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期房會延期嗎
首先要看開發商的實力,一般大的開發商出現這種情況的概率很少,大開發商注重的是口碑,一旦出現延期合同中也有體現
2. 購買的期房延期拿房了,我可以按合同索賠嗎另外我貸款下來的時間也延期了,會有什麼問題呢
把你和開發商簽署的購房合同拿出來,
依照合同,延期交房屬於開發商違約回,合同上會有註明罰金答怎麼計算和支付,你可以憑合同主張得到賠償,一般是延期天數,每天萬分之五賠償,
貸款時間問題,也是看合同約定,屬於你違約,依照合同約定處罰你,沒有約定,當然你就沒事。
3. 什麼是延期交房,期房延期交房怎麼處理
逾期交房是指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內,沒有把房屋交給購房者入住的行為。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什麼時候算是出賣人履行了交付義務,《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為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只要出賣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了向買受人「交鑰匙」的行為,將房屋轉移給買受人佔有、使用,就視為出賣人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義務,反之,就是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下面介紹期房逾期交房的處理,包括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等處理方式。 預售方逾期交房構成對預售合同的違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就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預售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標準的,則應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標准支付違約金;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數依逾期貸款利息標准來確定。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損失的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底於造成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數額。
4. 期房遭遇延期交房 購房者能否堅持退房
購買期房是不少市民的首選。然而,開發商在出售期房的廣告中,常常承諾房屋的入住時間。但事實上,開發商能否按期交房主要取決於開發商的資金到位情況。
造成此類現象的原因是由於房地產開發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而開發商的自有資金一般只佔開發項目所需資金的很小一部分,除施工單位墊資外,大多數的資金來源於銀行貸款和預售房屋所得的售房款。這樣,如果開發商不能如期從銀行獲得貸款或房屋預售情況不佳,那麼就會直接影響工程進度,開發商也就不能按期交房,糾紛不可避免發生。如果遇到這類情況,購房者該怎麼辦?
律師介紹,在通常的案例中,一旦發生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時,購房者一般不能馬上要求解除合同,而是應首先確定不能按期交房的原因,如確屬開發商方面的責任,購房者應給開發商一定的寬限期,讓開發商在該寬限期內繼續履行合同。當開發商在寬限期內仍不交房時,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因此,建議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對開發商的交房期限作如下規定:開發商應於某某期限將合同約定的房屋交給購房者;如屆時開發商無法交房,購房者應給開發商一定的寬限期,允許開發商在該寬限期內交房。但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購房者已交付的購房款從合同規定的交房期限到實際交房日期所發生的利息計算。寬限期的長短視具體情況而定。
律師表示,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如寬限期滿後,開發商仍不能交房,那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所有利息,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一般按所交購房款的一定比例計算,但一般不能超過所交房款的20%。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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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期房到期不交房,說要延期5個月
房子交房時間是在購房合同上面有約定的,如果到期不交房的話開發商是版要負違約責任的,權業主有權找開發商賠償,如果開發商不接受賠償的話可以帶上購房合同起訴他,
產權人可以回去看下自己的購房合同上面是怎麼寫的,那麼 就是按照怎麼樣的違約責任來賠償。
6. 購買的期房,延期交房怎麼辦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並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於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項:
(一) 注意房款約定,如果客戶與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在房款結清之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則客戶須結清房款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
(二)注意三物業費可以按月交。在辦入住手續時,多數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要求業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業管理費。
(三)注意二物業費不能亂漲價。根據現行規定,新建小區一般由開發商選聘物業管理公司,並簽署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
(四)注意繳納契稅簽協議。根據規定,契稅一般於買賣雙方辦理房產權屬過戶或變更時向契稅徵收機關繳納。
以上關於延期交房的相關事項就介紹到這,你碰到這種情況可以參照以上的來做,需要提醒的是: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