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情況比抄較特殊,屬襲於原房主已經在開發商處簽署購買合同,但還沒有簽署正式的合同,該房產還沒有在房管系統備案,可以直接在開發商處辦理更改合同中的購買主體,俗稱改名字,也叫改合同。為維護買方的合法權益,須注意:在沒有正式網簽之前,不要給原房主支付任何定金等,更名完成後,再向賣方支付房款!
B. 房產更名是什麼意思
房產更名是指在不動產證沒有辦理好的前提下對房屋買賣合同上的名字進行變更,使房產的擁有者通過簽訂合同的形式發生轉讓。
需要注意的是,房產更名中存在著兩個另類的情況,一種是在婚姻良好的情況下,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不動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需要辦理增名手續的,攜帶相關資料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此種情況不屬於房產更名。
第二種情況是,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使房產的擁有者發生轉變。
三、房產更名和過戶的區別:
1、操作方式
房產更名是通過開發商完成的,購房者在購房階段通過更改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轉變成另一個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該過程的房屋所有權人不會發生變化。還有一個情況就是房屋合同已經備案的,我們就需要去房管所辦理合同更名。
而房產過戶則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的,通過過戶,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所有權人發生變化。
2、是否有不動產證
房產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動產證尚未辦理下來之前進行的更名行為,通過在開發商處登記備案,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即可。
房產過戶則是建立在擁有房屋不動產證的前提下的,通過轉讓房屋所有權實現過戶的。
3、費用
無論是房產更名還是房產過戶。在處理的過程中,都會產生一定的費用,房產更名是開發商在與購房者重新簽訂合同之後,收取一定的更名費,之後,開發商會通知被更名者來共同辦理不動產證。
相比房產更名收取的固定份費用,房產過戶因為形式多樣,在辦理的過程中除了繳納基本的費用之外,還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稅費,按照房屋買賣來說,主要稅費有以下幾種:
1. 契稅:
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繳納,90平方米以上的按評估價1.5%繳納
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繳納,90平方米以上的按評估價2%繳納
三套房:全部按照評估價3%繳納
2. 增值稅+個人所得稅:
房產證登記日期未滿兩年,需按照評估價的6.6%繳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
房產證登記日期滿兩年,免增值稅,需繳納1%個人所得稅
房產證登記日期滿五年不唯一,需繳納個人所得稅1%
房產證登記日期滿五年唯一,免稅
非住宅:
賣方:12.65%大稅(10.65%增值+2%個人稅)
買方:3.05%個人所得稅
由於房產過戶的種類較多,所以不同的過戶方式,其手續也略有不同,而且不同的過戶方式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也是不同的。所以。房產過戶要比房產更名復雜的多。
C. 怎麼樣才能和開發商直接更名
如果你抄和開發商有關系的話是完全可以的而且客戶買的話還可以一次性 如果沒有你就要去咨詢開發商可不可以做更名 可以做的話要多少費用 但是客戶這邊必須的一次性了 如果開發商不給做的話就只你能等到出棟證了去加快出產權證 還有一種就是走法院起訴的程序更名 一般這種是做不了的
D. 房子備案了!去開發商!和房產局更名 可以嗎
房子在房產局備案了還能更名的。
需要辦理出房產證後,按照房產過專戶流程辦理更名。屬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E. 期房辦理更名手續的話,開發商要收更名費,請問開發商這樣做對不對有沒有法律依據。我該怎麼辦
本人理解抄,如果開發商沒有和你簽訂正式的合同,應該不產生什麼費用,因此收取更名費屬於不合理的要求,但是,如果已經簽訂正式合同,並已經進行網上備案了,那麼收取更名費應該算是合理。
按照你描述的情況,更名費的收取不合理!
F. 已備案的房子可以通過開發商辦理房產更名嗎
房子在房產局備案了還能更名的,需要辦理出房產證後,按照房產過戶流程辦理更名。
已經登記過,這就麻煩些了,如果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則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如果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則無法進行更名。
不過等房產證下來後可以改名。一般情況下,房產證名字的變更主要分為直接添加、贈與、買賣。 贈與——贈與的辦理手續 贈與——贈與需繳納的稅費 買賣——買賣的手續和稅費。
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注意事項: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
3、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4、索要繳納稅費的正式發票。
委託代辦的協議中應明確約定:
1、開發商應該於什麼期限內辦理房產證(如果是「兩證分離」的地區,一定要註明《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當然如果因為行政原因,本地暫時無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只能讓步了)。
2、開發商或代理公司應當於什麼期限內提供繳納相關稅費的正式收繳憑證。
3、約定一旦因開發商原因導致不能如期辦理或辦證發生錯誤的情況時如何處理,最好明確約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開發商應賠償全部房款x%的賠償金」等明確的違約處理方法。
4、約定如果貸款銀行扣押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的,購房人如何核驗房產證,因為這種情況下購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產證。
5、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的事宜,有些銀行不扣押房產證,僅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的手續是否由開發商辦理以及如何辦理等事宜也應當約定清楚。
6、約定代辦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法,並要求提供正式的開發商蓋章的收據。
G. 開發商已在房管局備案,辦理房產證時更名怎麼操作
已經將合同備案後的房產在房產證正在辦理過程中是不能再更名的,需要等房產證辦妥內後再去房容管局更名。
因房地產涉及權利人的相關合法權益,《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所以,當房地產產權人需要變更時,只能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變更,不能直接改。
H. 我在開發商購買的房產沒有更名可以直接出售更名給乙方嗎
在開商購買的房產沒有更名,通過開發商可以出售更名給乙方。
注意需要開發商那更名!
I. 更名需要給開發商更名費麽、急
不存在更名這個問題。
以成都為例,房管局本身不受理除夫妻之間更名以外回的其他任何更名事答宜,目的是為了避免炒房。(只要不是夫妻。都不行)
於是,為了順利的完成更名,通常採用的方式是:客戶退房,到房管局注銷原有合同。然後換成需要更名的人來重新簽訂合同,重新備案。
這里就存在一個問題:程序上是合法的,目的不合法。沒關系,只要程序合法就不違規,沒有風險。
然後最根本的是:由於這一切需要開發商協助辦理(並非義務,也並非一定要協助客戶),畢竟是以開發商的名義簽訂的合同。於是,開發商要收取客戶的更名費用了。再者,退房多了,對開發商也有一定的影響。
這個費用的多少,開發商自己說了算。可能三五千。可能上萬,不一定。
當然,你也可以不通過開發商,而採用房產轉讓的方式更名。這樣也需要一定的費用,而且需要取得了產權證以後才能過戶。
所以。你要權衡下。
要通過開發商,就是他們說了算,收多少錢。沒辦法。不通過開發商,就交錢給房管局。
如果非必須,建議暫時不更名。不然以後你買房子,要算第二套的。
希望能夠幫到您!回答來自:網路房產交流團,敬請關注!
J. 買的是開發商直接更名的房子,有什麼風險,流程
風險抄:
1、首先要確定直接更名的權利人是否為原來與開發商簽購房合同的本人,有無其它相關權利人,其它權利人是否同意出售。
2、開發商是否還沒有對合同進行備案登記,開發商是否同意更名,同意更名是否有額外的費用和條件,有費用的話費用由誰承擔。
流程:
交易流程和一般購置新房的交易流程一樣:
1、你和原業主達成協議後再與開發商重新簽定購房合同,
2、如需貸款則去銀行簽貸款合同,
3、所有合同由開發商拿去房管局備案
4、納稅
5、交房
6、領證
這樣的交易是原房主所購買的房為新房,只是和開發商簽了合同,開發商還沒有向房管局備案,這種情況下新業主直接和原業主達成協議,然後由原業主出面,將開發商處的信息更改為新業主的信息就可以了,這樣的交易方式叫「合同更名」。
這樣的交易並非能完全免稅,是和傳統二手房交易相比,免去了二手房交易中賣家所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而契稅是沒有辦法免的,而且大修基金也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