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宅區里能否辦廠擾民誰來管
你好,居民區工廠噪音擾民是常見的擾民侵權現象。建議你:1,和廠方溝通協商版,要求工廠建立權隔音板,做降噪處理,停止擾民侵權行為;2,協商不成,向區環保局,工商局,市容局投訴舉報;3,聯系當地新聞媒體予以曝光,發揮輿論監督的力量;4,提起訴訟,要求工廠搬遷,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貳』 旁邊私人住宅一樓辦加工廠噪音算擾民嗎
一、抄小區居民如遇噪音等擾民現象,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系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二、何為噪音擾民: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准應控制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
『叄』 住宅小區業主開公司,旁邊鄰居投訴,開公司的業主不聽,物業應該怎麼解決
物業企抄業只是一個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只有業主賦予的物業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權利,但是卻沒有法律賦予的執法權。所以物業只能是通過勸說業主,而不能強制執行。
但是物業公司有義務對拒不服從小區物業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的,向當地有關部門舉報投訴,(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當小區業主不用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如果確需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也不得違反相鄰權,並且按照規定辦理有關規定辦理的有關手續,所謂相鄰權,是指向相鄰地方提供便利和不得給相鄰地方造成危害或危險的義務。產生噪音,已經擾民,而且鄰居屢次投訴的,物業公司應有義務向當地有關部門投訴)涉及的部門(傳說中的工商局、法院)
『肆』 樓上業主在住宅樓開公司噪音擾民,如若起訴,法院能否判對方搬遷公司住址
樓上業主在住宅樓開公司已經改變了房屋的使用性質,如果起訴到法院的話是會判對方搬遷公司以恢復房屋使用性質地。
『伍』 住宅小區里開麻將館擾民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可以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新建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的邊界雜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準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核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其經營管理者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雜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
(5)住宅開公司擾民擴展閱讀:
國家、政府關於噪音的部分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六十一條: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陸』 我家樓上開公司擾民怎麼辦
1、「對物業也只能採取不繳納物業費的辦法」:這個辦法不好,繳專納物業費和樓上屬人家漏水淹你家房是兩碼事,如果你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將你告到法庭,你必輸無疑:不僅要交上所欠的物業費、還要繳納滯納金、還會承擔訴訟費。因為:在樓上漏水這件事中,有責任的是房東和公司的人,如果不是因為屋外管道漏水,物業沒有責任。
2、出了這樣的事是糟心,但要找到事情的原因、找准該誰為這件事負責,是誰的責任就找誰、不能人家沒責任也和人家過不去,那樣自己有理反而會變成沒理的。
3、「對樓上的公司,我是否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如果漏水是公司的使用行為造成:你可以找公司要賠償,不給就去「起訴」:到法院。但前提是:你必須確定漏水是公司的人造成的,如果告錯了:你可會幾敗訴,得自己承擔訴訟費的。
4、「這算不算擾民行為?」:你說的這事比擾民的性質可嚴重多了:不僅是「擾民」,而且是侵犯「民」的財產權,是侵權行為。
5、「請告知具體的投訴部門和電話」:
(1)天哪,連你是哪裡人都不知道,該告訴你哪裡的電話呢?
(2)朋友,你這事不是「投訴」就可以解決的,如果與對方協商不成,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你已經受到的損失、盡快維修停止侵權。
『柒』 居民小區內,有人開加工廠,噪音多。如何處理
一、小區居民如遇噪音等擾民現象,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或聯系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
二、何為噪音擾民:
根據我國《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的規定,居民區的噪音標准應控制在45分貝-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
三、噪音擾民的相關法規、條文:
在2007年開始實施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中,對於居民小區內的噪音污染有著明確的規定。「第三十八條:18時至次日8時,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不得進行可能產生雜訊的室內裝修活動。在其他時間內進行室內裝修作業的,應當採取雜訊控制措施,避免對周圍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
《條例》中還包括「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各類揚聲器、音響器材時,應當控制音量,不得產生擾民雜訊」的規定。
如居民在小區內感覺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擾,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因為《條例》中明確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污染行為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如果物業公司溝通協調無果,業主可自行撥打12369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捌』 居民樓辦公司擾民問題,到哪裡投訴
1、「對物業也只能採取不繳納物業費的辦法」:這個辦法不好,繳納物業費和樓上人家漏水淹你家房是兩碼事,如果你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將你告到法庭,你必輸無疑:不僅要交上所欠的物業費、還要繳納滯納金、還會承擔訴訟費。因為:在樓上漏水這件事中,有責任的是房東和公司的人,如果不是因為屋外管道漏水,物業沒有責任。
2、出了這樣的事是糟心,但要找到事情的原因、找准該誰為這件事負責,是誰的責任就找誰、不能人家沒責任也和人家過不去,那樣自己有理反而會變成沒理的。
3、「對樓上的公司,我是否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如果漏水是公司的使用行為造成:你可以找公司要賠償,不給就去「起訴」:到法院。但前提是:你必須確定漏水是公司的人造成的,如果告錯了:你可會幾敗訴,得自己承擔訴訟費的。
4、「這算不算擾民行為?」:你說的這事比擾民的性質可嚴重多了:不僅是「擾民」,而且是侵犯「民」的財產權,是侵權行為。
5、「請告知具體的投訴部門和電話」:
(1)天哪,連你是哪裡人都不知道,該告訴你哪裡的電話呢?
(2)朋友,你這事不是「投訴」就可以解決的,如果與對方協商不成,你只能「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你已經受到的損失、盡快維修停止侵權。
6、建議:
(1)你首先應找來房東、公司、物業人員,共同檢查漏水原因,找到到底是哪裡漏水。
(2)將自己家裡「吊頂被銹蝕,地下經常積水」的情況拍照或錄像,或者是找來公證處的人員公證也行。然後找人評估損失。
(3)如果房東和公司拒不賠償你的損失、也不盡快維修水管:你可以立即到法院起訴,將房東、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讓他們立即維修、並賠償你的損失。你也可以自己找人維修,然後保存好相應費用的票據,到法院起訴讓他賠償。
補充:
1、物業沒及時給房東修好,只是房東和物業之間的問題:他們之間的維修合同是否履行、履行是否符合規定與你無關,有一點應該是明確的:室內防水漏水,在1年內(一般是1年,也有的合同中約定是3年)應由建築商負責,一年後就由戶主負責了。所以室內防水漏水,應是房東的責任找物業維修還是找其他人維修是他的事,修的好修的不好也是他與他們的事:都與你無關,反正房東一天修不好就一天需要賠償你的損失。
2、我覺得,除非業主也物業公司的合同中有特殊約定,否則物業對室內設施沒有免費維修義務:所以物業沒有責任。當然,如果你們與物業公司的合同中約定了物業對室內設施有免費維修的義務、而物業公司沒有盡到不職責:物業就責任賠償你了。
3、「住宅內的零星維修費也是物業費的一部分」:
(1)可是,你交的零星維修費只能用來對抗物業沒有及時給你家維修的事情呀?如果說物業失職,也只是對房東失職、沒有盡到及時維修的責任,房東可以不交物來費你卻不行呀。
(2)物來如果收了室內零星維修費用,對你的損失也負有一定責任,應和房東共同承擔賠償你的責任,如果起訴,可以把他們一起告。
4、你說他們「擾民」,是噪音擾民嗎?向環境局投訴,可是也不好處理。但「擾民」就「吊銷執照」?我不了解這方面的規定,我知道的是會讓他們整改。還有,《物權法》有一條規定是:將居住用房改為商業用房,應當徵得周圍鄰居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