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有哪些部分組成的
房屋是住人或存放東西的建築物。一般指上有屋頂,周圍有牆,能防風避雨,御版寒保溫,供人們在其中工作權、生活、學習、娛樂和儲藏物資,並具有固定基礎,層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場所。但根據某些地方的房屋生活習慣,可供人們常年居住的窯洞、竹樓等也應包括在內。
住宅結構:一般包含:客廳、卧室、餐廳、廚房、衛生間、閣樓等。
【房屋建築面積】 是指含自有(私有)房屋在內的各類房屋建築面積之和。指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m以上(含2.2m)的永久性建築。
【住宅建築面積】 是指供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建築面積,包括企事業、機關、團體等的集體宿舍和家屬宿舍。
【成套住宅建築面積】 是指成套住宅的建築面積總和。
【危險房屋建築面積】 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建築面積。
【房屋減少建築面積】 指報告期由於拆除、倒塌和因各種災害等原因實際減少的房屋建築面積(包括私有房屋)。
B. 房屋是由哪幾部分組成的
房屋構成部分:地基與基礎、牆或柱、樓板與地面、門窗、樓梯、屋頂等組成。
(1)地基和基礎:地基:系建築物下面的土層。它承受基礎傳來的整個建築物的荷載,包括建築物的自重、作用於建築物上的人與設備的重量及風雪荷載等。基礎:位於牆柱下部,是建築物的地下部分。它承受建築物上部的全部荷載並把它傳給地基。
(2)牆和柱:承重牆和柱是建築物垂直承重構件,它承受屋頂、樓板層傳來的荷載連同自重一起傳給基礎。此外,外牆還能抵禦風、霜、雨、雪對建築物的侵襲,使室內具有良好的生活與工作條件,即起圍護作用;內牆還把建築物內部分割成若干空間,起分割作用。
(3)樓板和地面:樓板是水平承重構件,主要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豎向荷載,並將它們連同自重一起傳給牆或柱。同時將建築物分為若干層。樓板對牆身還起著水平支撐的作用。底層房間的地面貼近地基土,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豎向荷載,並將它們連同自重直接傳給地基。
(4)樓梯:是指樓層間垂直交通通道。
(5)屋頂:是建築物最上層的覆蓋構造層,它既是承重構件又是圍護構件。它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各種荷載並連同屋頂結構自重一起傳給牆或柱;同時又起到保溫、防水等作用。
(6)門和窗:門是提供人們進出房屋或房間以及搬運傢具、設備等的建築配件。有的門兼有採光、通風的作用。窗其主要作用是通風採光。一般來說,基礎、牆和柱、樓板、地面、屋頂等是建築物的主要部分;門、窗、樓梯等則是建築物的附屬部件。
C. 住宅的所有的全部部分,都做完了(修改病句)
本句中,「所有的」和「全部部分」語意重復,應該改為:住宅的所有部分,都做完了
D. 住宅的所有的全部部分,都建造完畢了修改病句
病句:住宅的所有的全部部分,都建造完畢了
病因:語義重復
改為:住宅的所有的部分,都建造完畢了
E. 一般房屋建築由哪些部分組成
1、基礎:建築最下部的承重構件,承擔建築的全部荷載,並下傳給地基。
2、牆體和柱:牆體是建築物的承重和圍護構件。在框架承重結構中,柱是主要的豎向承重構件。
3、屋頂:是建築頂部的承重和圍護構件,一般由屋面、保溫(隔熱)層和承重結構三部分組成。
4、樓底層:是樓房建築中的水平承重構件,包括底層地面和中間的樓板層。
5、樓梯:樓房建築的垂直交通設施,供人們平時上下和緊急疏散時使用。
6、門窗:門主要用做內外交通聯系及分隔房間,窗的主要作用是採光和通風,門窗屬於非承重構件。
(5)住宅部分擴展閱讀
一般房屋建築-民用建築按使用功能可分為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兩大類。《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所說的「民用建築」,是指住宅、旅館、招待所、商店、大專院校教學樓和辦公、科研、醫療用房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這里說的「民用建築」是區別於「軍事建築」和生產性工業建築而言。
民用建築包括:住宅及其配套設施、賓(旅)館、招待所;學校教學樓及其附屬設施;醫療用房及其附屬設施;辦公樓、科研樓、綜合樓的非生產用房部分;
商店;文化館、影劇場(院)、體育場(館)、圖書館、展覽館、文體活動中心、車站候車室、碼頭候船室、機場候機樓、商業倉庫、民用車庫,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建築等。
F. 房屋哪些部位屬於公共部分
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公共地方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根據建設部所規定的商品房銷售面積部分,包括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房和管理用房以及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和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另一部分是根據國??家物價局、建設部、財政部《商品住宅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分攤到商品房房價中的基礎配套設施部分,如公共綠地、道路等。
業主對公共地方享有權利的原因在於,房價構成中包含住宅建築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和住宅小區非物業性配套公共建築建設費如道路、公共綠地等。正因為享有權利,所以才要交納相關物業管理費。
(6)住宅部分擴展閱讀:
公共部分維修基金
根據建住房[1998]213號《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都應當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以下簡稱"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的使用執行《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政部財基字[1998]7號),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公有住房售後的維修基金來源於兩部分:
1、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該部分基金屬售房單位所有。
2.購房者按購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與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G. 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哪些部分
建築面來積是指建築物各層水平面積的總自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
1、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凈面積。
2、輔助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為輔助生產或輔助生活所佔的凈面積,例如居住建築物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所佔的面積。
3、使用面積和輔助面積的總和稱為「有效面積」。結構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牆、柱等結構所佔的面積。
(7)住宅部分擴展閱讀:
建築面積是你買房時銷售說的面積,後呈現在房本上的面積。一般來說,人們在看房子時看到的面積就是建築面積,但卻不是實用面積。
一般來說,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檯面積,而實用面積就是套內使用面積。
可用地毯面積來形容,即把你家所有面積全鋪上地毯,能鋪多少面積地毯,就是多少套內使用面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築面積
H. 房屋一般有哪些部分組成
住宅結構組成部分:一般包含:客廳(是主人與客人會面的地方。)、卧室(供居住者在其內睡覺、休息或進行性活動的房間)、餐廳(吃飯飲食的地方)、廚房(做飯的地方)、衛生間(上廁所洗漱的地方)、閣樓(用於儲藏、辦公、住人等的私密空間。)等。
房屋建築結構組成部分:房屋的梁、柱、牆。
1、梁
用於支撐房屋頂部結構的結實橫木(現在也有鋼筋混凝土製成的)。
2、柱
柱是建築物中垂直的主結構件,承托在它上方物件的重量。
3、牆
牆體主要包括承重牆與非承重牆,主要起圍護、分隔空間的作用。牆承重結構建築的牆體,承重與圍護合一,骨架結構體系建築牆體的作用是圍護與分隔空間。牆體要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具有保溫、隔熱、隔聲、防火、防水的能力。
(8)住宅部分擴展閱讀:
房屋的演變過程:
1、早期
原始人類生活在洞穴或樹木中,以躲避寒冷和夏季風暴、昆蟲、蛇和動物。這被稱為「洞穴居住」和「巢穴居住」(在樹上築巢)。經過不斷的進化,古人開始建造房屋。
2、曲折的古代
隨著人類文化和技術的發展,人們開始按照預先設計的方案建造房屋。因此,大量的木石民居、木石民居,以及各種形式的木石土民居,在發展成為大型的宮殿、寺廟建築之前,都已形成。
3、偉大的近代
現代住宅在本質上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們不再僅僅依靠天然材料,而是使用鋼筋混凝土等人工材料,更注重室內外的裝飾。例如,牆壁上覆蓋著瓷磚,甚至是金粉,這使房子變得明亮而明亮。這些建築在結構和外觀上都遠遠超過了古建築。
4、美麗的現代性
中國人有很強的傳統家庭意識。現代住宅不僅是人們生活和工作的庇護所,也是人類發展現代文明的場所,如生產、科學研究和藝術創作等。
I. 什麼事住宅全部產權和部分產權
國務院公布的《有關再次大力穩妥地展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之中,專對於「全部產權」屬與「部分產權」均作了清楚的規定。「全部產權」是指按照市場價與成本價出售的房屋,購房者具有全部產權。經濟適用房也屬全部產權。「部分產權」是指職工按照標准價出售的公有住宅。於國家明定的住房面積內,職工按照標准價購房之後僅具有部分產權,可承繼與轉讓,但是轉讓時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於減去有關稅費之後,按照個人與單位所佔的產權比例展開分配。「部分產權」和「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取決於,「部分產權"盡管具備永久使用權與繼承權,但是於轉讓時要和原售房單位劃分收益。目前,已中止標准價售房方式,現按照標准價往職工販賣的公房,倡導職工彌補成本價價款,轉入全部產權。
J. 什麼是住宅的全部產權和部分產權
"全部產權"是指按市場價和成本價購買的房屋,購房者擁有全部產回權。經濟適用房答也屬於全部產權。
"部分產權"是指職工按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宅。在國家規定的住房面積之內,職工按標准價購房後只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時原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關稅費後,按個人和單位所佔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於,"部分產權"雖然具有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但在出售時要與原售房單位分割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