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住宅建築設計年限為50年,擁有產權7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住宅50年擴展閱讀:
50年產權住宅與普通住宅項目的不同:
很多購房者渴望了解「50年產權住宅」項目與普通住宅項目有什麼不同。主要以下五點主要區別:
一、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二、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三、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Ⅱ 房屋的使用年限是50年,50年以後如何處理
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如50年,而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直到建築報廢。
如果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的話,那麼就需要把土地交還給國家將不再對土地享有所有權和使用權,但是如果是想要繼續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話,那麼就可以向國家申請續費繼續使用宅基地,但是就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履行一定的程序。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就只對建築物享有產權了,如果國家沒有建設計劃,則需要按照當時的土地出讓金水平,交納土地出讓金以延續土地使用權。 如果國家有建設計劃,比如修路、建設公共設施、拆遷建新樓等,就會取回土地,並按照建築物的折舊,補償一些錢,然後就是搬家走人了。
(2)住宅50年擴展閱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條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Ⅲ 房屋50年和70年產權有什麼本質區別
1、其實房屋的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因為房屋是個人財產,只要房屋不內拆遷產權是永久的;
容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為我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所以我們買房時買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3、既然土地有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屋沒有拆遷,你如果要繼續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
4、如果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房屋拆遷,國家會給補償的,補償包括建築物補償和土地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拆遷,國家也會給予補償,但補償僅包括建築物補償,就沒有土地補償了;
5、我國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為70年,商住樓為50年,商業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獲取土地證開始算起,等老百姓辦到自己的土地證時實際可使用的年限肯定會低於規定使用年限的,因為有開發周期的。
Ⅳ 買房子50年產權什麼意思
5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時間。房產產權是你的,可以終身擁有。但是地權的所專有權是國家的屬。50年產權,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
(4)住宅50年擴展閱讀:
50年產權住宅,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 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
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Ⅳ 住房的50年產權和70年有什麼區別
1、房屋類型不同
50年產權的房子一般是指商用住房,例如loft公寓、酒版店式公寓、SOHO公寓、寫字樓等,而權70年產權的房子一般是指普通的商品房。
2、房屋落戶情況不同
70年產權的房子(商品房)一般都可以正常進行落戶、房屋登記,而50年產權的房子(公寓、寫字樓)很多都不能落戶,所以以後孩子的上學、劃分學區也成問題。
3、公攤面積不同
一般來說,50年產權的房子(公寓、寫字樓)的公攤面積要比70年產權的房子(商品房)的多。因為公寓、寫字樓等建築的門廳面積、樓梯等規劃設計標准較高。
4、水電費繳納標准不同
50年產權房子的水電費一般按照商業用水、用電的標准收取和繳納,而70年產權住宅則是按照一般標准收取。這樣算下來,50年產權的房子生活成本更高。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70年產權
Ⅵ 50年產權但性質為住宅
50年產權但性質為住宅的房子在房地產市場被成為「商住兩用樓「,具有房屋地段好、投資版門檻低和房權子不限購等等優勢,也具有生活使用費用更高、房屋契稅不享受減半優惠、銀行貸款受到限制、戶型朝向不好、房屋產權。
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綜合用地50年。
(6)住宅50年擴展閱讀: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自動續期。而「非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不能自動續期。所以相對於普通住宅,商住兩用房的隱性成本其實很高。若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則商業補償按照1:3賠償,為住宅的三倍。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地50年。
Ⅶ 有50年產權的住宅房子嗎
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50年產權住宅與普通住宅項目的不同:
很多購房者渴望了解「50年產權住宅」項目與普通住宅項目有什麼不同。主要以下五點主要區別:
一、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二、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三、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Ⅷ 50年產權的房子是什麼意思
一、50年產權是什麼房子
50年產權屬於商住兩用房,所謂商住兩用,不僅能辦公而且可以居住,是住宅觀念的一種延伸。它屬於住宅,但同時還融入寫字樓諸多硬體設施,特別是網路功能非常發達,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時,還能從事商業活動的住宅形式。
二、商品房50年產權什麼意思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50年產權住宅,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屬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土地規劃用途與開發用途並不完全一致的情況,用40或者50年產權的公建用途土地開發住宅物業只是其中的一種,在房地產市場上,還存在著其他的類似情況,例如工業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70年居住用途土地開發辦公物業等等。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50年產權住宅與普通住宅項目的不同:很多購房者渴望了解「50年產權住宅」項目與普通住宅項目有什麼不同。主要以下五點主要區別:
1、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2、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項目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3、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4、建設標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准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Ⅸ 房屋是產權年限50年和70年有什麼區別
你好。
目前,復我們通常制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產權年限70年的住宅用地、產權年限50年的綜合用地和產權年限40年的商業用地。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70年產權"作為住宅建設用地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50年產權"作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根據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續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土地出讓協議獲得續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產權"的用水用電等生活成本一般會高於"70年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