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毛坯房頂部 開發商在刮大白之前 刷的灰白色的一層是什麼 裝修時必須鏟掉么
只要自己裝修了,開發商就不負責了,其實,開發商如果刷了大白,自己可以不抹使用開發商的大白的,如果要好,就得鏟掉重抹的,否則,容易脫落。
『貳』 什麼叫用房抵頂工程款
這個就是房地產商的一種付款方式。
在施工單位完成施工項目並完成驗收之後,就可以想開發商請款至工程款項總額的95%,留下5%的維修保證金。
但是開發商由於資金或者其他問題,無法使用現金支付工程款的時候,就會使用這一種方法付工程款。而且商品房局限於施工單位所施工的項目小區位置內。房子單價是按當時的市價70%~85%來折算的。
(2)開發商頂房擴展閱讀:
一、工程抵押房購買流程:首先當事人需要進行申請預告登記:
(一)預購商品房;
(二)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權轉讓、抵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次提交相應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已登記備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四)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然後就是具體的交接手續了。
三、工程抵押房買賣注意事項:
(一)不管是工程抵款房,還是銀行抵款房、個人抵款房,首先要認清產權。
個別開發商在以房抵款過程中存在重復抵押問題,因此購買此類房時,需注意產權是否明晰。
(二)根據法律規定,辦理房屋產權登記之前,工程抵款房屋所有權仍屬於開發商,購房合同只能與開發商簽訂,與承建商簽合同是無效的。
(三)購房時,應要求賣房者出具售房發票,一方面可以避免辦理產權時遇到麻煩,另一方面可防止開發商以未收到房款為由拒不履行合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工程抵款房
『叄』 開發商以房抵頂工程款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性質
開發商以來房屋抵扣工程款一源般都由兩份部分組成,一份是抵扣協議,作為雙方債務關系的處理證明,另一份是房屋買賣協議。
房屋抵扣工程款並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只要合同雙方自願簽署,自成立之日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肆』 開發商以工程款頂房款,
1、開發商來與建築商簽訂《開發商源跟建築商簽訂了內部協議》協議上寫明3000元/平米銷售不動產房給建築商,只是沒有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
2、建築商給房子賣給客戶,價格多少是他們的事,開發商只能按3000元/平米與建築商指定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並且開發商只能按3000元/平米開不動產發票。
3、如果你要按3500元/平米簽訂銷售合同,並開發票,那麼你要考慮。
一、 財務收入會虛大,營業稅金等都會增加。
二、虛大的這個收入沒有成本抵扣,企業所得稅也會加大。
希望對你有幫助
『伍』 我買的商品房樓頂被開發商賣給同樓住戶了,以後樓頂就歸那個住戶所有了,請朋友指出相關法律依據!樓頂能
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樓頂屬於本棟業主共同所有,開發商無權處專分;如果出賣的,不具有法律屬效力,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為物權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解釋以及住房與建設部的相關規章;
『陸』 我出售開發商給我頂帳的房子算一手房還是二手房
這個情況就是屬於二手了 開發商給你以後,你再賣就是進入三級市場了 這樣兩次交易的屬於二手房范疇了
『柒』 開發商把房子抵頂施工方工程款,施工方又抵頂材料款,這三方協議怎麼寫
朋友因為這是房子抵頂工程款、再抵頂材料科,不管怎樣抵頂都是房子銷售過程版,那就得權開發票,向您這樣兩次抵頂,那就得相當於兩次銷售、上兩次稅,就不如用協議形式,您與」開發商「用房子抵頂、然後你再與「材料商」抵頂,而開票直接開」材料商「,節省一個銷售環節,少繳稅一次,協議簡單,就是誰用房子抵頂工程款、誰用房子抵頂材料科,就行了。
『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開發商用房屋抵頂建築工程款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已於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
2002年6月20日
(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25次會議通過)
法釋〔2002〕16號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滬高法〔2001〕14號《關於合同法第286條理解與適用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
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二、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後,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
三、建築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四、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五、本批復第一條至第三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四條自公布之日起六個月後施行。
此復。
『玖』 開發商抵給建築商的房子簽合同要注意什麼
一、開發商抵給建築商的房子叫抵賬房,也叫頂賬房,就是抵債房,主要是指債務人無法以貨幣償還債務時,將自己的房屋作價支付給債權人,再由債權人出售的房屋。
二、購買抵賬房的注意事項:
「抵賬房」對普通購房者來說絕對是個誘惑,一套「抵賬房」的價格比開發商價格少則便宜幾萬,大戶型則能更多。
但消費者也應注意到,開發商拿來頂賬的房子大多是大戶型,且朝向、樓層相對較差,購房者在考慮價格因素時,還應該對房屋的質量進行綜合評價,應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進行選擇。購買「抵賬房」應注意:
1、審查開發商是否五證齊全。所謂「五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2、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或者由開發商、材料供應商(或施工單位)、購房者三方簽訂合同。無論是三方還是兩方簽訂購房合同,都應明確出賣人是開發商,開發商應當承擔普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應費用,同時也有利於在出現房屋糾紛時,更充分保護購房者的權利。
(9)開發商頂房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合同》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並由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無權以任何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對方沒有履行義務或者不按時履行義務而拒絕履行相對的合同義務。為保證本合同能夠實際履行,本條款獨立存在,不受合同有效或無效,是否實際履行的影響。
3、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以簽署其他合同或者協議的方式,實際上已經變更或者解除了本合同的,至其他協議或者合同生效並實際履行以後,導致本合同客觀上已經無法履行或者沒有必要再履行的,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九條違約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約定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按如下違約條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下列違約條款沒有約定的,依照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其他合同條款及其本條款均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及時向乙方交付房屋,導致乙方不能及時使用房屋的,由甲方每日按照租金總額的萬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資金佔用費作為違約金,本合同繼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