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房地產行業不斷發展,開發商跑路等一系列問題也在不斷暴露,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對內於該問題也容在加強監管,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到預售資金監管,這些措施都是為了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特別是目前實施的預售資金監管制度,更是為了避免開發商跑路,項目爛尾,防止業主的購房款打了水漂而設立。 在開發商跑路,項目面臨爛尾,矛盾不可避免發生時,對於已經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的准業主,可以通過「抱團」的形式起訴開發商,及時要求凍結查封開發商的在建工程、土地、房產、預售款專用賬戶以及其他全部的財產,以備在訴訟終結後能夠完全受償。 對於沒有財產可以凍結查封的開發商,業主可以考慮追究開發商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的責任,如果該商品房預售款開戶銀行違反《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法定監管義務,使開發商得以捲款潛逃而造成業主損失的,業主可以要求監管的銀行承擔賠償責任。 開發商的其他債主在保留好各種證據的前提下,也應該及時申請凍結開發商的相關資產,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
❷ 開發商、物業、業主三者的關系是什麼
一、房地產開發商是從事商品房建設並予出售獲取利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銷售房屋的質量負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責任。在業主大會成立以後,不再對所開發物業的管理承擔責任,只作為未售出物業的業主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二、物業公司是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按與業主委員會所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為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獲得服務報酬。
三、物業服務合同內容主要包括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
四、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其作用是:
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4、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
5、履行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2)業主開發商擴展閱讀:
一、根據使用功能的不同,物業可分為以下五類:居住物業、商業物業、工業物業、政府類物業和其他用途物業。不同使用功能的物業,其管理有著不同的內容和要求:
1、居住物業是指具備居住功能、供人們生活居住的建築,包括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也包括與之相配套的共用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
2、商業物業有時也稱投資性物業,是指那些通過經營可以獲取持續增長回報或者可以持續升值的物業,這類物業又可大致分為商服物業和辦公物業。
3、商服物業是指各種供商業、服務業使用的建築場所,包括購物廣場、百貨商店、超市、專賣店、連鎖店、賓館、酒店、倉儲、休閑康樂場所等。辦公物業是從事生產、經營、咨詢、服務等行業的管理人員(白領)辦公的場所,它屬於生產經營資料的范疇。
4、工業物業是指為人類的生產活動提供使用空間的房屋,包括輕、重工業廠房和近年來發展起來的高新技術產業用房以及相關的研究與發展用房及倉庫等。
❸ 物業業主開發商分別有什麼權利和義務
物業、業主和開發商三者之間分別有什麼權利和義務發展商和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常發生許多矛盾和糾紛,給物業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麻煩,究其原因,大多數矛盾或糾紛的產生是由於物業管理公司或發展商對物業管理中的法律關系不清楚。
許多業主不明確自己擁有的權力,應承擔的責任。物業管理中有著哪些法律關系要想把物業管理工作搞好,首先應當理順物業管理中心的法律關系。只有理順了關系,才能夠知道各方面的關系。物業管理工作中幾個主要方面有:
1、發展商早期在物業管理中的作用發展商將物業建成,並經政府有關部門綜合驗收合格後,經過房產交易將產權轉移給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這里的法律關系的變化是發展商由原來擁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到轉移給了新的產權所有人。
2、對於一處新的住宅區,包括公寓或別墅,發展商在竣工前,一般是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介入新建物業的管理工作。有時發展商也自己充當物。
(3)業主開發商擴展閱讀: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❹ 業主和房地產開發商兩者怎麼區別
也主是買房子的人,開發商是建房子的,業主是買開發商的房子。
❺ 小區車位到底是屬於業主們的還是屬於開發商的
《物權》第七十復三條規定製,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也就是說,小區路面的停車位開發商無權,歸業主共同所有,業主委員會可以決定是否收費。
但同時,《物權商品房買賣合同》內明示該面積沒有計入公攤則屬於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是有權售賣該地上車位的。
這兩條律規咋一看有點相互矛盾,細細推敲,就能捋順了 。車位的歸屬權,算不算開發商的,在於前期規劃項目的時候,是否報規劃部門批准同意小區車位,如果部門審批通過,開發商可以拿到車位的「預售許可證」,則車位產權歸開發商所有,任憑開發商。反之,如沒有申報部門或者審批未通過,則車位面積計入公攤的面積,車位的面積平均分攤給每位業主,則產權屬於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只需繳納的車位管理費用即可,開發商無權車位。
因此,如對開發商要車位有疑慮,可讓開發商出示的證明,若沒有,則將車位是違的。鑒於近期出現了很多天價車位的現象,如果業主覺得車位價格過高,開發商從中牟取暴利,可向物價部門舉報,要求其進行核查。
❻ 開發商最怕業主做什麼
開發商最怕業主做核實房屋面積、注意家中氣體濃度、牆面空鼓和地面開裂、留意門窗和吊頂、防水工程。
一、核實房屋面積
房價高昂的當下,第一件事情肯定要核實房屋面積。可以聘請專業的房屋檢測機構,進行房屋面積的測量。正常情況下,房屋的實際面積跟合同上規定的面積,誤差不超過3%。最終,結算按照實際面積,進行多退少補。
五、防水工程
重點檢查衛生間、廚房和陽台,特別是台盆、馬桶、浴缸等地方。衛生間和陽台,接幾桶水,倒在地面,觀察地漏的排水情況。台盆、馬桶、浴缸等地方,要把水灌滿,大概估計下排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