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房合同補充協議怎麼寫
什麼是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如何填寫補充協議?
1、房屋不動產權證辦理時間
在購房合同中,一般是不會寫明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間的,大多數開發商都是在交房1-2年後辦理。如果購房者對於拿到不動產權證的問題比較著急,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具體日期,為防止開發商違約,還要註明相關賠償責任,如在約定期限內,開發商沒能辦理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應按約定對購房者進行賠償事宜。
2、公攤面積大小
很多開發商在購房者咨詢公攤面積的時候,只會給出一個大概的數字,並且不會明確寫入購房合同,後期卻很可能在這上面做文章。但由於公攤面積的大小和位置實際上屬於購房者需要用錢買來的隱性面積,所以購房者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約定清楚公攤面積的具體大小和位置,而且還要註明如果公攤發生變更的情況,該如何解決,避免日後因此而發生購房糾紛。
3、註明交房標准
關於交房標准這一點,毛坯房的要求一般都是最基本的質量問題,精裝房則需要格外注意,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明確到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顏色、材質等等,盡可能避免名牌、高級等含糊不清的詞彙,不利於購房者驗房對比。
4、約定貸款失敗的責任
有一部分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卻沒能申請下來購房貸款,這時候與開發商的交易不能正常完成,這時首先要清楚貸款失敗的原因,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①如果是因為開發商原因導致貸款不成,購房者可申請退房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②如果是購房者自身原因,可先和開發商進行協商解決後續款項問題,如無法繳納剩餘房款,雙方解除購房合同,但購房者需承擔違約責任。
③如果是因為銀行審批或者政策調整的原因導致貸款失敗,雙方自行解除合同約定。
5、明確物業管理問題
購房者要明確自己未來的家的物業公司是哪個,資質如何,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和具體繳納標准等等,這些問題都要一一列好,不能輕易變動。
6、開發商的口頭承諾
在購房者下定決心購買房子之前,很多開發商都會許下口頭承諾來吸引購房者,而這些口頭承諾一般還都是與購房者息息相關的,比如說周邊的交通、醫療、教育等配套。
7、發生退房後的責任歸屬
如果交房時,出現以下的情況,比如說購房者購買的房屋與實際面積相差超過3%、房屋主體質量出現問題、開發商私自變更小區規劃、非購房者自身原因導致銀行貸款失敗、開發商沒有銷售許可證,或者遲遲不為購房者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等等,購房者都可申請退房,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但為了更好地約束開發商,最好能在補充協議中做好詳細的約定,比如開發商具體該承擔怎樣的責任,已交房款應在多長時間內退還等等。
② 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外簽定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您好,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外簽定補充協議只要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就有效,版當合同與補充權協議中存在差異時應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為准。「補充協議」是指當事人對於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補充協議」是相對於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③ 商品房合同補充協議怎麼簽
購房體驗課: 開發商一般都是使用《襄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正式合同無法修改,但是卻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來保障購房者自己的權益。目前補充協議已受到越來越多的購房者的重視,但如何簽訂補充協議才更為有效呢?本期購房體驗課就為大家講解如何簽訂商品房合同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是買賣雙方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簽約時,對雙方各自關心的條款內容進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或協議,當補充協議內容與主合同條款不一致,以補充協議內容為准。現在市場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補充條款多為雙方協商的自擬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補充條款多為開發商擬訂的格式條款,但條款是可以調整的。 那我們就來看看,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購房者容易忽略的幾個問題,我們在簽訂商品房合同補充協議中應該注意的。 1、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的合理誤差范圍,目的是防止交房時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套內建築面積縮水、公攤面積增大。 2、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因銀行和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下來的處理問題,目的是防止開發商應退房而扣除購房者的定金或追究違約金。 3、房屋交付時開發商要提供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約定如果開發商提供不了,購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開發商要按日支付違約金,目的是防止購房者辦理入住後因裝修等問題而被動。 4、物業的約定,目的是防止入住後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提高收費標准,而購房者又無當初開發商承諾的依據的情況。 5、精裝修房屋的具體裝修標准,不能被開發商以「進口」、「高級」、「優質」等不明確的說明誤導,要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內外裝修、設施的種類、型號、顏色、位置、方向、可參考的價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對裝修提出異議而無依據的情況。 6、開發商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具體時間,合同里約定的只是開發商提交材料的時間,目的是防止開發商無限期的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影響購房者行使所有權。 7、房屋的屋面、外牆面使用權歸業主所有,開發商使用要經過業委會同意,目的是防止開發商因商業目的使用而影響購房者的正常生活。 8、在合同和補充協議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用開發商發布的廣告、宣傳材料作為相關內容的依據。 現在我們對上面的特別重要的問題進行簡短的分析: 關於不能如期取得貸款的約定 按揭貸款是許多購房人都採用的付款方式,但是現在的貸款額度很緊張,很容易出現由於貸款沒有待下來而產生的違約行為。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時對此條要予以充分注意。在付款方式的附件中,開發商往往寫明,如買受人不能獲得銀行的按揭貸款,買受人應於接到通知的幾日內付清余額。購房人往往粗心,沒有注意該條款或者因為覺得不能獲得的貸款的風險不大,對該條款沒有重視。目前的狀況,很多爭議越發頻繁,一旦購房人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按照本條約定,購房人必須在幾日內交清全部房款,否則,購房人就需承擔不能按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應約定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和定金,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關於產權證取得期限的約定 房地產市場交易中,是會出現購房人在完全支付房款後的幾年內,都拿不到產權證,至使產權處在一種不確定的狀態之中,原因是是可以能是開發商資金比較緊張,將項目抵押給了銀行。售樓之後,開發商必須先將銀行的錢還清,銀行才能解除抵押,購房合同才能去備案。因此,嚴格審查開發商提供的「五證」,尤其是「土地使用證」的正本記事欄中,有無土地被抵押的標注,取得所售房產及相應土地面積未設定抵押的承諾,約定產權證取得的最後期限十分必要,並同時約定,如到期購房人仍然得不到產權證,購房人有權退房及退房處理辦法的約定。 關於物業的約定 商品房買賣中,開發商指定的前期物業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之間產生的糾紛很多,因此,購房人為保證其入住後權益的維護,也可在《補充協議》中約定物業的有關情況:如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的具體數額,小區規劃、 面積問題 、水、電、煤氣(天然氣)開通時間等。 最後我們還需要特別注意關於違約責任與解除合同的約定 雙方約定:如開發商交付房屋時,所交付的房屋達不到《合同》或《補充協議》的約定,購房人有權拒收房屋。並約定開發商因其違約行為所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比例。同時,也可約定開發商限期更正或修復,如在規定的時間內達不到約定的標准,購房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同時約定《合同》解除後的處理辦法,包括開發商應支付給購房人的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額計算的方法。 《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補充協議》誰服從誰?「補充協議」有優先權 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是約束房屋買賣雙方交易行為的重要法律文件,補充協議與標准契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當格式合同的條款與補充協議條款相抵觸時,在民事行為的處理原則方面,補充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有優先權。目前有不少消費者在購房過程中只重視購房合同,而對補充協議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結果吃虧上當。 購房者在補充條款中可增加出現質量問題後的處理程序、購房者的權利、開發商的違約責任、爭議處理依據等內容。 購房者:千萬不要與開發商簽訂任何放棄延遲辦證賠償協議,不要讓繳費簽署文件的日期與實際簽署日期不符,如果與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可委託律師代理,以免上當。
④ 開發商精裝修補充協議簽訂要注意什麼
作為一個已被開發商坑了的購房者,給你的參考如下:
如補充協議中無出示材料相關品牌、型號、產地,則應當約定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要求開發商出具關於精裝修的資料!
補充協議簽訂涉及只涉及開發商和購房者,一式兩份,簽訂後各執一份,而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簡稱購房合同)一樣需要備案,但是補充協議一旦簽訂,法律效益上有先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果。
除了第一條所提的,如購房合同中沒有提及精裝修的施工方法,也一並要求開發商寫上。
補充協議是開發商為規避自身在購房合同中的違約責任而設,所以要在補充協議里寫上:補充協議當中開發商所設條目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不一致的,優先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執行相關條目。
部分資料援引自希爾登樓梯和浙江希爾登樓梯公眾號
⑤ 開發商合同中的補充協議有霸王條款合法嗎
事先有合同範本,未看懂時,可以委託專業律師陪購;現在自 己簽了,就得履行合同,這就是自己行為、自己負責。
但是,如果確有某些條款加重了你的責任的,可以請司法機關認定對你不產生效力。
⑥ 買房合同的補充協議里應該寫什麼
在簽訂購房合時,對於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以及約定不符合購房者利益的問題,購房者往往可以與開發商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一般來說,補充協議提到的問題更容易發生。因此,為了後續出了問題雙方鬧糾紛,那麼買房合同的補充協議里應該寫什麼呢?一起來跟小編看看吧。
1、約定公攤建築面積
公攤面積比例和位置由於公攤屬於隱性面積,不僅要有一個具體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
贈送面積可能佔用了公攤,比如頂層樓台、一樓庭院等,這些地方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贈送。購房者要對房屋的得房率進行具體的約定,如果收房時得房率不達標,購房者可以依據合同,選擇退房並讓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明確裝修標准
購房者容易被精緻的樣板間所迷惑,但實際入住後各種問題卻頻頻顯現,很令人糟心。因此,在協議上應就裝修標准進行具體的約定,如施工節點,在隱蔽工程覆蓋之前,必須購房者到場查看並簽字才繼續施工;不要籠統的約定使用進口材料。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3、明確房屋擁有權證辦理的時間
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應該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4、把開發商的承諾寫進補充協議
開發商的其它承諾、開發商的促銷手段花樣百出,比如贈送面積、停車位等等,有的承諾樓盤周邊會建有商場、醫院、學校等配套,收房之後業主才發現並被騙了,而開發商卻拒絕承認曾經許下承諾。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在補充協議中將承諾一一寫清楚,並註明違約責任。
5、貸款辦不來的責任約定
大多數購房者買房都會採用貸款的方式,但是貸如果銀行不同意對購房者進行放貸,或者公積金管理拒絕貸款。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購房者應該約定如果個人原因貸款辦不成購房者可以變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
6、物業管理問題
補充協議中應該對物業的責任和具體物業費標准進行約定。多數開發商會自己成立物業來管理小區。購房者容易把物業和開發商視為一體,但實際上他們是各自獨立的法律主體,購房者和他們是不同的法律關系。
7、明確退房的責任
如果由於開發商自身原因而需要退房的情況發生,那麼購房者在補充協議中要約定詳細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重要的是要寫明在確定的日期內開發商退還房款、裝修款等,賠償違約金,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看了以上內容,簽訂購房合同不要中了開發商的文字陷阱,要字斟句酌。在必要的時候,一定要簽訂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希望小編總結的這些知識能夠為您提供幫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2-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更多房產資訊,政策解讀,專家解讀,點擊查看
⑦ 簽訂正式買房合同時應該怎麼補充協議
由於標準的購房合同條款的局限性,幾乎每一份購房合同都要簽訂補充協議。標準的購房合同由於是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條款相對比較公平合理。而補充條款是由開發商制定的,往往會限制購房者的權利,甚至採用一些不平等條款侵害購房者利益。
注意事項
關於不可抗力:導致發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由於相關法律規定難以對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發展商通常會對不可抗力的范圍作擴大性解釋,例如將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技術問題或其它發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圍,以規避由於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擔的違約責任,對此購房者應該在補充協議中盡量明確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在出現不可抗力時發展商應該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公證機構或專業鑒定機構的證明性文件才能作為其免責的理由,同時約定當不可抗力事件導致逾期交房超過一定期限時,購房者有權終止合同,要求發展商退還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或者就逾期實際天數要求發展商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關於分攤建築面積:作為房屋總建築面積的一部分,分攤面積的多少,直接影響購房者實際獲得的使用面積。對此盡管《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等法規作了明確規定,實際操作中個別發展商仍然將經營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與房屋無關的面積調整實測面積和暫測面積的誤差。購房者可以參照上述有關規定,認真審核發展商在補充協議中列明的分攤范圍,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部分堅決要求予以刪除。或者在補充協議中明確所購房屋的實際使用率,即實際使用面積與房屋總建築面積的比率,當發展商交付的房屋達不到約定的標准時,購房者即可以選擇退房並要求發展商承擔違約責任。
關於裝修標准:對於欲售商品房,特別是約定了精裝修的欲售商品房,購房者一定要明確該等商品房的裝修標准,防止被發展商以「進口」、「高級」、「先進」等不明確的表述誤導。建議在補充協議中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所有內外裝修、設施設備的種類、型號、品牌、顏色、位置、方向、可以參照的市場價格、達不到上述標準的違約責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利益。
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盡管從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權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與發展商並沒有直接的關系,不應構成其義務。但在實踐中,房屋所有權權證頒發的延遲往往是由於發展商手續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納土地出讓金、測繪費等義務。因此需要讓發展商作出相應的承諾,保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各項義務以確保購房者順利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否則應承擔一定數額的罰金,超過約定期限的,購房者還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承擔由此給購房者造成的經濟損失。
貸款辦不來怎麼辦?由於在商品房購房購銷過程中,普遍採用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方式分期支付購房款項。而上述貸款是否會得到批准主要依賴發展商提供的擔保情況、購房者本人的資信狀況等因素。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支付了首期購房款後貸款得不到批准,就會面臨無法自行支付全部剩餘款項,從而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因此應該在補充協議中分清責任,如果由於開發商原因導致貸款得不到批准,則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並要求發展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由於自身原因,則屆時可以選擇變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關於保修責任。有關房屋質量的保修責任,國家及北京市已經作了明確規定,在此不再贅述。值得購房者注意的是,在北京市新增樓盤中,部分採用了通過燃氣系統獨立供暖的方式,而不再通過市政熱力管線集中供暖。由於提供該種燃氣系統的大多為德國、義大利等國外廠商,地域分散、國內售後服務網點較少,加之該種系統設計壽命較長(一般為十年左右),更增加了購房者在使用上述供暖系統中保修和維修的困難。因此,最好在補充協議中將開發商的責任和廠商的保修、維修、更換的責任連帶起來,要求開發商在購房者聯系不到廠商的情況下保證正常供暖,並負擔一定的維修費用。
關於開發商在促銷過程中的承諾。為配合商品房的銷售,開發商或個別銷售人員都會通過口頭介紹、廣告宣傳等方式在促銷過程中就與商品房有關的小區環境、會所、托幼、學校、醫院、停車位、物業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諾。上述因素直接影響購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質量,實際是構成房屋價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兌現,必定會使購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對於開發商作出的種種承諾,一定要不厭其煩,一一在補充協議中予以落實,並明確開發商違反該約定的違約責任。
⑧ 與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 有法律效力嗎
《物權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回合同,除法律答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依據物權法相關規定依法登記權屬證書只是物權變動的權利要件,而不是買賣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產權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屬於債權行為,不是物權行為,
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應當認定為合同有效。也就是說雙方簽訂合同後,由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房屋的物權並未發生變動不能對抗雙方之外的第三人;但在雙方之間,債權已經成立,雙方都受到相關條款的約束,其後的取得產權證書、協助過戶等行為是當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如不能達到上述目的,購買方可依法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或者退還購房款賠償損失。
由此可知,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買賣行為涉及到諸多風險,因此買賣雙方一定要制定嚴密的買賣合同條款,將糾紛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⑨ 購房合同補充協議應寫些什麼
補充協議是買房合同的補充部分,它對合同中沒有約定、約定不明確或者容易發生糾紛的部分進行補充,並提前約定好具體違約責任。那麼新房的補充協議里該寫些什麼內容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日期
房產證辦理時間購房合同中通常不會寫明辦理產證的時間,一般開發商會在交房1-2年後辦。
如果急著拿到房產證,可以在補充協議中約定產證的具體辦理日期,並註明賠償責任,比如:在交房一年內不辦好房產證,賠償房價的百分之幾等等。
另外,因為開發商原因導致房產證無法辦理,開發商需要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二、明確貸款辦不下來的責任
貸款辦不下來,責任認定簽了合同付了巨額首付,貸款卻下不來,房子買不了,購房者可以退房嗎?責任由誰承擔?這些需要在補充協議中提前約定好,分貸款失敗原因的三種進行約定:
1、開發商原因:
購房者可退房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
2、銀行、政策等原因:
購房者可無責解約;
3、購房者自身原因:
可與開發商重新協商付款方式,無法繳納餘款的,購房者要承擔違約責任。
三、約定好面積的大小
公攤面積比例和位置由於公攤屬於隱性面積,一些開發商就只告訴業主一個籠統的大概數字,然後在裡面動手腳,這導致公攤糾紛時有發生。
對此購房者在補充協議中應當約定好公攤的具體數字,並註明公攤的具體位置、面積大小,特別是對於公攤變更的情況,約定得越詳細,對購房者就越有利。
另外,贈送面積可能佔用了公攤,比如頂層樓台、一樓庭院等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贈送。
四、約定交房標准
交房標准精裝修的房子一定要明確交房標准,具體到裝修材料的品牌、型號、顏色等等,盡可能避免高級、進口等模糊詞語,以免開發商偷梁換柱。
另外,可以在補充協議中約定,在隱蔽工程覆蓋之前,購房者要到現場檢驗,簽字確認後再進行覆蓋。
五、約定退房責任
按照法律規定,以下情況購房者可退房:
1、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房屋質量瑕疵;
3、開發商沒拿到預售許可證;
4、開發商單方變更規劃;
5、銀行按揭失敗;
6、開發商遲遲不交房、遲遲不辦房產證。
對此,可在補充協議中做詳細規定,比如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原因,開發商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什麼期限內把房款退還。
六、物業問題約定清楚
包括物業公司及物業費的繳納時間、繳納金額等,都在補充協議上詳細約定好。
需要明確的是,開發商和物業是兩個不同法律主體,按規定,物業公司應該由全體業主通過業主委員會挑選確定,但現在一般做法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物業公司或者選擇與其有業務關系的公司,業主如果不滿意,可在入住後通過業主大會表決更換。
七、開發商的其它承諾要列入協議中
開發商的促銷手段花樣百出,比如贈送面積、學校學位、停車位等等,有的承諾樓盤周邊會建有商場、醫院、學校等配套,收房之後業主才發現並被騙了,而開發商卻拒絕承認曾經許下承諾。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最好在補充協議中將承諾一一寫清楚,並註明違約責任。
簽補充協議時,將能想到的統統寫上去,省得出了問題雙方扯皮。如果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中的約定不一致,一般以補充協議中的內容為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9-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多房產信息
⑩ 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寫什麼抓住重點別被坑
新房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寫什麼
1、約定房產證辦理時間
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會規定有交接房屋的具體時間,但對於房產證辦理的時間卻沒有明確的規定,為了防止房產證不能及時辦理,所在補充協議中可以規定房產證辦理的時間。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應該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2、貸款辦不下來的責任
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購房者應該約定如果個人原因貸款辦不成購房者可以變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
3、約定公攤面積
補充協議中可以做好公攤面積的約定,公攤面積比例和位置由於公攤屬於隱性面積,不僅要有一個具體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另外,贈送面積可能佔用了公攤,比如頂層樓台、一樓庭院等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權贈送。
4、裝修標准
補充協議中明確裝修標準的情況一般是針對精裝房的,購房者容易被精緻的樣板間所迷惑,但實際入住後各種問題卻頻頻顯現,不可謂不糟心。所以購房者可以在補充協議上應就裝修標准進行具體的約定,如施工節點,在隱蔽工程覆蓋之前,必須購房者到場查看並簽字才繼續施工;不要籠統的約定使用進口材料等表述,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5、明確退房的責任
如果由於開發商自身原因而需要退房的情況發生,那麼購房者在補充協議中要約定詳細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最重要的是要寫明在確定的日期內開發商退還房款、裝修款等,賠償違約金,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6、物業管理問題
大型的開發商的物業管理都是自營的,而一些小的開發商的物業服務都是外包的,補充協議中應該對物業的責任和具體物業費標准進行約定。多數開發商會自己成立物業來管理小區。購房者容易把物業和開發商視為一體,但實際上他們是各自獨立的法律主體,購房者和他們是不同的法律關系。
7、開發商的其他承諾
有的開發商在銷售房屋的時候會做出一些贈送的承諾,有的承諾樓盤周邊會建有商場、醫院、學校等配套,收房之後業主才發現並被騙了,而開發商卻拒絕承認曾經許下承諾。口說無憑,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在補充協議中將承諾一一寫清楚,並註明違約責任。
以上就是關於購房合同的補充協議中應該包括的內容了,在簽訂購房合時,對於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以及約定不符合購房者利益的問題,購房者往往可以與開發商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這樣才能更多的維護自身的權益,避免發生房產糾紛問題。
二手房補充協議寫什麼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將合同中對雙方的意思表示寫明,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1、如果房子有抵押
賣方去解除抵押的時間,比如X年X月X日前解押完畢
2、明確約定騰房期
尤其是對於在出租或房主自住的房屋,無法做到隨時騰房,補充協議中最好約定在過戶後N個工作日騰房,時間盡量具體。
2、如果房子有租客
房屋租約和租金的約定
讓房主提供租戶手寫《放棄優先購買證明》
3、明確戶口遷出問題
約定甲方在過戶後將戶口遷出,配合乙方將戶口遷入,並預留一定的戶口保證金,戶口遷出後予以支付。
4、明確交房時房屋狀況
協議中寫明,房屋內固定設施是否保留,傢具家電是否贈送,房屋是否帶車位,車位是否包含在合同售價中。裝飾、裝修、傢具、家電等設施的數量、品牌和現狀,最好留照片
5、補充協議中對房屋稅費進行約定
甲方確定房屋是滿五年唯一(以房屋具體稅費情況為准)若與承諾不符,多出稅費由甲方承擔。
6、如果通過中介公司購買
買到凶宅,可按照房款的10%賠償或者原價回購
買到輻射房,可按照房款的10%賠償或者原價回購
簽約前房子就被查封了,讓中介返還已支付的房款
房主物業欠費,錢由中介先行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