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房降價怎麼辦
也要看你遇到什麼樣子的開發商萬科有幾百業主聯合退房原因就是降價!結果不好使
B. 購買期房不到一個月降價啦怎麼找開發商協商退差價
市場就是這樣,你以後漲價了能承諾退給開發商差價嗎。
C. 如果期房買了4個月跌價了,銀行供了三個月,而且合同都還沒給我,能退嗎
是可以退的,但是你要承擔違約損失。不知道你合同簽訂違約金是多少?只要你願意承擔就可以退房。
D. 期房降價,應不應該補償
你反過來想,如果你買的期房漲價了,漲價部分,你需要補償給售樓的開發商嗎?
住房屬於商品,漲跌是正常的,不會因為跌價,對你補償。
E. 我今年買的期房要明年年底交房,但是現在房子跌價了,我可以退么
一般的購房合同中都是對開發商有利的條款,所以還是別退
今年房市不是很好,但也不能買漲不買跌啊……
你要綜合考慮房子的因素,比如交通,附近環境,附近繁華的程度等等
也許等金融危機過後,你的房子會成倍的漲
F. 剛買的還沒有建造的期房,現在降價了,還可以退款嗎
換一個問題來問你,假如你這個房子突然漲錢了,開發商讓你加錢你會不會加呢?
G. 去年買的期房半年後跌價怎麼辦
合同簽了就只能認了,住宅有跌就走漲的,只是近一年的樓盤行情都不是很好,預計在年底左右會漸漸回暖的,樓主不要太擔心,住宅自己住的舒服就可以了,站在你的立場上為你考慮的,希望採納,不懂得問我!
H. 買的期房交鑰匙以後跌價了怎麼辦
①自認倒霉
②要來求自退房,有可能嗎?
③當初買期房時的價格和現在的房價比跌價了,比現在的房價高,你希望開發商返還房屋的差價,有幾成把握,覺得有可能嗎?
④當你買期房時的房價比現在的房價低,現在的房價居高不下,開發商要求你補齊差價,你同意嗎?
I. 期房簽完合同一個月就降價了,每平方降價3000多,付的全款,可以退嗎求解
看開發商受到的壓力有多大。
J. 購買期房交房前大幅貶值是否涉嫌價格欺詐行為的
我們購房者買的是期房,我們和開發商之間的合同是一種預售合同,房屋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說穿了是購房者先墊資,給開發商造房,這種墊付的時間高達2-3年,而且開發商並不對預付房款的購房者支付任何的利息,這完全是一種不平等條約,購房者不旦要承擔交付房屋質量的風險,延期交付的風險、爛尾的風險、還要承擔價格下跌帶來的資產損失的風險,所以是非常不公平的。任何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對等的,這種期預售制度對購房者來說,不公平之處就是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的錢建造房子,利潤在預售時已經鎖定,而把樓盤不可預期的風險全部轉嫁給了購房者。所以,跌價的風險不應該完全應該由購房者來承擔。
由於商品房的預售不同於房屋的實質性買賣,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這跟商場買東西,或買賣股票是性質不同的。實物交割已經完成的情況下,跌價的損失當然是由購買者承擔,但預售合同在沒有房屋交接尚未形成發生跌價損失,就不應該完全由購房者承擔,也許有人會說期貨交易在未交割前發生損失,不也是要交易者自己承擔的嗎?我覺得二者性質完全是不同的,期貨本來說就是一種風險投資,在投資之前交易規則已經明確告訴投資者其中的風險,而且有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這樣的話發生損失理應由投資者承擔。
而房屋預售,既沒有明確告之其中的風險,又沒有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制度。而且購房者大多是為了自住或保值增值,並非是投機行為,所以期房預售不能同等於期貨買賣。房產的預售和期貨交易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所以不能把二者同等起來。
此外,雖然說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雙方理應按合同來承擔風險,但問題是我們在簽訂合同時,購房者能表達真實的意思嗎?我在房產咨詢過程中曾經建議購房者有可能的話,在合同中寫上「降價需補償」、「因政策的原因銀行貸款不批購房預售合同撤銷」等條款,但現實中開發商會以格式合同等種種理由拒絕這些條款,購房者在合同條款擬定過程中,根本不可能表達真實的意思,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降價的損失也不應該全部由購房者來承擔。
總之:我認為預售房屋在沒有交房前出現大幅度降價,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提出補償要求,這個要求是合情合理的,當然損失要雙方共同來承擔,而不能一昧要求開發商單方面來承擔損失,期房實質上是購房者出資和開發商的共同投資行為,共同投資就應該共同來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