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起訴解決房產糾紛要准備什麼材料,程序是怎樣的
買賣房屋在房房產糾紛這樣子的話,就會影響到自己正常的生活,如果必要的話,建議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來進行解決,那麼權證書(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單、物業費發票、產權證代辦費收據等,有一樣即可)。
對於一些購房者來講,如果要買房屋的話,還是要注意找正規的中介公司,這樣可以減少糾紛的出現,以上就是關於房產糾紛起訴流程是什麼和房產糾紛起訴需要什麼材料的相關介紹,大家在購買房屋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減少糾紛的出現。
房產糾紛起訴流程是什麼?
1、要確認案件的被告者。個人的話,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單位的話,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由原告具狀到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訴訟。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書後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4、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有舉證期,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資料!
5、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通知當事人。若當事人正當理由遲到,人民法院會以撤訴來處理。
6、庭前調解(如未達成調解意見,另行開庭)。
7、開庭(開庭時記著拿證據原件)開庭的程序步驟:法官宣讀法庭紀律、當事人權利義務;原告讀起訴書;被告答辯;原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被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被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原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法官詢問一些問題;雙方辯論;雙方最後總結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產糾紛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1、民事起訴書三份(其中兩份交法院,一份留存開庭時用);
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正反面都需要)
3、授權委託書一份(如委託律師或他人);
4、證據三套(其中兩套交法院,一套留存開庭時用)。其中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房屋產權證書(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單、物業費發票、產權證代辦費收據等,有一樣即可)。
Ⅱ 我要去法院起訴開發商需要帶什麼資料嗎
准備以下材料:
1,起訴狀,弄清楚對方的基本登記信息(對方的名稱、地址、法內定代表人、電話容等),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復印副本;
2,准備證據,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對方發生糾紛的所有對你有利證據及復印件、及其他可能對你有幫助的證據及證人名單等
3,帶上訴訟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一十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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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Ⅲ 大家說一下如何去法院起訴開發商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內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容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Ⅳ 想去法院告開發商,不知道流程要多久
你先得收集准備來好一系列自的證據資料:比如購房合同、開發商的信息,房產的信息等等。然後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後7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5日內通知被告,被告15日答辯,5日內把答辯狀送給你。一般還有可能組織調解,調解不成,按照普通程序審理6個月。如果二審的話還要繼續走流程。很漫長就是了。
Ⅳ 法院起訴開發商多久可以開
復1、人民法院收到起制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3、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4、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Ⅵ 是否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開發商,起訴費多少錢
去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的訴訟費用,大概為50元到100元之間。
訴訟費用是訴訟當事人向法院交納,為進行訴訟所必需的法定的費用。收取訴訟費用的目的,可以防止民事主體濫訴,從而減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訴訟,為國家、也為社會減少了浪費。
訴訟費用,有按件收費的,如本案;有按起訴金額收費的,如民間借貸按件;還有免費的,如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按件。
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5、《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七條案件受理費包括:(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6、《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Ⅶ 如果去法院起訴,開發商沒有錢,怎麼辦
如果現在去法院起訴,開發商有錢沒錢不是你考慮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