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期房怎麼轉賣掉
按揭購房後再轉讓,從理論上是可以的,但在操作中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而且需辦理相應的手續。
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而購房人一般購買的都是期房,在辦理購房和按揭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抵押登記,因此目前個人購房貸款一般都採取「階段性擔保加抵押貸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產辦理抵押登記前,由開發商為貸款人(購房人)提供擔保,待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後,開發商擔保終止,購房人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
具體到陳先生的問題,如果房產抵押尚未辦理,陳先生則首先要與開發商(擔保人)進行協商,由開發商為受讓方提供新的擔保,同時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否則開發商將免除擔保責任,而貸款銀行也會因此而拒絕提前終止貸款合同,除非陳先生先行償還全部貸款。
受讓方的受讓價格和付款方式決定了手續的繁簡程度。如果所購房產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陳先生則無需與開發商協商,但必須取得貸款銀行的同意,並且要告知受讓人該房產已經抵押,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從貸款銀行來說,同意陳先生轉讓該房產的前提是,陳先生要提前終止貸款合同,收回全部貸款和相應利息。
首先,根據《擔保法》規定,如果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貸款銀行)可以要求抵押人(購房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即如果陳先生轉讓該房產的價格低於原房產價值,而陳先生又不能先行償還全部貸款或向銀行提供相應擔保的,那麼貸款銀行將不會同意該房產的轉讓。
其次,受讓方的支付方式也很重要,如果受讓方同意一次性支付陳先生轉讓價款,則陳先生可以用此轉讓款先行償還銀行的貸款和利息,在解除抵押登記後,再與受讓方辦理轉讓手續。如果受讓方也要以按揭形式受讓該房產,那麼貸款銀行首先要審查受讓方的資格,如果受讓方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貸款銀行才會先終止與陳先生的貸款合同,與陳先生結清此前的貸款本息,同時就剩餘尚未償清的貸款,與受讓方簽訂新的貸款合同。此後,在買賣雙方辦理完房產轉讓手續後,還要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變更手續。
在實際操作中,由於上述操作程序比較復雜,並不是所有的商業銀行都會同意這種轉讓,一些商業銀行會將此作為二手房買賣貸款處理。
❷ 期房轉賣需要什麼手續
來隨著房價的持續上漲,熱心網友的提問也是越來越多樣化,比如這周就有網友提問,B先生在去年買了一套期房,隨著今年房價走高,該地區的房產增值了不少,因此B先生動了賣房的念頭,但由於是期房,B先生對於期房買賣的問題不是很了解,所以就想讓房貸君解答一下關於期房買賣的問題。
一、購買的期房可以賣出或轉讓嗎?
由於不動產買賣的特殊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能轉讓:(六)、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但該條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動產,並未涉及期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是國務院至今沒有作出規定,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此也沒有規定。
不過,從目前的實踐來看,期房是可以轉讓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並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體到各個地區又是不同的。
二、期房進行買賣的條件
雖然各地規定不一樣但是期房進行轉讓買賣一般都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只要房款已經支付完畢,自己就是房屋的主人,有任意處置的許可權,就可以自由進行房產買賣,而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同意,只需要將房屋已經買賣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讓他與新的房屋所有人溝通相關事宜即可。如果房款沒有結清,還有餘額尚未繳納清楚的,購房者是不可以擅自出售已購的期房的,因為開放商還有這所房屋的一部分主權,所以要先與開放商溝通,徵得企業同意以後才可以進行買賣。
2、所購的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以後,雙方就各項事宜洽談好以後,就可以簽訂一份書面合同,將房屋的預售對象轉讓過來,一般需要等待半個月左右就可以轉過來了。
3、只要期房的戶主轉讓手續辦理下來,被轉讓的人就可以享有原轉讓人購買房屋時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就是以前的一切購買行為以及權利都轉到了受讓方身上,不改變原有的一切約定。只是戶主變動了一下,其他的沒有變化。
4、期房的轉讓價位不受法律的約束,所以價位是不受限制的自由定價,轉讓人與被轉讓人可以自己協商價位,然後就已定下的價位簽訂買賣合同。
三、在此以北京市的相關為具體實例,為大家介紹一下如何辦理期房轉讓手續: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對期房轉讓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預購人在預售登記後、商品房竣工前轉讓其預購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
2、已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將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預購的商品房的,預購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預售登記。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轉讓不是房屋的轉讓,而是預購合同的轉讓,北京市的《辦法》明確了與購房轉讓的合法性,同時對轉讓程序進行了規定。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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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期房怎樣過戶需要哪些手續
期房就是還沒有交付的房子,那就是房子證件都還沒做。那麼你首先確定,房子是不是一內次性全款付清的,容如果是的話,去開發商查詢一下有沒有在當地的房管處備案,如果有,那就沒有辦法,只能等到交房之後,房產證下來之後進行二手房過戶。如果沒有,那就去開發商重新簽購房合同就可以了,支付開發商一筆更名費!
如果是按揭的,並且已經開始還款的話,那沒辦法,也只能等到證件下來之後過戶!
❹ 期房可以賣嗎
您好,感謝您的抄咨詢~襲
不知道您想表達的意思是不是您購買完期房後想再次期房出售~
一般期房是沒有房本的,無房本的房屋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建議您等房本下發之後再出售。但是如果您的房子開發商在建委沒有備案,是可以走開發商更名手續的,但需要開發商同意。
希望能幫到您,望您採納,謝謝~
❺ 期房貸款轉讓要怎麼做
期房貸款轉讓的前提
比較現房,期房轉賣相對比較費事,與一般的二手房銷售不同,期望的轉賣需完結期望的權益轉讓。期房的權益進行轉讓,它是指預售一些產品類型房,它的預購人將自已所預購的這種房的期權,轉讓給受讓人的法令行為。
基礎的常識要了,期房與現房是怎樣辦理的?期房變化為現房在實踐中有兩個條件:一是預購人與開發商簽署了房子交接書,二是開發商處理了房地產初始注冊手續,獲得了新建產品房房地產權證(大產證)。
當時述兩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時,期房概念消失,權益轉讓遭到阻礙,預購人能夠待獲得該房子的房地產權證(小產證)後,以二手房過戶的方法完結轉讓。這種狀況比較好辦,在此不多敘述,那接下來只講期房的怎樣完結轉讓。
期房貸款轉讓的條件
條件一:房子尚處在期房階段。
也就沒有到上面說到的期房變化為現房的任何一個條件,期房尚不能以二手房過戶的方法完結轉讓。
條件二:須徵得開發商贊同。
預購人必需獲得開發商的贊同,方能完結權益轉讓。開發商一般選用在預購人與受讓人簽定的《權益轉讓書》上加蓋公章的方法,標明開發商現已贊同該房產產權的轉讓。
借貸未還完是否可轉讓?期房在還貸期間是答應轉讓的,但因為存在房子的銷售聯絡和假貸聯絡因而轉讓有必要徵得開發商和借貸銀行的贊同。開發商和借貸銀行贊同轉讓的,需求轉讓人,開發商與受讓人一起處理預售預購注冊的改動手續,並與借貸銀行改動假貸合同的當事人。
期房貸款轉讓的幾種狀況
狀況一:付清全款時的權益轉讓。
如果已經付完了房款,就能和第三方來簽定合同權益文件,並書面提醒房產商。第三方與開發商從頭簽定購房協議,權益轉讓。
狀況二:仍在還房貸中的權益轉讓。
如果在銀行有典當借貸且借貸沒有還清的,可依據《擔保法》49條規則:典當期間想轉讓的話,應通告銀行並通告第三方轉讓物已典當的事實,不然轉讓行為無效。
那麼銀行方面,借貸它能一次全部還清,然後後再轉讓,同時搞好轉貸手續,由另一方還貸都行的,當然兩邊不要忘,一定要簽定合同權益轉讓書。
狀況三:未付清房款的權益轉讓。
如果僅僅未悉數付清房款的,比方連首付都還未交齊的狀況,第1預購人需徵得開發商贊同,與開發商處理改動手續,並向開發商交一部分轉讓費用。
也就是說,要從法令上免除了在預售合同中與開發商構成的權力、職責聯絡,而由權益轉讓中的受讓人繼受,開發商從頭與第三方簽期房購買合同。
如果轉讓自己的期房,那麼還要補交稅款嗎?轉讓期房的人,他既是向開發商買期房的買方,也同時是向受讓人賣房產期權的賣方,因而在開發商、預購人和受讓人之間構成了接連的兩次銷售行為。
依據規則,權益轉讓中的預購人有必要交納他與開發商構成的預售合同聯絡所出現的契稅,而受讓人則應當在申領自己的小產證時交納權益轉讓協議聯絡所出現的契稅。建議您通過較大較有名的中介機構進行咨詢諸如此類的問題 比如菁英等等
❻ 期房可以轉賣嗎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能轉讓:(六)、未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但該條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動產,並未涉及期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是國務院至今沒有作出規定,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此也沒有規定。
不過,從目前的實踐來看,期房是可以轉讓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並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體到各個地區又是不同的。
期房進行買賣的條件
雖然各地規定不一樣但是期房進行轉讓買賣一般都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只要房款已經支付完畢,自己就是房屋的主人,有任意處置的許可權,就可以自由進行房產買賣,而不需要徵得任何人的同意,只需要將房屋已經買賣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讓他與新的房屋所有人溝通相關事宜即可。如果房款沒有結清,還有餘額尚未繳納清楚的,購房者是不可以擅自出售已購的期房的,因為開放商還有這所房屋的一部分主權,所以要先與開放商溝通,徵得企業同意以後才可以進行買賣。
2、所購的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以後,雙方就各項事宜洽談好以後,就可以簽訂一份書面合同,將房屋的預售對象轉讓過來,一般需要等待半個月左右就可以轉過來了。
3、只要期房的戶主轉讓手續辦理下來,被轉讓的人就可以享有原轉讓人購買房屋時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就是以前的一切購買行為以及權利都轉到了受讓方身上,不改變原有的一切約定。只是戶主變動了一下,其他的沒有變化。
4、期房的轉讓價位不受法律的約束,所以價位是不受限制的自由定價,轉讓人與被轉讓人可以自己協商價位,然後就已定下的價位簽訂買賣合同。
在此以北京市的相關為具體實例,為大家介紹一下如何辦理期房轉讓手續: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對期房轉讓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預購人在預售登記後、商品房竣工前轉讓其預購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
2、已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將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預購的商品房的,預購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預售登記。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轉讓不是房屋的轉讓,而是預購合同的轉讓,北京市的《辦法》明確了與購房轉讓的合法性,同時對轉讓程序進行了規定。
(來源:深圳房地產網-房掌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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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按揭期房可以賣嗎 按揭的期房可以轉讓嗎
貸款沒有還清的房子不能買賣,需要貸款結清後才能操作買賣,也可參照以下流程辦理買賣:回
1、轉按揭答:最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❽ 購買的期房可以轉讓嗎,怎麼轉讓購買的期房
1、預售商品房的購房者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購房款,應當先徵得開發商的同版意方能同受讓方簽訂新權的買賣合同。如果已支付完全部購房款,應當將房屋再轉讓的情況通知開發商。並且通過開發商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買受人的變更,或辦理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手續。2、如果不能辦理買受人的變更或者轉讓合同登記備案,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很快就能取得,買賣雙方也可以約定在出賣方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由於此種方式有一定風險,建議請律師起草相關合同條款。3、如果出讓方在購房時辦了按揭貸款手續,受讓方也需要辦理按揭貸款,雙方應到原貸款銀行征詢能否辦理轉按揭手續,如果能辦理轉按揭,雙方可按銀行規定直接辦理;如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出讓方應當先還清銀行按揭貸款,再辦理相關轉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