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按揭已經辦下來了,或者交完首付已經備案,那這套房子產權人就是你了,基本上不需要著急拿合同了。更不會出現一房兩賣和違約現象。如果既沒備案也沒辦批按揭,既使給你合同那也只是一堆紙,沒有實質性的意義
㈡ 如何與開發商簽訂合同
合同一般都是開發商擬好,業主看了沒問題就簽字,如果有問題雙方可以通過附加條款約定,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防止上當受騙:
1、簽約前要審查開發商資質
簽約前購房者要認真審核開發商的開發資質以及相關的銷售許可文件。如果購房者沒有購房經驗可以提前查閱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或者保險起見可以提前咨詢一下律師。具體需要審查的內容有:
(1)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委託銷售的還應審查代理銷售企業的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和代理銷售合同或委託銷售證明。
(2)審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出售許可證明中關於該房地產的內容和范圍,包括宗地號、項目名稱、棟號、層數、用途、套數、面積等信息與所購買的房地產的棟號、樓層、名稱等是否相符。
2、簽約時要審查合同內容
對商品房面積和房價的計算,購房人擁有知情權,房地產開發企業也有告知義務。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應在售樓處將有關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資料或測算資料進行公示,供購房者查閱,公示的資料包括:房屋土地權屬調查報告書(房屋土地調查機構提供)、建築平面布置圖等。
(1)簽署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購房人可要求面積計算表或測算表,開發商應向購房者提供《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表》;簽訂房屋交接書或簽訂商品房現售合同時,開發商應向購房者提供《房屋建築面積測算表》;前述兩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築面積說明》中必須將分攤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並能與建築平面布置圖對照查核。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內容要具體明確。一般購房合同都是採用開發商提供的格式文本,這里提醒購房者一定要採用正規管理部門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請律師一起自行擬定購房合同。在合同訂立前,應當將合同文本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3、注意約定面積條款
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內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套內建築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按建築面積計價的,購房者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及相關爭議的處理,如果收房時發現建築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築面積發生誤差或者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都發生誤差要按合同約定處理。
4、規劃、設計變更的處理要明確
開發商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開發商要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不答復視為同意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如果開發商沒有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退房並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
㈢ 直接跟開發商簽購房合同,我應該注意什麼
購買這樣的抵帳房沒有什麼風險,但應注意以下幾點:
1、合同必須直接跟開專發商屬簽訂。要賣房人帶你和開發商談,讓開發商網鑒成功,正式購房合同,購房交款發票或專用收據,房屋維修基金票據,全部交到你手上,如果還不放心的話,叫賣房人帶你一起把購房合同拿到房管局去查一查是否登記到了你的名下。
2、網鑒合同時要看清相關信息。包括自己姓名、性別、身份證號,面積、位置、樓號、層號、房號、使用年限、交房時間等,要有開發商姓名,公司售房專用章,要蓋騎縫章,自己鑒名,手印,購房發票或收據與房屋維修基金票據要蓋開發商公司財務專用章。
3、房款交給開發商。原則上你只能將錢交給開發商,一般是存入開發商設立的銀行監管帳戶,再由開發商將錢交給賣房人,如果開發商同意你直接將房款交給材料商,必須在票據上註明。
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成功,就是房管局已經備案將此房登記到你的名下,別人買不走,所以沒有問題,放心購買。
㈣ 貸款買房要和開發商簽哪些合同
一般是購房者繳納完首付後可以簽訂購房合同,但也有交完定金就可簽訂購房合回同,建議跟開發商的工答作人員確認。
按揭房購買流程:
1.
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繳納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2.
開發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
3.
貸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4.
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5.
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6.
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機構;
7.
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8.
貸款行銀行工作人員將貸款檔案歸檔。
㈤ 買房子跟開發商簽合同要注意什麼啊開發商要給幾個證啊
開發商必須先有齊全5證,分別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
購房合同必須是房管局訂本式標准格式合同,該合同格式全國統一的,分普通購房、中介居間等2種版本,具體內容裡面有細微區別而已,比如付款方式的選擇、購房方式、交房的方式、交房日期、交房驗收、開發商承諾等等。
購房者在簽署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反復確認戶型,尤其是精裝修戶型,如果不確定,最好在合同上附註,收房必須是合同上的房屋戶型,以確保不會收錯房。
(5)開發商合同擴展閱讀
注意
買房者要警惕開發商虛假廣告宣傳。
開發商常以「贈送面積」吸引購房者,但實際贈送可能是公用面積,購房者若獨占可能面臨法律糾紛。
五證是證明房屋身份的合法有效證件,也是樓盤開發商具有合法性銷售資格的證明,開發商必須五證齊全才能保證購房者買房後能拿到房產證。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定金與訂金差別不只一字
定金具有法律效力,而訂金沒有法律效力,當收定金一方違約,定金可雙倍返回,而訂金只能返還原額。所以,買新房簽訂《認購書》時,留意認購書中寫的是定金還是訂金。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訂金常作為「誠意金」出現。
㈥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要提供哪些證件
為了保證開發商出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應慎看專開發商的以下有屬關證件: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這主要是為了確保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這主要是確保商品房的規劃、建設手續合法;
(3)預售商品房的,要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售商品房的,要有質量驗收合格證和產權登記備案證,並且要同時符合商品房現售的有關規定。
㈦ 開發商合同違約
你的訴訟請求賠償計算時間段是否為自違約之日起至實際辦理房產證之日止的損內失?按照你的描述,已容經實際賠償了,說明可能是賠償到了裁判文書生效後15日履行期間內的損失,後續的違約賠償你還可以繼續另行向開發商主張,法院說賠償日期到公布之日起是於法無據的。
㈧ 和開發商簽合同遇到霸王條款怎麼辦
只要合同中涉嫌霸王條款,就應視為無效。最高人民法院於表示,餐飲業內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條款(俗容稱霸王條款)雖不適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葯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但對於違反《合同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條款,消費者可請求人民法院確認 「霸王條款」無效。
所謂合同霸王條款主要是指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公告等。
「霸王條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行業管理等方式出現,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
二是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許可權。
三是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四是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
五是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㈨ 開發商的購房合同是統一的嗎
房管局一般會要求開發商使用統一格式、統一內容的購房合同。而開發商在統一格式合同中另加的插頁:屬於開發商在統一格式合同中又加進去的內容,這些內容,如果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售樓人員提醒購房者仔細查看、購房者在合同上簽字的,是有效條款。
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
開發商這個名詞屢屢撞擊公眾視野——因其既承載著城市建設的光環與榮耀,又備受大眾對其財富價值觀的質疑性解讀。而一個有責任、有誠信、有思想的開發商必須面對時代、面對社會、面對公眾作出自己的價值判斷和行動回應。針對樓盤涉及到的開發商的比較多。我們也常寫成kfs。
開發商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應具備以下條件: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記的名稱和組織機構;有適應房地產開發經營需要的辦公用房;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工商登記後,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前提條件,但並非有了法人營業執照就可以進行房地產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