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宅房屋是否可以出租作為商業用途
不可以。
《中華人來民共和國物權法》自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1)住宅租賃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相關法條:
第八十一條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有權依法更換。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並接受業主的監督。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第八十二條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⑵ 私有住宅能一間一間出租嗎
這當然可以,現在出來打工的,公司如果不提供住宿,必須要租住房子內,自家有私有房子容,可以提供出租給他們,不過出租前必須要將水、電等擔獨各間安裝水、電、氣表,以便單獨核算結帳,如果離公共廁所遠的房子還有內要有設抽水馬桶等設施,這樣方便了租客,出租率也高。
出租房屋租賃必須要有租賃合同,同時要在村裡登記備案制度,對租房有編號,利於對外來務工人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