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發商在業主房子的外牆上裝亮化燈合法嗎
不好吧
⑵ 客廳不弔頂,但是開發商預留的吊燈線盒位置不在中間怎麼布置線 電工不敢在頂部開槽! 餐廳位置也
沒有什麼敢不敢的,想太多了,頂部封頂時有鋼筋,電工可能考慮承壓問題不給你開槽,其實鋼筋下面還有約2公分厚的混泥土,把它槽開足夠埋電線的
⑶ 開發商就只留了頂部燈盒,怎麼走線
照明管線沒有延伸到配電箱(總電源盒)里,自己動手做的話,難度太大了,因為還有燈的開關,還有插座。
⑷ 我不明白房地產開發商,在我們那城市,那麼多一棟棟房子,根本沒幾個人買房,晚上也只有幾戶燈亮的
沒人住不代表房屋沒賣出去,現在空置的房屋很多,有的是為了投資,有的就是有幾套房,晚上沒燈沒人住也很正常。
⑸ 辦公室內燈壞和門壞屬於物業還是開發商負責
辦公室內燈壞和門壞屬於你自己負責,如果在保修期內由裝修公司負責,這都屬於附屬設施,最多也就由房東負責,找不到開發商和物業。
⑹ 商品房地下儲藏室滲水,開發商用燈泡烘有用嗎
如是是冷凝水可以通過完善通風設備,如果是滲水當然沒有效果,水是滲透內過來的,需要採用地下室容專用背水面抗滲材料,因為地下室處於有水壓的環境中,普通材料無法達到抗滲效果,有種材料UD001高強度特種抗滲漿料應該可以解決地下室滲水的問題。在具體實施時需要了解結構有無裂縫情況和蜂窩麻團情況,再做具體施工方案。
⑺ 我們小區樓頂設置的霓虹燈大字寫著開發商的公司名稱,但是我們小區的真正名稱卻在小區找不到。
小區的廣告收入屬於所有小區業主所有,也就是說,開發商可以把自己內公司的招牌容掛上去,但是要付給物業錢,而這筆錢是屬於全體業主的。如果這個招牌是開發商在未交付的時候裝上去的,而且交付後沒付錢,那麼物業有權拆除招牌。當然,一般小區在剛交付時的物業也是開發商自己的,而且業委會要在兩年後成立。可以要求物業在小區門口設置標志。
⑻ 還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物業擅自把小區樓道原來開發商安裝的聲控燈,換成了紅外線感應3瓦led燈合適嗎
作為公共設備抄設施的管襲理單位,物業有這個權利
物業的做法合適不合適,並不是看物業做任何事有沒有上報業委會。如果萬事必須業委會同意才能做,那物業公司就什麼事都不用做了。
你說的這個樓道燈改造。首先要看物業做法的初衷,如果是為了更方便、更節能,那又有什麼不好呢?
⑼ 燈果寫作(軟體開發商)怎麼盈利
用戶多了就是另一種隨時能變現的財富
祝好運,望採納
⑽ 我是開發商,物業管理不善,導致小區燈具損壞
很明確的,抄你們有「襲移交」這個過程,那麼交接的時候負責人要簽字的,如果供貨商交接給你們,沒有你們的簽字,他們負責。因為你們沒有接收,如果你們簽字了,交接給物業的時候物業沒簽字,那你們負責,因物業沒接收。如果物業已經接收並簽字了,而且是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