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的住宅地產主要是指啥?
1、旅遊住宅指的就是所有依託著周邊的豐富的旅遊資源而建造版的、它權不同於傳統的住宅項目的融度假、居住、旅遊、休閑等為一體的置業項目,都可稱之為旅遊房地產。較之一般的住宅,旅遊房地產特點與優勢在於它是旅遊業和房地產業無縫嫁接,同時擁有完善的配套功能和極高的投資價值。
2、旅遊地產多側重於度假旅遊,或強調以旅遊發展為主體,以地產為延伸;或強調發揮地產主體功能的同時賦予其旅遊功能,從而擴展地產行業的內容,吸引更多的消費客體。
B. 旅遊地產和住宅地產有什麼區別
旅遊地產相對住宅地產來說,既有滿足休閑、度假旅遊的需求,又有回居住的需求。同時答,旅遊地產投資回報率更高,投資規模更大,投資周期更長。相對住宅地產,旅遊地產消費檔次更高,注重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平衡,傳統住宅地產消費檔次較近。另外,旅遊地產依託豐富的旅遊資源,而住宅小區局限於綠化環境,獨特行較弱。
C. 房地產分為哪幾類
按土地用途分類
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的規定》,城市用地可以分為九類:
1、居住用地;
2、公用設施用地(含商業用地等);
3、工業用地;
4、倉儲用地;
5、對外交通用地;
6、 道路廣場用地;
7、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8、綠化用地;
9、 特殊用地。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下列幾類:
1、 居住用途的房屋;
2、工業用途的房屋;
3、 商業用途的房屋;
4、 文體娛樂設施;
5、政府和公用設施;
6、多功能建築(綜合樓宇,又叫城市綜合體)。
(3)住宅地產擴展閱讀
項目內容
(一)房地產業是指從事土地和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的行業。
(二) 房地產業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內容:
1、 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房地產的開發和再開發,如徵用土地、拆遷安置、委託規劃設計、組織開發建設、對舊城區土地的再開發等;
2、 房地產經營,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和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活動;
3、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估價和經紀代理、物業管理、二手房買賣。
4、 房地產的調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產的資金市場、技術市場、勞務市場、信息市場,制定合理的房地產價格,建立和健全房地產法規,以實現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
外資投資中國房地產主要有直接購買、設立獨資公司、購買股權成立合資公司三種方式。
房產主要包括住房房產和營業性房產。地產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資本。
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會的有效需求等特點。土地資本是為使土地達到一定的使用標准而進行的開發投資,這種投資要投入一定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其本身必然具有商品屬性。
D. 房地產住宅可以分為哪三類
按產權分為:商品房、小產權房
按住宅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鋪)
按用途:商業、住宅、商住混用3類,不知道你是不是問這個
E. 住宅房地產的內涵是什麼
2.2 房地產市場概念及特徵分析
(一)房地產市場的內涵
經濟學上對於房地產內的解釋是實質包含固定容的土地、土地上建築物、不可分離的附屬物和相關權益的總和。但是從廣義上來說可以理解為不動產,這是由於房地產其位置固定無法位移的客觀因素,這也就意味著房地產包括其中的建築物等部分。比如說其中增值的園藝以及其功能必須的全部載體。對於房屋等全套設施德爾使用以及佔用分配的權力則是房地產產權權益的一部分。
那什麼又是房地產市場呢?房地產市場通俗來講就是地產市場,是有關於房地產方面商品交易的市場。在整個房地產市場交易中,交易內容包括市場主體交換(具體到某一土地房產權益),同時參與房地產市場交易的主體不僅有開發商和政府,更有消費者以及各種中介機構。具
F. 簡述房地產的10種類型.說明其中住宅房地產和商業房地產的不同類型及特點
房地產類型:
1.居住用房地產;
2.生產用房地產(工廠等);
3.經營用房地產(商場、游樂園等);
4.行政用房地產(政府辦公樓、房管局、建設局等);
5.其他專業用房地產(學校、醫院、福利院等);
區別:1、產品性質不同 雖然有相當一部分投資購買住宅的客戶,但他們在所有住宅購買者中所佔的比重都只能是少數。絕大多數消費者購買住宅的目的都是為了改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品質,也就是說,住宅產品的本質是功能性產品,其直接使用功能正是消費者購買的主要動因,價值的前因是居住,超值是居住功能的同期附帶價值表現。 而商業項目則大為不同。商鋪的主力購買者都是並不直接開店經營的投資型客戶。他們購買的首要目的是出租獲利以及隨著商業和城市發展所帶來的商鋪升值。也就是說,他們購買的根本目的是讓手中現有資金通過商鋪這一「媒介」實現保值增值,因此,商鋪的本質是一種金融產品,其使用功能當然也很重要,但我們也經常看到幾乎沒有單獨使用價值的商鋪也「全城熱賣」、「排隊搶購」。
2、價值鏈不同 住宅項目的利益主體只有三個——開發商、業主、物業管理公司(現實證明,物業管理水平的高低對一個住宅小區的保值增值影響極大),開發商將房子交給業主後其價值就已基本實現;而在一個綜合型商業項目中,需要開發商、業主、經營商戶、經營管理公司、物業管理公司、消費者6種角色,並且不但需要招商開業、而且只有開業後能持續良好的經營,商鋪的價值才算真正得以實現。
3、客戶構成不同 在購買住宅的客戶群中,自用者與投資者之比通常都會在10:18:2甚至更高,而購買商鋪的客戶尤其是綜合性商業項目的客戶中,自用者與投資者比例通常是 3:7、2:8,近年更是出現了大量產權與經營權完全分離的商業項目,購買者100%為不直接從事、參與經營活動的投資者。
G. 旅遊地產和一般房地產的區別是什麼
旅遊地產相對住宅地產來說,既有滿足休閑、度假旅遊的需求,又有居住版的需求。同時,旅遊權地產投資回報率更高,投資規模更大,投資周期更長。相對住宅地產,旅遊地產消費檔次更高,注重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平衡,傳統住宅地產消費檔次較近。另外,旅遊地產依託豐富的旅遊資源,而住宅小區局限於綠化環境,獨特行較弱。
H. 產業地產,住宅地產和商業地產的區別在哪裡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2016-2021年中國房地產行業商業模式創新設計與投資前景預測分析報告》內顯示,住宅地容產的營銷策略是針對商品的戶型、環境、住戶採取的營銷方式,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只是一個廣告——預售——開盤——簽約的過程。
而商業地產的營銷策略則不是這么簡單,它需要在銷售前期、中期、後期採取不同的策略。商業地產在售前一定要保證定位非常明確,有理有據,告訴商戶、投資人、投資客、經營戶我們做什麼,通過前期的明確定位保障商業物業的投資方向、商戶目標和經營目標。在明確了商業定位之後,就要在銷售過程中有後續的招商推進,邊賣邊招商,相互促進,通過招商推動銷售。在銷售後期,要嚴格按照售前各項管理合同、管理公約、管理保障、管理措施、管理要求來提供專業和規范的管理,保障投資人的信心和利益,通過招商之後的管理服務來保障銷售。簡而言之,就是在售前要明確方向,售中推進銷售,售後保障利益,否則對開發商、對投資商戶都是沒有好處的。
I. 住宅地產與商業地產的區別
住宅地產與商業地產存在以下區別:
區別一,地理位置的要求不一樣。商業的價值首先是體現在地理位置上的,所以一定要選擇商圈的核心或有發展潛力的商業地段。商業地產項目最好處在道路十字路口,客流、人流、車流的交匯處,這樣不僅有利於商業企業的形象展示,更滿足了商業對於「易達性」的要求;商業地產項目對於外觀形象展示面即臨界面的要求很高,而住宅就可以不要臨界面,不需要形象的展示;
區別二,目標顧客不一樣。住宅的目標顧客通常會根據自身的項目定位,鎖定一定的目標客層,例如小資階層、白領階層,又或是普通老百姓,只要具備投資能力,都可以成為目標顧客,而商業地產的目標顧客則相對固定。商業地產的目標顧客第一類就是一般的經營戶,第二類是商業的投資者。
區別三,功能、用途不一樣。住宅的功能和用途一般來講就是居住,但是商業則有太多的功能。例如,購物功能、餐飲功能、娛樂功能、休閑功能、商務功能等等,功能都是不一樣的。
區別四,消費環節不一樣。住宅銷售以後就直接進入了消費終端,經過裝修就可以居住,可以使用了。而商業地產在銷售過後,是不能直接進行消費的,這時的商業地產項目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具備使用價值的,它還要進行招商、裝修、進貨和經營。
區別五,對物業的要求不一樣。住宅對物業的要求相對簡單,只要能滿足居住的功能就可以,對層高、荷載等的要求也不高。但對於商業地產而言,對物業的層高、柱距、荷載、電梯(扶梯、坡梯、升降梯、觀光梯、貨梯)等都有很細致的要求,任何一個方面都有可能影響商業地產項目的生存。不同的商業業態,對物業的要求也不同。對物業的要求不同也是商業地產與住宅地產的區別之一。
第六,產品的設計不一樣。住宅地產的設計,主要是基於一般性使用功能的需要,而對於商業來講,不同的業態、不同的功能、不同的產品,商業設計也是不一樣的。
區別七,銷售、營銷不一樣。住宅可以一賣了之,目的很簡單,也很直接,而商業地產是以物業升值和商業經營收益為投資動力的,商業地產賣出去以後,還要考慮經營問題,還要考慮返租、回報和風險的問題。
區別八,投資回報的形式是不一樣的。商業地產的投資回報形式有三種,一是銷售,二是獲取經營收益,三是物業升值,而住宅的投資回報形式只能通過銷售來實現。銷售只能獲取短期的資金回籠或者解決開發商後續開發的資金問題,而經營收益和物業升值才是商業地產投資回報的最主要形式。
區別九,專業程度不一樣。商業地產與住宅地產對專業要求的程度和重點都是不同的,商業地產除了要遵循住宅地產所遵循的建築規范和消防規范外,還要遵循第三種規范即商業規范。商業地產的運作對於商業專業性的要求極高,是多個商業微觀問題綜合解決的結果,住宅地產的運作則不需要進行復雜的商業設計。從過程上看,住宅地產銷售後就進入了終端,而商業地產的銷售只是經營的開始,還需要招商、開業和經營管理。
J. 商業用地的性質可以做房地產住宅開發嗎
商業用地的性質是可以開發住宅的,但是其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其水電的徵收也版是按照商權業用電用水來徵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10)住宅地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登記,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登記文件可以公開查閱。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