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泰州提取公積金有哪些條件,什麼時候可以提取
你好,提取出公積金需要滿足一些條件,比如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已辦理退休手內續。或容者是交的房租,超過家庭總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積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議通過官網查詢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滿足條件即可提交申請,但審批手續繁瑣,短時間內無法取出。如果您有急用錢需求,建議您選擇大品牌進行借款,有錢花是原網路金融信貸服務品牌,它運用人工智慧和大數據風控技術,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申請材料簡單,最快30秒審批,最快3分鍾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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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不在泰州工作了,公積金可以提現嗎
員工辭抄職提取襲住房公積金的一般分兩種情況:
1、外地戶籍的職工,可以在辭職時憑離職證明、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即時辦理提取業務;
2、本地戶籍的職工,需要在個人賬戶封存滿兩年後未重新就業,才能申請辦理提取業務。
C. 泰州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哪位曉得
1、職工向來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源核後開具《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書》;
2、職工持《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書》、居民身份證以及相關證件原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3、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當場辦結;需要核實的,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申請人;
4、職工持審批後的《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書》、居民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銀行辦理取現或轉賬手續。
*辦理委託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的不需要到單位開具《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書》。
*已注銷單位職工無法到單位開具《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書》的,憑單位注銷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到公積金中心開具《泰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書》。
D. 兒子異地買房,拿到房產證了,泰州的父母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回請書》、現金(轉賬)支票答;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E. 泰州公積金一次可以提取多少還貸
符合來條件,可以申請按年提取公積金自還公積金貸款。 按年提取公積金還公積金貸款條件:申請人的公積金貸款正常還貸一年以上(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時該貸款無逾期),且申請人公積金正常繳存,可以按年提取公積金還公積金貸款,到時需提供《公積金提取書》(單位蓋章)、身份證等原件。提取時賬戶須保留12倍月繳額,超過部分可以全提取。注意:如果是組合貸款,需要首先償還公積金貸款;已辦理按月代扣的,還貸中途不可以提取。
F. 泰州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是怎樣的
泰州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是有貸款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房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然後由住房公積金部門受理人員對材料初審後,交復核人員復核,並簽署意見。
再由中心分管主任審批、加蓋公章後,大廳工作人員須當面點清材料,及時打電話通知借款人辦理公積金貸款合同簽訂,最後等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劃轉貸款資金。
(6)泰州公積金提取是入開發商帳戶擴展閱讀:
泰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1、貸款前在泰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2、購買自住房(產權所有人);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條件:符合申請人條件的房屋產權共有人;
5、申請人及其配偶、擔保人先核查個人徵信,如徵信不良不予貸款及擔保。
申請貸款所需材料:
1、申請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2、婚姻狀況證明的原件;
3、不低於房屋總價30%的首付款稅務發票(二次貸款不低於房屋總價40%的首付款稅務發票),有效期6個月的原件;
4、購房合同(須網上備案)的原件;
5、保證函的原件兩份。(由開發商提供並填寫,並蓋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G. 泰州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回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答、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H. 泰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怎麼提取,有什麼相關新政策
公積金提取材料
一、住房類
1、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辦理本項提取手續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售房單位名稱、行號及收款賬號;
(5)首期付款的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6)購房相關要件(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持已在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辦的「售房批復」及購房協議,購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資金審批表及購房協議;購集資建房的需持市房產局集資建房批復或省主管部門的集資建房批復及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額付清購房款的辦理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全額購房發票或正規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材料(買房租房版)
二、非住房類
1、職工因離休、退休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本人身份證上註明的年齡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並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2、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外地在漢從業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I. 蘇州的公積金要轉入泰州的公積金帳戶或直接把蘇州的公積金取出,怎麼
員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需要在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之後才能在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而員工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後是可以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的。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