開發的項目上繳國土局的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費應計入什麼科目
房產開發公司開發的項目上繳國土局的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費應記入開發成本——前期開發費
『玖』 不動產連網查詢可否查到外地非住宅用房,也就是商鋪用房
要是兩地都施行了不動產聯網查詢,只要身份證都是你的,那肯定能查到
『拾』 關於房地產評估報告非住宅類的問題,希望有前輩能指教一下
根據《房地產估價規范》中關於估價方法的選用:
5.1.3根據已明確的估價目的,若估價對象回適宜採用答多種估價方法進行估價,應同時採用多種估價方法進行估價,不得隨意取捨;若必須取捨,應在估價報告中予以說明並陳述理由。
5.1.4有條件選用市場比較法進行估價的,應以市場比較法為主要的估價方法。
5.1.5收益性房地產的估價,應選用收益法作為其中的一種估價方法。
根據你所說的娛樂中心評估,所處地段周邊交易案例肯定很少,所以不宜採用市場比較法。而娛樂中心屬於收益性房地產,故可以採用收益法。
綜上,你可以只採用收益法評估,且說明不採用市場比較法的理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