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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發布時間:2021-01-28 14:39:31

1. 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問題是自動續嗎

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問題是自動續期的。
【法律依據】《物權法專》第一百四屬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延期無意義,為什麼

暫時無意義,土地法頒布後,土地使用權到期還有幾十年。關鍵是根本就沒有規定如何自動延期,操作規程也沒有。所以這個是毫無意義的。

建設用地使用權具有以下的特徵:
第一,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存在於國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標的僅以土地為限;而且由於我國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以外,屬於集體所有。所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只能存在於國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體所有的農村土地。我國《物權法》151條規定:「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辦理。」可見,如果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建設(如興辦鄉鎮企業、村民建造住宅、村內建設公共設施),則不屬於《物權法》第12章所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二,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以保存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為目的的權利。這里的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築的房屋及其他設施,如橋梁、溝渠、銅像、紀念碑、地窯,建設用地使用權即以保存此等建築物或構築物為目的。
第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雖以保存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為目的,但其主要內容在於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因此,上述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的有無與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存續無關。也就是說,有了地上的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後,固然可以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沒有地上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的存在,也無妨於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即使地上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滅失,建設用地使用權也不消滅,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仍有依原來的使用目的而使用土地的權利。

3.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怎麼樣自動續期

新公布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屆滿後自動續期。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有人說,這是給買了房子的階層一顆「定心丸」,告訴他們房子作為私有財產得到了法律保護,可以傳給子孫。但也有些人擔心,法律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准和辦法作出明確規定,給產權帶來了不穩定的因素。
這一擔心,涉及中國改革中的一個制度瓶頸,必須突破。眾所周知,如今雖然許多人成了有房階層,但房子是蓋在國有土地上的。70年後土地使用期滿,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國家的。這就像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中描述的交易一樣:欠我的債還不了,就還我你心口的一塊肉!但是,對方在要割肉時說:你可以拿走這塊肉,但不能拿走一滴血。結果,因為血的所有權沒有讓渡,肉的所有權也成了空話。
住房和土地的所有權,就是這種血肉關系:要讓渡就全讓渡,只給肉不給血,肉也等於沒給。土地國有,住房怎麼私有?所以,《物權法》規定了土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試圖從技術上解決這個理論難題。
不過,誠如批評者所指出,這種解決方式還是留下了條尾巴:70年後續期時土地使用權的價格沒有規定,定價權顯然還在國家手裡。如果國家把土地使用權價格提高到房主承受不了,房主還是不得不放棄對自己住房的所有權。這就是個漏洞。所以說期限不多餘。

4.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怎麼樣自動續期

去你所在地的國土部門咨詢。

5.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土地使用費支付的標准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的規定怎樣

因為對於原來的規定,民眾意見極大,物權法本身是基於私權而制訂的,既然要保護,估計對此收費是少少意思而已.

6. 住宅用地如何「自動續期 」

我國《物權法》第149條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該規則在立法上首次區分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完善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所確立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制度,切實保護了公民的基本財產權、居住權和基本人權,保障了老百姓的基本民生,因而成為《物權法》的重大亮點。然而,關於住宅建設用地究竟如何「自動續期」的問題,《物權法》中尚無明確規定,需在實踐過程中進一步研究和解決。

7. 住宅土地使用期限到期「自動續期」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補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重新獲得新一個 期限的房屋使用權。

新公布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屆滿後自動續期。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
有人說,這是給買了房子的階層一顆「定心丸」,告訴他們房子作為私有財產得到了法律保護,可以傳給子孫。但也有些人擔心,法律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准和辦法作出明確規定,給產權帶來了不穩定的因素。
這一擔心,涉及中國改革中的一個制度瓶頸,必須突破。眾所周知,如今雖然許多人成了有房階層,但房子是蓋在國有土地上的。70年後土地使用期滿,房子是你的,土地是國家的。這就像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中描述的交易一樣:欠我的債還不了,就還我你心口的一塊肉!但是,對方在要割肉時說:你可以拿走這塊肉,但不能拿走一滴血。結果,因為血的所有權沒有讓渡,肉的所有權也成了空話。
住房和土地的所有權,就是這種血肉關系:要讓渡就全讓渡,只給肉不給血,肉也等於沒給。土地國有,住房怎麼私有?所以,《物權法》規定了土地使用權的自動續期,試圖從技術上解決這個理論難題。
不過,誠如批評者所指出,這種解決方式還是留下了條尾巴:70年後續期時土地使用權的價格沒有規定,定價權顯然還在國家手裡。如果國家把土地使用權價格提高到房主承受不了,房主還是不得不放棄對自己住房的所有權。這就是個漏洞。所以說期限不多餘。

8.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目前,還沒有相關規定。很可能是免費繼續使用。

9.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滿會自動續期嗎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後提前1年向國土部門遞交土地年限續期的申請。

10. 什麼是住房土地使用權年限期住房土地使用權年限期屆滿可自動續期嗎

1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據湘潭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二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因此,按照此條例規定,市民購買的商品房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一般為70年。

2土地使用年限縮水的原因為什麼這么多?

對於為何會出現個別新買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縮水的現象,房地產開發商和國土部門人士認為,主要是房地產開發時間周期較長、土地出讓後部分地塊存在轉讓以及土地閑置時間較長等原因造成的。

針對陳小姐所投訴的市區某樓盤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16年的問題,該房地產開發商的有關負責人梁經理就曾表示,該地塊於1993年出讓時,他們公司並不是一手買家。2007年,該公司接手此地塊時,地塊的閑置時間已經很長了。

同樣,在「縮水」16年的某樓盤所在的地塊,在1994年首次出讓後,也閑置十多年才開始大面積開發。對於閑置時間長的問題,有市民認為,其中不乏一些房地產開發商在取得土地後,為賺取最大的利潤,故意不及時開發,等待升值後再進行開發,而等到可以銷售時,土地使用年限已經過了很長的時間。

對此,市國土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幾年來,我市國土部門已經採取了多種措施,加大處置閑置土地力度,有效抑制了土地閑置的現象。房地產開發時間周期較長也是造成「縮水」的一個主要原因,房地產開發商對此有同感。他們認為,從開發商獲得土地使用權開始,正常的房產規劃、開發和銷售等過程,一般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有的甚至會拖上三四年。遇到經濟不景氣,或者開發商資金不到位、相關證件未辦齊等因素,開發周期可能延遲得更久。

還有的房地產項目是分多期進行開發的,等到開發第三期、第四期時,相應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會縮水較多。此外,有的地塊經過出讓後,往往會在多個買家或者公司之間進行多次轉讓,這也無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縮水。

3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在采訪中,針對記者提出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後,市民應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表示,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准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

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本文來自湘潭365房產網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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