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分期付款購買了一套現樓,開發商要求付清房款再網簽合理嗎
這是不合理的。網簽抄的主要作用是防止開發商捂盤惜售以及一房二賣的現象發生。網簽合同與購房人是否繳清房款沒有任何的必然聯系,只要買賣雙方對房屋買賣合同達成一致就可以網簽了。開發商要求你付清房款是不正常的做法,可能有風險。
❷ 房地產開發商,想將蓋好的商品房抵押套現,銀行的基準利率是多少啊。想貸4000萬周轉,一年時間可以還
2014年11月22日起執抄行的最新銀行貸襲款基準利率
一、各項貸款 利率
六個月 5.60
一年 5.60
一至五年 6.00
五年以上 6.15
二、公積金貸款 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 3.75
五年以上 4.25
❸ 某開發商按照分期付款的形式售房,小明家購買了一套現價48萬的新房,購房時需首付(第一年)房款28萬元,
20000元=2萬元, 繳納利息抄的欠款:48-28=20(萬), 付清購房款的時間:20÷2=10(年), 共付利息:(20+18+16+14+12+10+8+6+4+2)×4%, =110×0.04, =4.4(萬元), 4.4萬元=44000元; 答:當全部付清購房款後,共付利息44000元. |
❹ 某開發商按照分期付款的形式售房,小明家購買了一套現價為12萬元的新房,購房時需首付(第一年)款3萬元
解:設第x年交5200元,則 0.5+ [12-3-0.5(x-2)] ×0.4%=0.52 x=10, 所以第10年。 |
❺ 信用卡在房產商那裡刷,是開發商,算不算套現刷了又能不能分期
能分期,但是有套現嫌疑,因為他們的機器都是封頂費率機器。 現在銀行風控嚴格,使用封頂費率機器刷卡金額過大就會被監控,疑似套現,有降額和封卡的風險。
❻ 房產開發商用我的身份證,以買房的名義套現,現在又不還貸款,我手裡也沒有證據,我該怎麼辦
開發商只有你的身份證沒有你簽的買房合同和向銀行貸款的合同等等之類的文書,開發商肯定是有違規操作行為建議你去法院起訴這些無良的開發商。
❼ 某開發商按照分期付款的形式售房,小明家購買了一套現價為120萬元的新房,購房時需首付第一年款40萬元…
假設為第n年交房款來6.75w,實際該年的利源息為1.75w,因為年利率為5%,所以截至上一年(第n-1年交完錢後剩餘的房貸款)的剩餘房款為1.75/5%=35w。
也就是說在n-1年交完錢以後,一共交了45本金,相當於9年交的錢,所以第10年交的錢為6.75w。
其實還個方法還要簡單的
第一年交的利息是80*5%=4w,每年本金少5w,就相當於利息少5*5%=0.25w
推出[4-(6.75-5)]/5%=45w,也就是交了9年,答案就是第十年。
❽ 建築公司在沒有審計的情況下虛報工程量到開發商套現,建築公司應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任何責任不需要承擔,因為建築公司有上報已完成工程量的義務,開發商有核對內該工程量的義務,如果開發容商未核對或者逾期核對,那麼就以建築公司以建築公司上報工程量為准,所造成的誤差由開發商負責,與建築公司無關,當然更不會負刑事責任。
❾ 某開發商按照分期付款的形式售房,小明家購買了一套現價為12萬元的新房,購買時需首付(第一年)款3萬
1.( 120-40)乘百分抄之襲5 +5= 9(萬元)
2.設第X年小明需交房款6.75萬元,則
5+(80-5X+10)乘百分之5=6.75
X=11
❿ 某開發商按照分期付款的形式售房。張明家購買了一套現價為12萬元的新房,購房時需首付(第一年)款3萬元
第三個公式抄應該是這么寫的
5000+(90000-(n-2)*5000)*0.4% 這樣就比較容易懂了,
(n-2)*5000過去已經交的房款。120000減去首付30000剩下9萬 每年交5000.那每年的利息就少交20元 第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