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築物的分類有哪些 房屋的概念是什麼亭子算什麼
一、建築物的用途分類及特點
1、 民用建築:供人們生活、居住、從事各種文化福利活動的房屋。按其用途不同,有以下兩類:
(1)居住建築:供人們生活起居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宿舍、賓館、招待所。
(2)公共建築:供人們從事社會性公共活動的建築和各種福利設施的建築物,如各類學校、圖書館、影劇院等。
2、 工業建築:供人們從事各類工業生產活動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總稱。通常將這些生產用的建築物稱為工業廠房。包括車間、變電站、鍋爐房、倉庫等。
二、按建築結構的材料分類
1、 磚木結構:這類房屋的主要承重構件用磚、木構成。其中豎向承重構件如牆、柱等採用磚砌,水平承重構件的樓板、屋架等採用木材製作。這種結構形式的房屋層數較少,多用於單層房屋。
2、 磚混結構:建築物的牆、柱用磚砌築,梁、樓板、樓梯、屋頂用鋼筋混凝土製作,成為磚—鋼筋混凝土結構。這種結構多用於層數不多(六層以下)的民用建築及小型工業廠房,是目前廣泛採用的一種結構形式。
3、 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物的梁、柱、樓板、基礎全部用鋼筋混凝土製作。梁、樓板、柱、基礎組成一個承重的框架,因此也稱框架結構。牆只起圍護作用,用磚砌築。此結構用於高層或大跨度房屋建築中。
4、 鋼結構:建築物的梁、柱、屋架等承重構件用鋼材製作,牆體用磚或其他材料製成。此結構多用於大型工業建築。
三、按建築結構承重方式分類
1、承重牆結構
它的傳力途徑是:屋蓋的重量由屋架(或樑柱)承擔,屋架支撐在承重牆上,樓層的重量由組成樓蓋的梁、板支撐在承重牆上。因此,屋蓋、樓層的荷載均由承重牆承擔;牆下有基礎,基礎下為地基,全部荷載由牆、基礎傳到地基上。
2、框架結構
主要承重體系有橫梁和柱組成,但橫梁與柱為剛接(鋼筋混凝土結構中通常通過端部鋼筋焊接後澆灌混凝土,使其形成整體)連接,從而構成了一個整體剛架(或稱框架)。一般多層工業廠房或大型高層民用建築多屬於框架結構。
3、排架結構
主要承重體系由屋架和柱組成。屋架與柱的頂端為鉸接(通常為焊接或螺栓連接),而柱的下端嵌固於基礎內。一般單層工業廠房大多採用此法。
4、其他
由於城市發展需要建設一些高層、超高層建築,上述結構形式不足以抵抗水平荷載(風荷載、地震荷載)的作用,因而又發展了剪力牆結構體系、桶式結構體系。
四、建築高度分類
建築物可根據其樓層數量分為以下幾類
1、低層:2層及2層以下
2、多層:2層以上,8層以下
3、中高層:8層以上,16層以下
4、高層:16層以上,24層以下
5、超高層:24層以上
對於「房屋」這個詞,法律上並沒有規范的解釋的。但是就你提問的問題來看,主要還是個房產的確權問題。首先說,我國確認一所房產的產權,是以主管部門的產權登記為準的,也就是說,你的房產證上登記的范圍和面積是多少就是多少,在這個范圍內的,如果拆遷都是要按照房產進行補償的;如果不在登記范圍內,那麼從法理上講,是不會基於房產標準的補償的。一般而言,自行搭建的雜屋或者車庫,在拆遷時是不會認可的,最多認定為合法產權房屋的添附,給予一定補償,但實踐中也有認定為亂搭亂建給予拆除的。但是,我們可以明確一點,即便不是經過確權的房產,只要不是違法違規建設,那麼就算不能按照房產標准補償,至少作為主人合法財產的一部分,實施拆遷也是應當給予一定補償的,當然,補償標准不會像房產那麼高的。
亭子屬於園林范疇.
⑵ 有的建築物是住宅推出所有的住宅是建築物
1.房屋的定義為:上面有頂,四面有牆(或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以供人們生產、休息、娛樂、活動、倉儲等的場所。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以區別於其他的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牆、假山、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櫃、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廠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以上建築物均不屬於房產,不征房產稅。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是指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台等等。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往往不僅僅為房產服務,稅法同時規定了其具體界限:「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聯接管算起。」
2.廣義的建築物是指人工建築而成的所有東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構築物。狹義的建築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構築物。房屋是指有基礎、牆、頂、門、窗,能夠遮風避雨,供人在內居住、工作、學習、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構築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築物,人們一般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如煙囪、水塔、橋梁、水壩等。
3.區別: 准確掌握房屋定義,稅法規定,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不征房產稅,但與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屬設施或者一般不單獨計價的配套設施需要並入原房屋原值計征房產稅。這就要求我們在核算房屋原值時,應當對房屋與非房屋建築物以及各種附屬設施、配套設施進行適當劃分。
⑶ 一般房屋建築由哪些部分組成
1、基礎:建築最下部的承重構件,承擔建築的全部荷載,並下傳給地基。
2、牆體和柱:牆體是建築物的承重和圍護構件。在框架承重結構中,柱是主要的豎向承重構件。
3、屋頂:是建築頂部的承重和圍護構件,一般由屋面、保溫(隔熱)層和承重結構三部分組成。
4、樓底層:是樓房建築中的水平承重構件,包括底層地面和中間的樓板層。
5、樓梯:樓房建築的垂直交通設施,供人們平時上下和緊急疏散時使用。
6、門窗:門主要用做內外交通聯系及分隔房間,窗的主要作用是採光和通風,門窗屬於非承重構件。
(3)住宅是建築物擴展閱讀
一般房屋建築-民用建築按使用功能可分為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兩大類。《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所說的「民用建築」,是指住宅、旅館、招待所、商店、大專院校教學樓和辦公、科研、醫療用房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這里說的「民用建築」是區別於「軍事建築」和生產性工業建築而言。
民用建築包括:住宅及其配套設施、賓(旅)館、招待所;學校教學樓及其附屬設施;醫療用房及其附屬設施;辦公樓、科研樓、綜合樓的非生產用房部分;
商店;文化館、影劇場(院)、體育場(館)、圖書館、展覽館、文體活動中心、車站候車室、碼頭候船室、機場候機樓、商業倉庫、民用車庫,及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建築等。
⑷ 什麼是建築物的主要朝向
主要朝向是指安排主要居住空間及具有正面功能的一側,次要朝向是指安排非居住空間及承回擔側面功能的一答側。
當住宅的主要朝向為東西向或多層和低層住宅側面寬度大於12米、高層住宅側面寬度大於25米時,其各個方向都具有正面的功能,因此也應按主要朝向的退讓距離控制。
當住宅與公園、綠地、廣場及水面等開敞空間相鄰時,建築退讓用地紅線主要應滿足城市景觀方面的要求,由於考慮的因素較多,具體情況也差別較大,其退讓距離應由該地區的城市設計、法定圖則及詳細藍圖等相關規劃確定。
當住宅與城市道路相鄰時,除滿足住宅建築本身對視覺衛生、雜訊及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還要滿足城市景觀方面的要求。
對於其他非住宅類的居住建築,其建築間距和退讓紅線的控制要求與住宅建築是基本一致的,長酣拜叫之既瓣習抱盧可參照住宅建築間距的要求執行。
⑸ 建築物的建築物的分類
耐久年限等級適用范圍耐久年限一級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100年以上二級一般性建築50~100年三級次要建築25—50年四級臨時性建築15年以下(一)按使用性質分類1.居住建築:是指供家庭或個人較長時期居住使用的建築,又可分為住宅和集體宿舍兩類(住宅分為普通住宅、高檔公寓和別墅;集體宿舍分為單身職工宿舍和學生宿舍)。2.公共建築:是指供人們購物、辦公、學習、醫療、旅行、體育等使用的非生產性建築,如辦公樓、商店、旅館、影劇院、體育館、展覽館、醫院等。3.工業建築:是指供工業生產使用或直接為工業生產服務的建築,如廠房、倉庫等。4.農業建築:是指供農業生產使用或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建築,如料倉、養殖場等。(二)按層數或總高度分類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以上計算;採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內層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計算自然層數。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房屋總層數為房屋地上層數與地下層數之和。住宅按層數分為低層住宅(1~3層),多層住宅(4~6層),中高層住宅(7~9層),高層住宅(10層及以上)。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總高度超過24m為高層,但不包括總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建築。建築總高度超過lOOm的,不論是住宅還是公共建築、綜合性建築均稱為超高層建築.(三)按建築結構分類建築結構是指建築物中由承重構件(基礎、牆體、柱、梁、樓板、屋架等)組成的體系。1.磚木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是用磚木做成的,其中豎向承重構件的牆體和柱採用磚砌,水平承重構件的樓板、屋架採用木材。這類建築物的層數一般較低,通常在3層以下。古代建築和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建築多為此種結構。2.磚混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豎向承重構件採用磚牆或磚柱,水平承重構件採用鋼筋混凝土樓板、屋頂板,其中也包括少量的屋頂採用木屋架。這類建築物的層數一般在6層以下,造價低、抗震性差,開間、進深及層高都受限制。3.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承重構件如梁、板、柱、牆、屋架等,是由鋼筋和混凝土兩大材料構成。其圍護構件如牆、隔牆等是由輕質磚或其他砌體做成的。特點是結構適應性強、抗震性好、經久耐用。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的種類有框架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剪力牆結構、簡體結構、框架筒體結構和筒中筒結構。4.鋼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均是用鋼材構成,其建築成本高,多用於多層公共建築或跨度大的建築。(四)按建築物的施工方法分類施工方法是指建造建築物時所採用的方法。1.現澆現砌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均是在施工現場澆築和砌築而成。2.預制、裝配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是在加工廠製成預制構件,在施工現場進行裝配而成。3.部分現澆現砌,部分裝配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一部分構件(如牆體)是在施工現場澆築或砌築而成,一部分構件(如樓板、樓梯)則採用在加工廠製成的預制構件。(五)按建築耐久年限分類按建築耐久年限分類表: 耐久年限等級 / 耐久年限 / 適用范圍 一級 / 100年以上 / 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二級 / 50-100年 / 一般性建築 三級 / 25-50年 / 次要的建築 四級 / 15年以下 / 臨時性建築
⑹ 哪些建築屬於住宅建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385號公告發布的《住宅建築規范》,住宅建築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築(含與其他功能空間處於同一建築中的住宅部分),簡稱住宅。
2、住宅建築按高度可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和高層住宅。
低層建築高度10米以下(含10米),低層住宅建築為一層至三層。
多層建築高度超過10米、24米以下(含24米),多層住宅建築為四層至六層。
小高層住宅指7-11層(含11躍12層)的住宅。
高層建築指建築高度超過24米的非住宅建築、12層以上(含12層)的住宅建築。其中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為超高層建築。
3、住宅建築按房屋型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復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4、建築物按使用用途分類分為民用建築和工業建築兩大類。住宅建築屬於民用建築中的居住建築類。
(1)民用建築:供人們生活、居住、從事各種文化福利活動的房屋。包括居住建築(供人們生活起居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宿舍、賓館、招待所)和公共建築(供人們從事社會性公共活動的建築和各種福利設施的建築物如學校、圖書館、影劇院等)。
(2)工業建築:供人們從事各類工業生產活動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總稱。通常將這些生產用的建築物稱為工業廠房。包括車間、變電站、鍋爐房、倉庫等。
⑺ 常見住宅房屋建築類型有哪些
1、磚木結構(住宅):指建築物中豎向承重結構的牆、柱等採用磚或砌塊砌專築,樓板、屋架等用木屬結構。2、磚混結構(住宅):建築中豎向承重結構的牆、柱等採用磚或砌塊砌築,柱、梁、樓板、屋面板等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通俗地講,磚混結構是以小部分鋼筋混凝土和大部分磚牆承重。3、鋼筋混凝土(住宅):指建築物中主要承重結構如牆、柱、梁、樓板、樓體、屋面板等用鋼筋混凝土製成,非承重牆用磚或其它材料填充。這種結構抗震性能好,整體性強,耐火性、耐久性、抗腐蝕性強。4、鋼結構(住宅):指建築物中主要承重結構以鋼製成。適用於超高層建築。自重最輕。從結構上分上面四類就可以了,其中鋼筋混凝土結構裡面,還可以再細分:1、框架結構,由梁、板、柱組成建築承重結構,牆體僅作為分隔和保溫用途。2、剪力牆結構,由梁、板、牆體組成建築承重結構,部分牆體承在結構中受力。將上面兩個小類組合起來,就衍生了:框架剪力牆結構、框支剪力牆結構等。
⑻ 建築物是由那幾部分組成的呢
房屋構成部分:地基與基礎、牆或柱、樓板與地面、門窗、樓梯、屋頂等組成。 (1)地基和基礎:地基:系建築物下面的土層。它承受基礎傳來的整個建築物的荷載,包括建築物的自重、作用於建築物上的人與設備的重量及風雪荷載等。基礎:位於牆柱下部,是建築物的地下部分。它承受建築物上部的全部荷載並把它傳給地基。(2)牆和柱:承重牆和柱是建築物垂直承重構件,它承受屋頂、樓板層傳來的荷載連同自重一起傳給基礎。此外,外牆還能抵禦風、霜、雨、雪對建築物的侵襲,使室內具有良好的生活與工作條件,即起圍護作用;內牆還把建築物內部分割成若干空間,起分割作用。(3)樓板和地面:樓板是水平承重構件,主要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豎向荷載,並將它們連同自重一起傳給牆或柱。同時將建築物分為若干層。樓板對牆身還起著水平支撐的作用。底層房間的地面貼近地基土,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豎向荷載,並將它們連同自重直接傳給地基。(4)樓梯:是指樓層間垂直交通通道。(5)屋頂:是建築物最上層的覆蓋構造層,它既是承重構件又是圍護構件。它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各種荷載並連同屋頂結構自重一起傳給牆或柱;同時又起到保溫、防水等作用。(6)門和窗:門是提供人們進出房屋或房間以及搬運傢具、設備等的建築配件。有的門兼有採光、通風的作用。窗其主要作用是通風採光。一般來說,基礎、牆和柱、樓板、地面、屋頂等是建築物的主要部分;門、窗、樓梯等則是建築物的附屬部件。拓展資料:房屋是住人或存放東西的建築物。房屋是家庭的基體,房屋是人類生存的寄託,在這里人們可以避開外界一切干擾,和自己的親人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這種以房屋為本的思想深深的影響著人們,人們都為擁有自己的房屋而努力。名詞解釋:房屋,多指規模較大的。法律上指,供一家人日常起居的、外人不得隨意進入的封閉空間。《中華共和國憲法》第39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建造房屋的時侯要用水泥磚頭,不要用紅磚頭。《水滸傳》第三三回:「南邊有個小寨,是文官 劉知寨 的住宅。」 清代李漁《巧團圓·夢訊》:「以後睡夢之中,不上這座小樓就罷,若還再走上去,定要討個下落,且看是誰家住宅。」 沙汀《丁跛公》:「許多連他不如的人,在這擾亂的歲月中,都已經走上正路了,他們建築起『四水列堂』的住宅了。」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早期原始人類為避寒暑風雨,防蟲蛇猛獸,住在山洞裡或樹上,這就是所謂的「穴居」和「巢居」(樹上築巢)。經過不斷進化,古人開始營建房屋。據考古發掘證明。曲折的古代隨著人類文化技術的發展,人們開始按照事先設計好的方案建造房屋。於是經過人們精工雕鑿、科學拼接而成的木屋和石屋,以及木石土合用建造的各種形式的房屋大量出現,直至發展為規模宏大的宮殿建築群和寺廟建築群。由於歷史文化抑或風俗習慣的不同,不同民族的人們創造了各式不同的房屋。考古發掘證明,我國最早的房屋建築產生於距今約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當時的房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陝西西安半坡遺址為代表的北方建築模式—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多圓形,地穴有深有淺,以坑壁作牆基或牆壁。坑上搭架屋頂,頂上抹草泥土;有的四壁和屋室中間還立有木柱支撐屋頂。一種是以浙江餘姚河姆渡遺址為代表的長江流域及以南地區的建築模式—干欄式建築;一般是用豎立的木樁或竹樁構成高出地面的底架,底架上有大小梁木承托的懸空的地板,其上用竹木、茅草等建造住房。干欄式建築上面住人,下面飼養牲畜。偉大的近代近代的房屋,在本質上又有了巨大變革。人們不再單純地依靠天然材料,而是採用鋼筋水泥等人工材料,而且更加重視房屋內外的裝飾。例如在牆壁上鑲瓷磚,甚至塗上金粉,使得房屋變得金碧輝煌,光彩奪目。這些建築,無論從結構還是外觀,都遠遠超過了古代房屋。美麗的現代中國人有強烈且十分傳統的家庭意識,現代的房屋已不僅是供人們生活工作的庇護所,它為人類提供了生產、科研、藝術創作等一切發展現代文明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