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合住宅的優缺點
有利於擴大社交,缺點是生活環境有些嘈雜
2. 一般集合住宅的一層建築面積多少
一般高層建築一個復樓層的結構施工周期制是6天,但春夏秋天可以壓縮至5天。
具體安排是:彈線和牆柱鋼筋綁扎1天,梁板排架1天,梁板鋼筋2天,驗收和澆注混凝土1天,水電預埋、柱模板製作等穿插在內,不佔工期。這里的一天是指上午6點開始工作,做到晚上9點,中間吃飯休息2個小時。
結構中預留預埋的構件應事先准備好,垂直運輸和吊車應能覆蓋整個樓面。
3. 集合式住宅是什麼
我國現階段的商品住宅大量的是多、高層房屋,由兩戶或兩戶以上住戶在同一棟住宅內 分套居住,這種居住方式稱為集合式,該類住宅為集合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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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藤與六甲集合住宅的設計》
5. 多層和小高層優缺點解析 高層住宅選哪層最好
房時第一個要看的就是建築類型,高層、多層、小高層、超高層等都有各自的優劣區別。各個建築類型應該選哪個?高層住宅選哪層最好?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將住宅建築依層數劃分為:一層至三層為低層住宅,四層至六層為多層住宅,七層至九層為中高層住宅,十層及十層以上為高層住宅。 除住宅建築之外的民用建築高度不大於24m者為單層建築和多層建築,大於24m者為高層建築(不包括建築高度大於24m的單層公共建築);建築高度大於100m的民用建築為超高層建築。
在建設部有關規定中,其實並沒有小高層這個概念,它是人們的通俗叫法。具體幾層叫小高層沒有約定俗成的概念,一般把7-11層的建築稱為小高層。
低層住宅
低層住宅一般指一層至三層的住宅。與較低的城市人口密度相適應,多存在於城市郊區和小城鎮。低層住宅有兩種類型,一是城市集合型,指的是城市范圍內以集中形式建造的低標準的低層住宅。統一建造方式、較高人口聚集度,較明確的群體組合。二是別墅,分為城市型和郊野型。建築標准和環境標准較高,建築密度相對較低。
低層住宅的優點:
1、居住行為方面,住戶接近自然;
2、居住心理方面,容易形成親切尺度,回歸、歸屬、領地感較強;
3、整體環境上,與自然環境協調性較好,尤其是與特殊地形協調具有優勢;
4、結構上,自重較輕,利於地基處理和結構設計,施工簡單,土建造價低,便於發展。
低層住宅的缺點:
1、密度低,不利於節約用地;
2、相對多、高層建築而言,頂層、底層佔比例大,處理費用所佔比例高;
3、對城市來說,增加了公用設施建設量,但利用率不高。
關於如何克服低層住宅的缺點,專家建議提高建築密度和容積率
低層住宅的其他特點:在設計上與多層、高層不同:反映在平面組合、空間組合、住宅間的關系、建築造型、垂直交通聯系等方面。
多層住宅
多層住宅:指四層到六層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戶型上下疊加而成的住宅。多層住宅可以不設置電梯,樓梯往往作為多層住宅的主要上下樓通道。
多層住宅主要是藉助公共樓梯垂直交通,是一種最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集合住宅。它與中高層(小高層)和高層住宅相比,有一定的優勢:
(1)在建設投資上,多層住宅不需要像中高層和高層住宅那樣增加電梯、高壓水泵、公共走道等方面的投資,得房率比較高。
(2)在戶型設計上,多層住宅戶型設計空間比較大,居住舒適度較高。
(3)在結構施工上,多層住宅通常採用磚混結構,因而多層住宅的建築造價一般較低。
但多層住宅也有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
(1)底層和頂層的居住條件不算理想,底層住戶的安全性、採光性差,廁所易溢糞返味;頂層住戶因不設電梯而上下不便。此外屋頂隔熱性、防水性差。
(2)難以創新。由於設計和建築工藝定型,使得多層住宅在結構上、建材選擇上、空間布局上難以創新,形成「千樓一面、千家一樣」的弊
端。如果要有所創新,需要加大投資又會失去價格成本方面的優勢。
多層住宅的平面類型較多,基本類型有梯間式、走廊式和獨立單元式。別墅市場上的疊拼別墅,由每單元二至三層的別墅戶型上下疊加而成,實際上就是採用別墅戶型的多層住宅,但是面積更大,一般也配備電梯。
小高層
一般而言,小高層住宅主要指7層~10層高的集合住宅。從高度上說具有多層住宅的氛圍,但又是較低的高層住宅,故稱為小高層。對於市場推出的這種小高層,似乎是走一條多層與高層的中間之道。
這種住宅實際上是中高層住宅(取8層、9層)和高層住宅(取10層-11層)相加在一起的概念,之所以不把7層算在裡面,是因為6+1的躍層住宅可以不設電梯。這種小高層較之多層住宅有自己的特點:
一是小高層通過電梯的配置,使原有意義的多層住宅具有了高層的優點。小高層以現澆樓板施工, 建築結構上與高層基本相同,建築質量好,住戶上下方便。小高層的房型、建築系數又接近多層,間距大、得房率高、通風好、採光條件優越。特別是一些建築優良、檔次高的小高層,水電配置精良,集供冷暖氣、冷熱水於一身,雙路供水供電,且採用智能化的布線系統,使樓宇更易於管理,居住舒適、安全性高。
二是很多小高層的得房訂不低於普通多層,且通過多陽台、多露台的設計,使住宅的有效使用面積大大增加。小高層視野寬闊、景觀美好,更是多層住宅難以企及。因此小高層在南方城市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喜歡。
三是小高層建築容積率高於多層住宅,節約土地,房地產開發商的投資成本較多層住宅有所降低。
四是小高層住宅的建築結構大多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從建築結構的平面布置角度來看,則大多採用板式結構,在戶型方面有較大的設計空間。
但是,由於容積率的限制,小高層的價格一般比同區位的高層住宅高,也就要求開發商在提高品質方面花更大的心思。
高層住宅
高層建築的普通意思是指具有較多層數高度較高的建築,但是具體達到何種程度算作高層,不同國家有不同的規定。 中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10層及以上為高層建築。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總高度超過24米為高層,但是高度超過24米的單層建築不算高層建築。
結構高層建築是現在科學技術的產物,傳統的木、磚、石材料以及結構基本上很難滿足要求,除非不計成本不惜代價。高層建築一般以鋼材和鋼筋混凝土為建造材料,通常採用框架結構、剪力牆結構、筒體結構甚至筒中筒結構形式,以保證建築的整體結構強度。
高層住宅一般設有電梯作為垂直交通工具,十二層及十二層以上的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於兩台,其中應設置一台可容納擔架的電梯。高層住宅是城市化、工業現代化的產物,依據外部形體可將其分為塔樓和板樓。
(1)高層住宅的優點:高層住宅土地使用率高,有較大的室外公共空間和設施,眺望性好,建在城區具有良好的生活便利性,對買房人有很大吸引力。
(2)高層住宅的缺點:高層住宅,尤其是塔樓,在戶型設計方面增大了難度,在每層內很難做到每個戶型設計的朝向、採光、通風都合理。
而且高層住宅投資大,建築的鋼材和混凝土消耗量都高於多層住宅,要配置電梯、高壓水泵、增加公共走道和門窗,另外還要從物業管理收費中為修繕維護這些設備付出經常性費用。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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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現代集合住宅有什麼特點
集合住宅最主要的特點體現在居住者的居住形態上,集合主要是描述內了若干個不同宗容族的家庭共同居住生活在一棟建築內的居住形態,它區別於以前我國社會普遍存在的家族聚居模式。集合住宅一般層數較高,密度較大,主要控制項由公共空間和套型空間構成,它區別於別墅等一些獨立住宅的形式。此外,它屬於住宅,又區別於宿舍等非家庭集體居住的居住建築。
集合住宅是目前適合我國普通家庭的主要居住形式,這是由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城市化水平較高,相對地廣人稀,獨立式住宅是主要的住宅類型。而在我國建造大量的獨立式住宅是不現實的,它只能作為住宅的一種類型,起到豐富市場的作用,不會也不可能成為住宅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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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日本集合住宅中代表性的建築作品有哪些
戰後50年,日本經過了戰後恢復期、高速發展期,現已進入信息時代。城市得到了顯著的發展,集合住宅的建設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一日本戰後初期對集合住宅的探索
戰後伊始,日本的1700萬戶中約有420 萬戶缺房,為在短期內緩解住房短缺的問題,日本政府建造了大量集合住宅。1949年提出了最初的標准設計方案,其中有代表性的是面積只有40m2的公營住宅標准設計51C型(圖1),成為這時期住宅設計的原型。1953年前後,經濟稍有寬裕時,新一代建築師們提出了nLDK型方案(圖2),即以L(起居室)、D(餐廳)和K(廚房)為住宅的基本構成因素,以家族團聚的起居室為中心,布置各房間,連接n個卧室。這種類型的住宅通過標准化構件的設計和推行工業化的生產方式降低了造價,使大量生產和普及推廣成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住宅緊缺問題。由於卧室面積和個數的可變,可衍生出不同的類型來滿足不同家庭的需求,很受居民的青睞,這一形式直到現在仍為日本城市住宅的主流。
1960年後,經濟進入高速成長期,城市問題、住宅問題愈加嚴重。農村人口大舉流入大城市,大城市人口急速膨脹。為此日本政府鼓勵在大城市郊區集中興建大居住區,特別是修建低價的公團住宅,以應付大量流入的人口。
1970年以後,經濟的復甦和對社會住宅的積極建設,使住房危機基本得以緩解。國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們對居住要求的內容轉為多方面,尤其關心住宅四周的居住環境質量,住宅本身的發展重點也轉向居住質量的提高。住宅套型、面積標准、附屬設施、環境質量、社區服務等都成為在住宅設計中需要關注和解決的問題。1975年以後,由城市內部的居住者提出了「小規模集合住宅區的分散布置」的設計思想,與大居住區相比,以其高水準的社區服務、優雅的居住環境質量和用地上靈活的適應性等優點,而成為住宅設計的主流,大住宅區的規劃逐漸在消失。
二對早期集合住宅的反省
戰後初期的都市集合住宅,是大量化、經濟化和快速化的住宅工業的產物,在國際式樣及規劃理念指導下製造出了單調、龐大、重復的都市住宅空間,大量的「包豪斯」式的板狀平行布置的集合住宅充斥著城市的空間。20世紀80年代初,人們對這一問題有了完整、深入和全面的反省和探討。隨著經濟高度增長期的結束,帶來了住宅自身的巨大轉變。由高層轉向低層、由新區開發轉向舊城改造、由單純注重住宅面積大小轉向高標準的外部環境、由單一性轉向多樣性……最後則由量轉向質並首次肯定了發展低層高密度集合住宅的方向。「櫻台合院式住宅」(圖3) 、「六號池」 等是其先驅之作1。同時,建築師們積極參與公共住宅設計,更加註重人的價值觀和生活形式的多樣化,於是,日本的集合住宅也更加豐富多彩起來。
三多元化的集合住宅趨勢
80年代以後,以青年一代為主體的建築師在日本集合住宅設計領域里進行了大量新的嘗試,出現了如東大阪吉田住宅(圖4)、茨城縣松代公寓等成功的集合住宅作品,還有建築師安藤忠雄的六甲集合住宅(圖5)充分體現了建築與自然的關系。這些嘗試引起了日本建築輿論界的很大反響,其中一些新集合住宅的發展趨勢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
新作坊型
20世紀80年代,日本進入後工業時期,向高度信息化轉變,快捷方便的信息使人們對集中生產方式的萬能產生了懷疑。一度被分離開的「職(業)」、「(居)住」二者開始了再度的結合。日本建築師們開始探討集合住宅功能的復合性。一種似乎傳統的前店後宅、下店上宅作坊布局的新型集合住宅應運而生。
建築師中筋修提出了「都市本來就是居住、工作和游樂的場所」的口號,進行了題為「都住創」的都市集合住宅的系列研究。希望共同生活的人們組合起一種所謂協同組合住宅(cooperative house)。從購買土地到建造完工,一連串的辛勤勞動都是由大家共同負擔,建成後人們共同生活工作在一個屋檐下,老人們互相照料,孩子們共同成長2。在這樣以都市為故鄉的環境下,充分體現出日本家庭社會關系的歷史淵源,一種新的都市文化在逐漸形成。這種新「共同家庭」的烏托邦現象,是現代社會條件下人們懷念傳統手工業家庭生產和居住方式的體現(圖6)。
α room
「α room」,即nLDK+α,在原nLDK的基礎上增加一個α,即住宅內功能不固定的可變空間。1990年竣工的由坂倉建築研究所設計的東京多摩新城集合住宅中,這種增設了「α room」的住宅平面形式首次出現(圖7)。根據住戶各自的需求,有各種不同的形式,有的與起居室結合起來,類似太陽房,作為起居室空間的補充和延伸;有的從住戶中獨立出來,作書房、琴房、畫室,任居住者自己確定。據調查:住戶經過一段時間摸索後,都把它利用起來。有的把它當做工作房,也有的把它當做健身房,甚至有的住戶把α room當成店鋪營業。同是α room,功能相異、形式多樣、豐富多彩。這種α room使廣場、街道以及整個集合住宅變得生動起來,成為多彩生活的體現和縮影,是集合住宅設計中尊重人性、開發個性的一種新的嘗試。
多代居
出生率的銳減和人口老齡化的現象是當今發達國家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日本老齡化社會的居住問題也成為建築師現在所要考慮的問題。
「老人之家」在日本各地普及開來,與此同時,另外一種充分體現日本以「家庭」為社會整體單元,滿足家庭成員幾代共居的生活習慣,讓老人更積極地投入社會的多代混合型居住體也出現了。由新居千秋事務所設計的千葉縣「新村」集合住宅(圖8)是典型的例子。通過多戶型的變化和多樣、完善的娛樂體育服務設施,滿足老人、中年人、青年夫婦不同年齡層次的居住需求。人們可以根據各自的願望選擇多代合居、近居或鄰居的形式。這種不是把老人孤立出來而是把他們作為社會一員的方式,使老人覺得自己沒有脫離家庭,使老人安全幸福地度過他們的晚年時光,享盡「天倫之樂」。這種積極的設計思路,在日益嚴重的老齡化社會中必將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
中庭式
山本理顯設計的熊本縣營保田第一團地是在傳統的圍廊式中庭基礎上演變而來的,中庭空間被充分利用來強調「看——被看」的關系。在這里,三棟住宅樓和社區活動中心圍合成中庭空間,對於外部社會來說它幾乎是個完全封閉的場所,必須通過某一戶或社區活動中心才能進入中庭。每戶相對封閉的卧室部分以院或橋與面向中庭的起居室部分相連接,所有住戶都盡可能地面對中庭開放(圖9)。
在今天人際交往逐漸淡漠的日本,這種「中庭」式集合住宅,為人們提供了便於交流的場所,增進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無疑會帶給整個社會積極的影響。
展望21世紀,由於人口不斷向大城市聚集,大城市人們的居住形態呈多樣化的趨勢:因信息化的發展增加了居家上班的可能性;因高速交通工具的發達擴大了遠距離通勤圈;加上城郊誘人的居住環境,使選擇郊外的居住者增加。另一方面隨著都心(都市中心)單身者、丁克族(Dinks)、三人家庭(夫婦+1子)的數量的增加,這些人可能更加重視住宅本身的機能及其所能提供的服務,而不十分注重住宅的面積規模,因此對能夠提供多樣化服務的集合住宅的需求量必將增加。把高度集中化的負面因素轉化為促進都心生活活力的正面因素,吸引人們在都心居住並減少「成長家庭」的外流。配合都心的再開發,都心型集合住宅必將日漸增加。在日本大都市開發低層高密度、高質量、多功能、多元化的集合住宅將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9. 集合住宅 一層 建築面積是多少
住宅現在超過三米,就要折算建築層數,公共建築超過4.5米
也要折算建築層數版所有建築面積2.2米以上算全面積。但權是規劃時涉及到容積率時,層高對層數是有影響的。
單層廠房在計算容積率時,超過8m按兩層折算面積,但建築面積仍然算一層。
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