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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住宅限購政策

發布時間:2021-01-28 19:52:02

❶ 青島市新的限購令具體都有哪些條例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青政辦發[2011]8號
頒布時間:2011-1-28發文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印發後,我市及時出台了《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快住房建設的意見》(青政辦發〔2010〕12號),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為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部署,持續推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行限定購房套數政策,嚴格限制投機性購房

(一)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在本市市區(市轄七區,下同)實行住房限購措施。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二)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國家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住房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限購政策實施期間,購房人在簽訂房屋交易合同網上備案時,應如實填報《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並提交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出具的關於擁有住房情況的證明;兩人以上共同購房且共同購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應分別填寫《申報表》,並分別提交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出具的關於擁有住房情況的證明。《申報表》和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關於擁有住房情況的證明作為房屋交易合同的附件。

(四)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與其解除房屋交易合同。經紀機構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通知並協助售房人與其解除房屋交易合同。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違反上述規定,或與購房人串通、提供虛假信息的,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嚴肅查處,並暫停其網上簽約。

(五)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在受理房地產登記時,應查驗《申報表》和購房人的戶口簿、結婚證等證件,凡不符合本規定的,不予受理登記。

二、落實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和結構比例,增加住房有效供應特別是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供應

(六)繼續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應。2011年全市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要保持在1500公頃以上,其中,市區供應總量要達到500公頃以上。建設、規劃、土地、房管等有關部門和各區市政府要繼續加強協作,督導已經供地的項目盡快全部落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各類住房的有效供應,穩定市場預期,緩解供需矛盾。

(七)按照項目控制和總量控制相結合、以項目控制為主的原則,落實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配置比例。其中,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數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拆遷安置住房的數量由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數量,由城鄉建設部門結合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數量和公共基礎設施、公用配套設施統籌安排,由國土資源部門作為土地出讓或劃撥的附加條件,確保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面積達到市政府規定比例;確保限價商品住房用地面積達到市政府規定比例。

三、實施新一輪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充分發揮政策性住房在滿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和平抑房價方面的雙重作用

(八)認真實施《青島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1-2013年)》(青政辦發〔2010〕31號),堅定不移地實施配建制度,確保政策性住房的規模和進度。2011-2013年,市區新開工保障性住房不少於30000套、限價商品住房不少於30000套,解決不少於6萬戶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各區政府要會同有關部門提前儲備項目,提前落實規劃指標。2011年開工的項目要做好可行性論證,盡早啟動項目前期工作,確保6月底前開工建設。統一和規范政策性住房配租配售、上市交易的有關政策,進一步加快七區統籌的步伐,不斷擴大政策性住房建籌規模,在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盡快得到解決的同時,發揮好政策性住房在平抑房價方面的作用。

四、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房屋交易秩序

(九)加強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代理商品住房銷售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須持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銷售代理備案後方可代理銷售。發現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取得銷售代理備案證明即代理銷售、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應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處並在媒體曝光,同時,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要記入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不予辦理銷售代理備案,並停止其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代理資格。

(十)加強房屋銷售和轉讓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不得以認購、預訂、認籌、排號、招募會員、發放VIP卡或要求意向購房人在指定銀行存款等任何形式接受房屋預約、預訂,變相預售。依法嚴肅查處未批先售、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恢復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收取標准,其中,新建商品住房轉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3元收取,其他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嚴格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把握好預售許可審批的總量、速度和時序,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十一)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各區市政府要加大資金和人力、物力投入,今年6月底前要完成土地、房產歷史數據遷移整理,8月底前實現全市存量房交易登記備案,確保10月底前達到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全國40個大中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實現聯網的要求。

五、落實政府責任,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十二)健全完善住房工作責任制。各區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建立完善住房工作責任制,確保本區市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落實到位。未完成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目標任務,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的區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報告,有關部門根據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

附件: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

購房人申報承諾 購房人姓名 聯系電話
擬購住房地址 □新建住房 □存量住房
購房人家庭擁有市區住房情況 □2套及以上住房 □1套住房 □無住房
購房人家庭成員名單 戶主姓名 □本市居民 □外地居民 證件名稱
證件號
配偶姓名 □本市居民 □外地居民 證件名稱
證件號
未成年
子女姓名 □本市居民□外地居民 證件名稱
證件號
未成年
子女姓名 □本市居民□外地居民 證件名稱
證件號
未成年
子女姓名 □本市居民□外地居民 證件名稱
證件號
本人鄭重承諾:本人已全面如實填報上述情況,保證遵守青島市關於「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能夠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的規定,如有虛假、不實申報等行為,本人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購房人簽名:
監護人簽名:
年 月 日
備注 1、本表一式二份,一份購房人留存,一份作為購房合同附件網簽備案。
2、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戶口簿、結婚證記載為准。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關於落實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嶗山、城陽、黃島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局各有關處室、單位,各相關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

為貫徹《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青政辦發〔2011〕8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現將落實住房限購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界定

(一)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准。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含1月31日)的,不受住房限購政策限制。

(二)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是指擁有本市七區五市戶籍的居民家庭。

(三)家庭擁有住房套數,以新購房時居民家庭在市內七區已辦理產權登記和網簽備案的房屋套數為准。申請人在一套住房中僅占部分份額的,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

(四)購房人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應當為購房人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出具的證明。

二、相關規定

(五)自2011年1月31日起,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四區購房人在購房前,應先持身份證明、戶口簿、婚姻關系證明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青島市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領取並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附件1)後,申請出具《住房情況證明》(附件2);嶗山、黃島、城陽三區購房人在購房前,應持上述材料到擬購房屋所在區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領取並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後,申請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予以出具《住房情況證明》。

(六)住房限購政策期間,購房人辦理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應提供購房人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口簿、婚姻關系證明以及《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住房情況證明》;購房人家庭為非本市戶籍的,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住房情況證明》原件等作為合同附件網簽備案。

(七)住房限購政策期間,對不符合限定購房套數政策的,不予提供網簽備案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與其解除買賣合同。房地產經紀機構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通知並協助售房人與其解除買賣合同。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不予辦理房屋登記,並將其行為通報給相關貸款機構。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違反上述規定,或與購房人串通、提供虛假信息的,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嚴肅查處,暫停其網上簽約。

附件:1.《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申報表》

2.《住房情況證明》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❷ 外地人在青島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2018年4月,青島市限購政策再次升級,主要針對新購住房上市交易年限以及青島戶籍家庭的購房套數做出了新的限制。

1.對青島戶籍的購房規定是什麼?

在限購區域內,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青島市(七區三市,下同)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對在限購區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島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簡言之,在限購區域內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島戶籍家庭,將無法在限購區域內購房,在非限購區域無限制。

2.對非青戶籍的購房規定是什麼?

在限購區域內,對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青島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限購1套住房;對在上述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簡言之,非青島籍家庭在購房前兩年內,在青島有連續12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即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在非限購區域無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以及房屋套數限制。

3.限購區域如何劃分?

限購區域: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

非限購區域:即墨區、萊西市、膠州市、平度市

4.其他需注意問題

①2018年4月18日後,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②家庭是指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

❸ 青島的房子限購嗎

4月復20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制和房屋管理局發布了青島418限購升級政策的細則,下面把關鍵的幾個細則解讀下,歡迎評論交流。
1、新購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准。合同網簽備案時間在2018年4月18日之前(含4月18日)的,不受4.18《通知》限購和限售政策限制。
細則解讀:
418之前購買的新房二手房,不受限購升級政策影響。也就是說418之前購買的房子,只要網簽了或者428之前網簽報備,還是執行房產證滿2年可以賣。418之後購買的房子,需要房產證滿5年才可以賣

❹ 青島現階段的房屋限購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進行確認,根據《關於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版平穩運行的通知》權,要求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范圍內,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七區三市,下同)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下同),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對在上述區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❺ 從青島買房政策限購如何繳社保

可以購買社保,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版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權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❻ 外地人想在青島買房子.青島是限購城市么什麼條件

青島已於2014年9月全面取消限購,外地人於青島購房已無限制,但落戶青島仍然要滿足條件才可版以。在青島權是市區內購買100平米以上的房屋,付清全款可以落戶,具體每個區域也會有細微差別,還得撥打相關區域派出所戶籍管理中心進行咨詢。

http://qd.lianjia.com/ke/889.html

❼ 青島地區房子限購么

根據青島的限購政策,戶口在市區的家庭限購第三套房,非本市戶籍居民要購買住房,必須要提供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具體情況請自己對照。。

❽ 青島2020購房政策是怎樣的

青島2020購房政策為:

1、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島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青版島市區向其售權房。

2、對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青島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限購1套住房;

3、對在上述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限購區域: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非限購區域:即墨區、萊西市、膠州市、平度市。

❾ 青島本地戶口和非青島本地戶口在青島買房有什麼區別

青島本地戶籍在青島購房,可以平等收入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申請購買兩套家庭住房。

當事人如果是外地戶籍,需要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證明,當事人在青島從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才有資格在青島申請購買一套家庭住房。

2017年3月15日起青島實行的《關於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規定:

一、限購范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

二、限購套數:

1、本地戶口:限購兩套;

2、外地戶口:限購一套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三、首付比例:

1、首套房:最低首付30%;

2、二套房:最低首付40%;

3、三套及以上:暫停發放;

4、新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30%;

5、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40%;

6、全款買房無限制。

四、限購規定:

1、外地戶口限購一套房,但必須提供從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2、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可。

3、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以及萊西市不受青島限購政策影響。

4、高新區和黃島區60平方米落戶政策依然執行,外地戶籍人口選擇在這兩個區域購置一套60平米以上房產,取證落戶,原則上就可以享受不限購政策。

(9)青島住宅限購政策擴展閱讀

簽單與過戶

1.簽單階段———預售登記與合同

與發展商簽合同時要千萬小心,不妨詢問一些法律方面的人士,要知道房產糾紛的產生多半是由於合同出現了問題,合同沒簽好,今後的煩惱會像滔滔江水。

2.買房的實質階段———交易與過戶

契約有預售契約和買賣契約兩種,預售契約是相對於期房而論的;買賣契約則用於現房交易。立契過戶是發展商和買房人進行交易、更換房屋產權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立契過戶應該是買房人親自辦理的,如果不能親自辦理而需他人代辦的,買房人一定要出具委託書,委託書上必須加蓋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的公章(有些區縣房地產交易所要求同時具有公證處的公證書)。

驗收與入住

1.收尾工作———驗收與繳納稅費

拿到新房鑰匙先別高興,經過驗收才能入住。驗收方面需要特別注意,首先要知道驗收房屋的標准,還需要清楚不合格的房屋是否有權向開發商拒收,這個階段需要在專家的指導下進行。

在辦理入住之前,購樓者還需要交清合同款,辦理結算;發展商要統一審核的付款情況,每期付款的底單復印件都須立檔保存,在最後入住時以供審核。購房人持合同就可以到物業管理公司拿鑰匙,拿鑰匙時,要求簽訂物業管理公約。

2.清理工作———裝修和入住

裝修在購房之中是個可有可無的過程,因為有相當購房者購買的是毛坯房,自己在找裝修公司進行裝修,此時發生的糾紛和業務已和購房沒有關系。購買基本裝修房屋的購樓者需要在房屋的裝修的驗收時倍加小心。

❿ 青島現在限購的政策非常嚴格,這樣看怎麼才能讓房子的價格降下來

關於房價的問題受很多因素的影響,我們要善於觀察!

幾年前,中國的房價也迅速上漲,使得許多人不僅背負巨額住房債務,甚至不敢考慮買房的問題。今年的房價也處於調控階段。那麼,中國房價今年會下跌嗎?或者我們可以通過什麼方式來減輕買房的壓力?讓我們互相了解。

二是建一些經濟適用房

比如一些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這樣湧入的人口就不用急著買商品房,有固定合適的房子給他買,這樣會相對緩解商品房的價格,你對此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討論和互動。

以上呢就是一些關於房價的影響因素,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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