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買家也是傻子,
你們兩個應該聯合狀告開發商。開發商一房兩賣,
開發商把門牌號改了,難道他們把一棟樓的都改了?
㈡ 開發商承諾贈送花園面積不夠怎麼賠償
有糾紛首先看合同有沒有約定,沒有的話要自己搜集證據了
㈢ 如果房管局和開發商勾結多算面積怎麼辦
實際上沒轍,如果有證據的話,你可以起訴,或者到房管局的直管單位官網去進內行投訴。但如果不容是機緣巧合的話,那麼大概這個理是說不清楚的。
對方完全可以用各種公攤,以及測算標准來掩蓋過去。畢竟,對於測算相關的東西,普通人是不太懂的。
不過說實話,房管局沒啥必要這么做。因為辦理產權證無論面積費用都一樣。如果說是為了多收契稅,那麼房管局頭是有多鐵,自己冒險協助稅務局得利。
對消費者來說,這樣的結果是實用面積不足,可是將來如果拆遷的話,還是根據產權證上的面積賠付的。你不用太擔心。
至於的確是房管局某些領導吃了利益,不惜興師動眾,打通下屬關節,不怕被舉報和開發商勾結多算了面積。還是題主不太明白測算標准,這個題主還是可以多去了解下相關的知識的。
㈣ 開發商說房子的面積大了需要補錢怎麼辦
你說的是交房時房屋的建築面積比簽訂購房合同中確定的建築面積要大,對吧版,關於這個問題,在房地產管權理法中有明確規定: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根據上述規定,套內建築面積比購房合同約定超過3%的部分你不用花錢,放心享用好了,當然,在3%以內部分你得按面積補錢。
㈤ 不動產權上面實測面積和開發商銷售面積不符怎麼辦
購房合同中一般都會約定購買房屋面積,以「多退少補」的原則解決房款問題。因此購房者在購房時應該多關注一下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的合同是否一致,並且保留相關證據,當發現房產證上的面積少於購房合同一定比例時,可向開發商提出退款要求。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由於當事人對交付房屋面積存在約定,本著約定優先原則,交付房屋的面積可以超出3%
但超出的范圍逾越買方訂立合同時的主觀預測范圍和客觀承受能力的,賣方不願無償交付相應面積的,實質上是將其意志強加給買方,背離合同自願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強買強賣違反合同法規定的自願原則,房屋購買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房屋的約定面積和實測面積不符情況:
1、在一個較小的誤差范圍內(如正負1%以內),視為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相符,買賣雙方不再對有關差價進行結算;
2、在一個合理的,買方能接受的范圍內(如正負3%以內),買賣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就差價重新結算,多退少補;
3、超過以上合理范圍的誤差(如正負誤差超過3%),視為賣方違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約定要求賣方退還房價款及其利息並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㈥ 我買房子的時候開發商說的房產面積和實際我測量的面積不符,應該怎麼辦
對這種情況就是說明你被開發商騙了,你要去告他。
㈦ 開發商建築面積超標 怎麼辦
以驗收的面積為准,我不知道沒驗收過的房子你買來97個平方米是什麼意思,是預售?還是宣傳冊里說的97平方米?如果是按圖紙施工,且總體不超規劃指標的,是沒有關系的
㈧ 新買的車庫面積不夠怎麼辦,因為是沒有產權的購買時開發商在協議上沒註明面積
一般車庫地產商都不是按面積出售的。也就是大概某個金額一套。尤其是協議上沒有標回注清晰,其答用意顯而易見。即便後來產權證上標注了面積,也是通過測繪部門的關系走的,實際完全不夠准確。所以維權比較困難。好在現在的房產價格還穩中有升,如果自己覺得吃虧太大,可以以現在的價格轉讓出去。如果自用,只要沒有質量問題將就用也就可以了。聯系業主集體維權,費時耗力,前景不明,太累了。
㈨ 交房時開發商說面積多了五個平方米怎麼辦
交房時實際面積比購買面積多,是需要補差價的,但是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即96平的房子只需要補2.88平的差價即可,剩餘的部分由開發商承擔。
根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9)開發商的面積不夠怎麼辦擴展閱讀: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㈩ 如果驗收房子的時候開發商說面積大了,需要補交多出面積的費用,面積誤差超過了3%,作為業主應該怎麼辦呢
可終止合同抄或購房行為,開發商不能強制業主必須補交房面積誤差費。
在購買期房簽訂預售合同時,合同上記載的往往是房屋預測面積。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書面約定,如果房屋竣工交房後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相差不大的(一般為正負1%至2%),雙方採取多退少補的方式;如果有較大出入的(一般超過正負3%),則可以終止合同或購房行為。
(10)開發商的面積不夠怎麼辦擴展閱讀:
國家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第五條第2款
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
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
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
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