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個人買期房問題
1、雖然《商品房買賣合同》將在結婚之前簽訂,但房屋的取得時間即領取產權證的時間在專2015年,在婚姻存續期屬間;如你們對夫妻財產沒有特殊約定的話,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第一點所述,如沒有約定,該房屋屬於你們共同所有,那領房產證的時候加上你的名字並不屬於對房屋所有權的處分。但在實際操作中,如合肥這邊還是視為對抵押房產的處分,須經過按揭銀行的同意。合肥這邊一般可以通過在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添加共同所有人的方式予以解決。
3、你們雙方去公證處對房子的事項進行公證是可以的。
4、可經銀行加蓋公章的流水號可以作為證明你付款的證據使用。
② 婚前買的首套房,是期房,婚後交付,按首套還是二套交稅
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家庭為單位計算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作為"新國回十條"的配套政策,住答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發文規范二套房認定標准(建房[2010]83號 ),對個人申請商業性住房貸款的二套房認定遵循「以家庭為單位、認房又認貸」原則。
2、即若家庭成員一方已有房,再買房即算作二套房。
3、現丈夫在婚前已有房,雖為其個人財產,但婚後再買房,仍視為是家庭的第2套住房。
4、也就是說剛買的這套住房屬於二套住房。需要按照總房價的3%繳納契稅。
5、辦產權時契稅部門核契是根據提交的房屋產權資料,在電腦上輸入第一個戶主的有效文件號。如果此人以前已經享受過1.5%的契稅優惠,那麼電腦在列印交款單時會自動列印收3%。
(2)婚前買期房擴展閱讀
1、契稅的1.5%優惠,與按揭無關、與銀行無關、與公積金更加無關。
2、 我再舉一個特例:如果一個人以前買了一套商鋪,辦產權時交契稅3%,現在又買了一套住宅。按理說他這套住宅是第二套房了。
3、但是,由於上一套房是商鋪,辦產權時是交的3%,而並沒有享受契稅1.5%的優惠。所以在辦理這第二套住宅房屋產權時,就可以享受1.5%的契稅優惠了。
③ 如果婚前買了期房,有貸款沒有還完,結婚後這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可以協商是否分割財產,不分割的,獲得產權的一方應該給另外一方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婚前買期房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④ 婚前買的期房 婚後辦理房產證有女方名字
什麼意思?第一有女方名字。
第二既然是期房那她可定和你一起換房貸。
那麼如果分房產可定有女方的,只是多少說話。
不過既然當然同意寫女方名字現在又後悔了嗎?
⑤ 婚前貸款買的期房,婚後才辦理房產證
上海德估地產王建軍很高興為您解答:
一手期房辦理產證是看你當初的於是預售合同的簽屬名字和日期的,按你說的情況那套房子完全屬與單方婚前財產!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⑥ 婚前買的房子,到底是誰的
婚前以個人名義買的房子屬於個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有另外約定的除回外。
根據新婚姻法答第18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可理解為:只要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屋,婚後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如果是婚後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屋,那麼即使產權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該房屋卻為夫妻雙方所共有。
(6)婚前買期房擴展閱讀
可以將婚前婚後以個人名義購買的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歸結為以下幾種情形:
1、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並且已經支付全額房款;或者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且婚前該房產已無抵押貸款,則該房產在婚後仍屬於個人財產。
2、婚前以個人名義並且利用按揭貸款購買,婚後共同還貸或以自己存款還貸,該房產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3、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在新《婚姻法》頒布實施(即2001年4月28日)前已經結婚滿8年,則該房產屬於共有財產;如未滿8年,則仍屬個人財產。
4、婚後以個人名義購買,該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
⑦ 婚前買期房婚後拿房產證產權歸屬問題
如有顧慮房產證必須要寫一個人的名字,否則,就是共同財產。如能寫一人名字,把購房合同以及收據保存好。將來還有爭取認定婚前財產的可能。
以上見解,僅供參考。
⑧ 結婚前買的期房,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分期付款,只要婚後夫妻雙方也分期還款,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回姻法》
第十七條答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⑨ 婚前買的期房怎麼處理
開發商的要求缺乏法律依據,該房產屬於你婚前個人財產,並不需要單身證明,即使要單身證版明也只能權要簽訂合同時的單身證明。最近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徵求意見稿,明確了該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貸款屬於個人債務,可以參照司法解釋,與開發商協商。
⑩ 婚前買的期房,婚後也算共同財產嗎
我國新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前夠買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對於結婚後仍舊還貸回問題,答新婚姻法這樣解釋,婚前房產婚後還貸,如果是男方婚前購買,婚後,女方還貸,只能是男方向女方的借款,在發生婚姻變故時,男方時需歸還女方還貸金額以及同期利息就可以。綜合上述,婚前貸款買的房子不是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