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業住宅與商品住宅的區別 你知道多少
1、不同土抄地利用年限襲
商品住宅用地使用年限40-50年;普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2、不同產權
商品住宅屬於非普通住宅。商品住宅的特點一般是商業網點較低,而上部是民用住宅。普通住宅通常不是這樣。
3、一般來說,在開發商簽訂土地使用權合同後,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等,是不能改變的。但是,由於市場需求的不同,開發商可以製作出不同於原來土地使用性質的產品。
例如,在商業用地上,建築產品定位為房產,或者在住宅用地上,建築產品定位為商業用地。雖然買受人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土地使用性質仍然是原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買受人可以將該房產用於其他用途。
2. 沿街商品住宅屬於什麼性質的樓房
看看售房許可證上的用途。一般一樓屬於商住兩用樓,二樓以上可能是商住樓也可能是住宅。商住樓的水電費等是按照商業收費的。
3. 商品房的概念是什麼
商品房指的是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個人、外國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期限40年、50年、70年開發的房屋,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商品房又稱「大產權房」。
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合法申請國有土地劃撥土地或集體土地劃撥土地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屬於「小產權房」。
商品房買賣合同作為不動產買賣合同的主要類型,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
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登記為成立條件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行政干預強烈
由於土地房屋類不動產價值巨大,對國計民生影響很大,國家對房地產行政監管相對較為嚴格。如國家實行登記制度、推行合同示範文本、實行限購政策等。
4. 商業住宅和普通商品住宅有什麼區別
商業住宅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區別:
1、使用性質和規劃目的不同
商業房和住宅建設規劃的目的和使用性質不同,二者的公共配套設施指標不同,產權證標的內容也不同。
2、土地出讓年限不同
商業房只有40年,住宅類土地出讓年限是70年。商業用房後期要面臨土地使用權需要續期的問題。
3、稅費不同
商業類稅費要比普通住宅的高,同時維修基金所佔成本價的比例也會比普通住宅的高。
4、落戶問題
商業類住宅較大的問題就是不能解決人們的落戶問題,如果你以為只要買一套商業房就能在市核心落戶那就大錯特錯了。
5、水電費不同
商業類項目的使用成本比住宅類高,商業類的水、電、氣是按商業標准收費,物業費也高於住宅類物業的收費標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
即商品房,普通住宅在商品房的定義基礎上加入一些限制條件:
普通住宅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
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內環線以內的低於17500元/平方米,內環與外環之間的低於10000元/平方米,外環線以外的低於7000元/平方米。
二、商業住宅
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
與商品住宅的區別就在於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5. 商品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
沒有太大的區別抄,商品房和住宅房是一個概念。但是,如果是商住房和商品房、住宅房就由區分了。第一產權一個是70年,另一個可能是50年。
6. 商品房和住宅房有什麼區別
您好,這是兩類問題。
普通住宅,一般是按照所在地區,民用住宅的建築標准來內建造的容居住用房。一般為多層住宅和高層住宅,因各地對多層和高層的定義不一致,劃分標准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
商品房,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自建、參建、委託建造的自用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7. 商業住宅的商業住宅與商品住宅的區別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產權性質不同
商品住宅屬於商品屬性的普通住宅
商業住宅屬於非普通住宅.
商業住宅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