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不動產登記有什麼作用
不動產登記的作用主要體現在維護房地產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房屋是重要的財產,屬於民法上的不動產的范疇。房地產登記是公示房地產物權變動情況,保障房地產交易安全的一項基礎性法律制度。動產以佔有作為權利歸屬的判定標准,以交付轉移佔有來認定所有權轉移而房屋不可移動,其所有權歸屬和轉移難於以佔有來判定,其認定標准和動產必然有所區別。房屋的權利狀況不能通過佔有來進行判定,其交易風險自然高於動產,為了避免交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當事人就要對房屋權利狀況進行詳細調查,而這種由交易各方自行進行的調查,勢必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大大增加交易成本。因此,需要建立房屋登記制度來明確房屋的權利狀況,這樣既可以保障房屋權利人的權利得到登記機構的公示,也方便相關的利害關系人對房屋權利現狀進行了解,有利於保護房地產交易的安全。
1.規范房屋登記行為。通過《不動產登記辦法》的實施,確立房屋登記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房屋登記工作的具體標准,明確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嚴格遵守的登記程序和履行的職責,保證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實踐中能夠准確地進行房屋登記。
2.維護房地產交易安全。通過《不動產登記辦法》的實施,保證公示的房屋權利狀況等房屋登記記載事項的准確性和有效性,有利於維護當事人之間房屋交易的安全和便捷。《物權法》專節規定登記制度、賦予登記以公信力,目的就是保護交易安全。同時,保護交易安全,也就意味著對善意第三人權益的保護。
3.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不動產登記辦法》應當從方便權利人進行登記和切實保障其權利出發來設計房屋登記程序。登記是不動產物權的法定公示手段,《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這確立了登記的權利推定規則,凡是記載於登記簿的權利人即被推定享有該項權利。因此,在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迅速、房地產交易法律關系和權屬變化復雜的情況下,登記法律制度的完善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② 住宅風水
首先來要知道自己的住宅山向,比如自坐北朝南的房子,子山午向,東南西北四個方向,北方為水,為玄武,東方為木為青龍,南方為火為朱雀,西方為金為白虎,首先房子的北方為靠山,地勢適合逐漸升高,東方為木,為青龍,自己的房子不能比東鄰高,西方的白虎,西鄰的房子不能比自己高,最忌自己家的房子比左右鄰居都高,一家擔兩家你是擔不動的,木秀於林風必摧之,門房不能高於主房,宅子的正北,為休門,東北為生門,正東為傷門,東南為杜門,正南為景門,西南為死門,正西為驚門,西北為開門,宅子的大門不要開在死門,驚門,傷門這幾個方向,門口的路要注意是不是反弓,直沖,門口是不是對著人家的煙筒,尖銳的牆角之類的,門前是不是能積水,很多人為了門前不積水把門口墊的很高很高,殊不知山主人丁水主財。另外還要看宅子是不是方正,院子是不是經常被惡風侵襲,宅子是不是有溫潤暖和的感覺,八個方位乾為父坤為母坎為中男,艮為幼男,震為長男,巽為長女,離為中女,兌為幼女,可以根據這八個方位的情況分析對家中人員的影響。
③ 集體房產證的房子敢買嗎有沒有風險
可以買,但是這樣的房子對個人來說,你沒有獨立的產權,你也不能使用集體的產權證去辦理各種與產權相關的事(如抵押,貸款等).
1、房產仍可以買賣,只是價格不能與獨立產權房一樣.
2、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
3、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即業內所稱的"鄉產權",鄉產權並非字面意義上由某一級政府頒發的產權,而是在某些鄉村裡。
4、當地政府未經國家許可,便將村裡的土地交給開發商,並由其建設並公開出售的商品房。
(3)住宅定著物擴展閱讀:
集體產權房的利弊之處
一、無房產證
1、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2、也就是說只有擁有個人房產證,才能證明房子是你的,而不只是擁有使用權。
3、而按照法律規定,集體性質的土地使用權是不能在土地性質未變更性質之前進行買賣的,相應的在該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無法進行買賣或轉讓,因此也就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二、不能用於抵押和貸款
1、《擔保法》明確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2、貸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記的,而登記唯一憑證就是房產證,目前農村房既無房產證也不進行登記。
三、易產生糾紛,房屋沒有保證
1、集體產權房有相當一部分是村裡自己開發的,也就是說時任書記就是開發商頭頭,如果幾年之後,一換屆,很可能就會出現糾紛。
2、村裡開發的房子,一般都是以改善村名居住狀況名義開發的,沒有任何法律保障,沒有房產證也沒有土地證。
3、出售鄉產權的住宅,並不具備正規的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是簽一份租賃合同,合同上的房屋性質也與實際有很大不同。而僅有的購房合同也可能會因為大隊書記的換屆而變得沒有什麼效力。
4、《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不予批准",村民將房子賣出後,就意味著再也沒有宅基地,而面臨房屋拆遷增值、繼承等各種因素村民開始對自己的出售行為感到後悔。
5、鑒於集體產權的對外銷售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出賣人完全有權利也有可能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那麼購房者就只能處於被動無助的尷尬境地。
四、房子質量無保證
1、房子開發首先必須是具有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而集體產權房很多是由土地所在村自行開發的,根本沒有資質,在質量、信譽方面都沒有保障。
2、開發商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竣工後,應到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權屬登記,由登記部門通知房地產測繪部門進行現場勘測,待勘測數據確定後。
3、權屬管理部門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門最後核定地價,還要審核該項目是否按規劃批準的用途實用土地、是否按規劃的面積建房、地價款最終繳納的情況,以及拆遷安置結案情況等。
4、只有在上述內容全部審核無誤後,才能確認產權,頒發房屋所有權證。
5、而集體產權的房子相對商品房來說房子質量檢測程序相對缺乏,購買房子後所持有僅為一紙與當地鄉政府簽發的合同,在質量上的隱患相對一般商品房來說較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集體產權房
④ 房子確權是什麼意思
房屋確權是保障抄房屋所有人依法對自襲己的房屋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權。同時,也是房地產權屬登記、權屬變更、轉讓、評估、抵押、中介服務等的產權、產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據。
辦理各種房屋權屬登記,承辦初審、復審、審批職責的區房管局、市房產交易所、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承擔的辦理事項,符合規定條件的,轉送復審、審批單位,填制權屬證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退回。
(4)住宅定著物擴展閱讀:
辦理房產初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申請單位(人)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填寫房產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供規定的資料進行登記;區房管局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並到現場勘測丈量、繪制平面圖。
符合登記要求的,將全部資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圖紙一式三份(有共有權人的按共有人數增加),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批填制房屋權屬證書,委託區房管局將權屬證書發給申請單位人)。
⑤ 從法律上說一說附著物、定著物、構築物的區別
一、概念不一樣
地上附著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築物;
地上定著物就是固定在地上的一切物品的總稱;
構築物就是不具備人類居住功能的其他一些建築物。
二、范圍不一樣
地上附著物附著物依附於土地而存在,具有不可移運性,包括實際生活中的不可移動以及移動後減值的情況;地上定著物是可以移動的;構築物不能住人的建築。
三、物品不一樣
地上附著物一般指的是平房,樓房及附屬房屋;
構築物指的是水塔,橋梁等;
定著物指的是花草樹木,鋪設的電纜等。
(5)住宅定著物擴展閱讀:
地上附著物所有權的關系最常見的就是有關土地和樹木的關系。
第一,土地與森林、林木為不同的客體物:所以已經登記備案的森林、林木是與土地相分離的不動產,可以作為獨立物而存在,所有權是可以單獨轉讓的。
而未經登記的林木雖然是不能作為獨立的不動產轉讓的,但是有必要也是可以與土地分離而轉移所有權。森林、林木與土地分離而獨立最主要的因素就是是否登記備案。
第二,關於森林與林木的關系,法律上是區別對待的。即森林一律公有,而林木允許私有。
第三,國有土地所有權不能轉移,而國有林木的所有權可以轉移。也就是說國家所有的林木可以轉移為集體、私人所有,而土地不可以。
第四,個人雖然可以擁有林木的所有權但是並不代表因此具有林地的所有權,也即土地所有權的性質不因地表上的附著物的權屬的變化而變化。
⑥ 為何流動資產不能做抵押
流動資產有一部分復是可以質制押的啊
例如: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一部分流動資產是不能做抵押,如果該流動資產不能凍結或者不能暫時轉移所有權等等導致銀行不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風險管理,當然就不能讓你抵押了
但是一部分是可以做質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