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宅銷售價格指數越高代表什麼 越低代表什麼
代表膨脹指數
② 國家統計局的商品房價格指數是什麼意思
計算公式由於版面原因無法顯示。詳細可參閱國家統計局網站,在網站最下方檢索「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關鍵詞,即可找到你需要的資料。下文內容均來源於該《方案》。
六、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一)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
計算步驟與方法:第一,計算某一新建住宅項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第二,採用雙加權計算全市三個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即分別利用本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後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第三,計算保障性住房環比價格指數,計算方法與商品住宅基本分類計算方法一致。
具體計算過程為:
⑴計算各項目各基本分類(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房)本月及上月平均價格。
本月及上月平均價格計算公式為:
和 (1-1)
其中:、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月)、t-1期(上月)銷售金額,、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月)、t-1期(上月)銷售面積。
⑵計算各項目各基本分類(含保障性住房)月環比價格指數。
①連續性銷售項目和新開項目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
連續性銷售項目是指,該項目本月和上月對應分類都有成交記錄;新開項目是指,該項目本月第一次進入市場銷售(本方案中連續四個月沒有成交記錄的在售項目也視為新開項目)。
對於新開項目,需對上月該項目各分類平均價格進行評估,具體評估方法如下:如果新開項目附近區域存在可比在售項目,則按照該可比項目對應分類成交價格評估新開項目上月價格;如果沒有,則根據區域、地段、價格同質可比原則,選取與該項目位置屬同一級別區域的相似項目,按照其對應分類成交價格評估新開項目上月價格;如果上述項目都不存在,則根據該項目附近區域內本月二手住宅交易價格變動幅度或有關價格數據變動幅度進行評估。
連續性銷售項目和新開項目基本分類環比指數計算公式為:
(1-2)
其中: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1期(上月)平均價格(對於新開項目則為評估的平均價格),為t期(本月)平均價格。
②間斷性銷售項目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
間斷性銷售項目是指,由於市場供求變化等原因導致該項目當月有交易,對應分類上月沒有交易,而在上月之前的兩個月內曾經有交易的項目。
對於該類項目,依據項目上月之前兩個月內離本月最近的各分類成交數據計算各分類平均價格,再利用下列計算公式計算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1-3)
其中:表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月)平均價格,表示距離本月最近的對應基本分類平均價格,n為距離本月的月份個數。
⑶計算全市基本分類(含保障性住房)月環比價格指數。
計算公式為: (1-4)
其中: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月)銷售面積(金額),n為該基本分類中包含項目的個數。將分別利用銷售面積和金額加權計算得到的兩個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
⒉各城市基本分類以上類別價格指數。
⑴定基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註:以2010年為基期,即以2010年平均價格為基期價格、2010年銷售面積為基期銷售面積)。
(1-5)
其中:Pt表示當月各分類平均價格,Q2010表示2010年各分類銷售面積,、分別為本月和上月定基價格指數,為環比指數。
⑵月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1-6)
⑶月同比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1-7)
(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
⑴計算各基本分類中選中的二手住宅的環比指數。
計算公式為: (2-1)
其中: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t期(本月)價格,為t-1期(上月)價格。
(2)計算全市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採用雙加權計算全市各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即分別利用本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後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
計算公式為: (2-2)
其中: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環比價格指數,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所代表住宅類型的t期(本月)銷售面積(金額),n為該基本分類中包含樣本住宅的個數。
⒉各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同各城市新建住宅價格指數。
③ 誰知道中國的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式
國家統計局:房地產價格指數四步算出http://www.nen.com.cn 2006-10-26 14:29:40 東北新聞網 通過百分數的形式來反映房價在不同時期的漲跌幅度 本報記者李宛霖報道 昨天,針對外界對房地產價格指數的疑問,北京市統計局對外公布了房地產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共包括4個步驟,反映房價在不同時期的漲跌幅度。據介紹,房地產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房地產價格變動程度和趨勢的相對數,它是通過百分數的形式來反映房價在不同時期的漲跌幅度。根據國家統計局相關要求,房地產價格指數的匯總計算要通過抽選調查樣本、比重的確定、採集價格和價格指數的計算這4個步驟來完成。第一步驟:抽選調查樣本房地產價格調查採用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法。在選擇調查樣本時要充分考慮其代表性並兼顧各種房屋類型;選擇的調查樣本要均勻分布於所調查地區的范圍內,其營業額應占本地區全部房地產企業營業總額的70%以上。目前北京這一比例達到81%,超過了國家統計局對調查樣本數量的要求,保證了調查樣本的代表性。第二步驟:權數(比重)確定根據國家制度的要求,房地產價格指數的取得是採用固定權數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權數一般用上一年全市房屋的銷售額推算。第三步驟:採集價格房屋是個體差異性非常大的特殊商品。因此,在考查房屋的價格變化時,要遵循同質可比的原則。所謂同質,就是選擇同一區域、同一地段、同樣建材和結構的房子,剔除品質變化對價格的影響,反映真正的市場需求變化引發價格產生的波動,傳達正確的市場信號。第四步驟:價格指數計算在取得了全部調查企業的銷售價格資料後,首先計算各調查樣本的漲幅,即個體指數,再採取由下到上逐級匯總的方法匯總出房屋銷售價格總指數。具體分類是:房屋銷售價格總指數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兩大類價格指數。要先分別計算出商品房、二手房的價格指數,然後採用加權算術平均法計算出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商品房中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兩個種類。住宅中包括經濟適用房、普通住宅、高檔住宅3個小類;非住宅中包括辦公樓、商業娛樂用房、工業倉儲用房、其它用房4個小類。二手房中包括住宅、非住宅兩個小類。
④ 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數據公布
70個大中城市分城市的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由國家統計局統一對外發布,每月一次。發布內容包括分城市的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環比、同比、定基價格指數。
⑤ 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的指標設置
(一)新建住宅設置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兩個類別。保障性住房,是指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出售給城鎮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新建住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房、林(墾、煤)區改造房以及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
商品住宅類下設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
(二)二手住宅設置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
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一)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
計算步驟與方法:第一,計算某一新建住宅樓盤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三個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第二,採用雙加權計算全市三個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即分別利用本 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後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第三,計算保障性住房環比價格指數,計算方法與商品住宅基本分類計算方法一致。
具體計算過程為:
⑴計算各樓盤各基本分類(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上和保障性住房)本 月及上 月平均價格
本 月及上 月平均價格計算公式為:
和 (1-1)
其中: 、 為第i個樓盤第j基本分類t期(本 月)、t-1期(上 月)銷售金額, 、 第i個樓盤第j基本分類t期(本 月)、t-1期(上 月)銷售面積。
⑵計算各樓盤各基本分類(含保障性住房)月環比價格指數
①連續性銷售樓盤和新開樓盤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
連續性銷售樓盤是指,該樓盤本 月和上 月對應分類都有成交;新開樓盤是指,該樓盤本 月第一次進入市場銷售(本方案中連續四 個 月沒有成交記錄的在售樓盤也視為新開樓盤)。
對於新開樓盤,需對上 月該樓盤各分類平均價格進行評估,具體評估方法如下:如果新開樓盤附近區域存在可比在售樓盤,則按照該可比樓盤對應分類成交價格評估上 月價格;如果沒有,則根據區域、地段、價格同質可比原則,選取與該樓盤位置同一級別區域的相似樓盤對應分類成交價格進行上 月價格評估;如果上述樓盤都不存在,則根據該樓盤附近區域內本 月二手住宅交易價格變動幅度或有關價格數據的變動幅度進行評估。
連續性銷售樓盤和新開樓盤基本分類環比指數計算公式為:
計算公式為: (1-2)
其中: 為第i個樓盤第j基本分類t-1期(上 月)平均價格(對於新開樓盤則為評估的平均價格), 為t期(本 月)平均價格。
② 間斷性銷售樓盤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
間斷性銷售樓盤是指,由於市場供求變化等原因導致該樓盤當月有交易,對應分類上 月沒有交易,而在本 月之前的三個月內曾經有交易的樓盤。
對於該類樓盤,依據該樓盤本 月之前三個月內離本 月最近的各分類成交數據計算各分類平均價格,再利用下列計算公式計算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1-3)
其中: 表示第i個樓盤第j基本分類t期(本 月)平均價格, 表示距離本 月最近的對應基本分類平均價格,n為距離本 月的月份個數。
⑶計算全市基本分類(含保障性住房)月環比價格指數
計算公式為: (1-4)
其中: 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為第i個項目第j基本分類t期(本 月)銷售面積(金額),n為該基本分類中包含樓盤的個數。將分別利用銷售面積和金額加權計算得到的兩個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
⒉計算各城市基本分類以上類別價格指數
⑴定基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1-5)
其中:P表示價格,Q表示數量,t表示月份, 、 分別為本 月和上 月定基價格指數, 為環比指數。
⑵月環比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1-6)
⑶月同比價格指數的計算公式
(1-7)
⒊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匯總方法
⑴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
根據70個大中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分別利用各城市本 月銷售面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後將兩個價格指數簡單平均。
計算公式為: (1-8)
其中: 為第i個城市 第j基本 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為第i 個城市 第j基 本 分類t期(本 月)銷售面積(或金額)。
⑵70個大中城市基本分類以上類別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同各城市基本分類以上類別價格指數。
(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
⒈各城市基本分類月環比價格指數
⑴ 計算各基本分類中選中的二手住宅的環比指數
計算公式為: (2-1)
其中: 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t期(本 月)價格, 為t-1期(上 月)價格。
(2)計算全市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採用雙加權計算全市各基本分類的環比指數,即分別利用本 月銷售 面積和金 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指數,然後將兩個價格 指數再 簡單平均。
計算公式為: (2-2)
其中: 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環比價格指數, 為第j基本分類中第i個樣本住宅所代表住宅類型的t期(本 月)銷售面積(金額),n為該基本分類中包含樣本住宅的個數。
⒉各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同各城市新建住宅價格指數。
⒊70個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匯總方法
⑴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根據70個大中城市基本分類 月環比價格指數分別 利用各城市本 月銷售面 積和金額作為權數計算價格 指數,然後將兩個價格指數再簡單平均計算。
計算公式為: (2-3)
其中: 為第i個城市第j基本分類環比價格指數, 為第i個城市第j基本分類t期(本 月)銷售面積(或銷售金額)。
⑵70個大中城市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同70個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
⑥ 商品房住宅銷售價格備案是什麼意思
1,商品房住宅銷售價格備案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必須提交專包括預售價格屬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及監管協議、預訂協議(認購書等)樣本等內容在內的商品住房預售方案。預售價格變動幅度原則上不超過5%,具體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
2,銷售價格備案的主要目的是房管局為防止開發商無原則性的調整價格,避免因價格過度上漲或下調造成房地產市場的不良沖擊的一種監管制度。
⑦ 商品房備案價格和銷售價區別
()含義不同
商品房的備案價格是開發商在開盤之前就在建委備案的價格。
銷售價就是開盤後的價格。
(2)價格高低不同
備案價格是開發商新售商品房的最高價格,並不是已經出售或者正在銷售的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房地產開發商做出的價格承諾,在實際銷售過程中不得突破。如果漲價必須二次備案,說明漲價原因。
商品房的預售價格變動幅度原則上不超過之前的備案價格的5%,具體變動需要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也就是說從理論上說,政府都會要求嚴格執行房價備案制度,銷售價格不允許比備案價格高。
(3)執行標准不同
備案價就是指每一套住房在申請預售時就已經確定了參考價格,而不是現在所普遍採取的隨行就市。具體而言,則是對開發商申請預售的每套房子都要進行價格備案,調價幅度超過備案就需要重新備案,不然就可能違規或者不能簽約。
房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方案中申報的「一房一價」,要明確調價的期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對外銷售。
(7)住宅銷售價格擴展閱讀
房價備案制度是指要求開發商在首次開盤定價時,必須根據規定的時間提前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然後才可以向房管部門申請銷售許可證。
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規范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在公布的市場平均利潤率及合理幅度范圍內制定銷售價格水平。
市場平均利潤率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測定,合理上浮幅度由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群眾購買力和市場供求狀況確定並予以公布。
⑧ 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的編制
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的分組指標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兩個指標項下又按住宅內和非住宅分容組。
商品房細分為經濟適用房、普通住房、高檔公寓等各類住宅,以及商業用房、寫字樓等非住宅。在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中,小類指數是以報告期的銷售收入作為計算權數,大類指數和總指數是以上一年某地區各類房屋的銷售額作為權數,採用加權算術平均的方法計算出來的。
在房屋銷售價格指數的計算中,小類(含)以下指數是以報告期調查樣本的銷售收入作為權數通過加權調和平均公式計算,中類、大類和總指數是以上一年各類房屋的銷售額佔全市房屋總銷售額的比重作為權數,採用加權算術平均法計算出來的。
據了解,目前反映北京商品住宅價格的核心指標有兩個,一是房屋銷售價格指數;二是北京市期房預售平均價格及其漲幅。
⑨ 住宅銷售價格指數的資料來源
(一)新建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基礎數據來源。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版府城市(不含拉薩市權)、計劃單列市以及部分地級市等53個城市,使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其他17個城市暫時使用統計局系統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中的相關數據。
(二)二手住宅銷售價格指數基礎數據來源。由國家調查隊系統向各有關城市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地產經紀機構收集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