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取消公攤對於剛買期房的我們有用嗎
那估計不會了 公攤估計近幾年吧 夠嗆 以前那麼多房子都是有公攤的
Ⅱ 購房合同備案後可以撤銷嗎
不光是購房合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簽訂的各種合同都可以解除,只是合同的解除,根據解除的方式不同,要滿足不同的條件,可依法解除購房合同的有:第一購房合同無效如果開發建設單位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商品房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有權退房。第二面積誤差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實際測量與合同約面積或套內面積的誤差比超出3%的,購房者有權退房。購房者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購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購房人已付的房款退還,同時支付房款利息。第三開發企業未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開發建設單位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或者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第四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第五齣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Ⅲ 准備買期房交了首付後,可以等交房時再辦理貸款嗎
這樣做是不行的,應該是先辦理完貸款手續之後方可進行交房手續,具體交房手續如下:
1、選擇房產
購房者如想獲得樓宇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項目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持,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貸款申請
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等。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書,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書;
(3)不低於房價30%的首付款付款憑證,購買商業門面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
(4)房地產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5)共有權人同意以所購房屋作為抵押物的證明;
(6)借款人家庭財產和經濟收入證明,如果屬於借款人家庭成員共同還款,則各方要簽訂共同還款責任確認書,明確在一方無力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其他方仍要繼續承擔還款責任。
3、簽訂購房合同
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代理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4、簽訂房屋按揭合同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
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
購房者在簽訂《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履行《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義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3)取消期房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
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Ⅳ 房子為什麼要搞預售制為什麼不可以取消
商品房預售的確立,是與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進程緊密聯系的。不取消的原因是避免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引起房地產市場連鎖反應。長期以來,我國城鎮住房總量不足,商品房供不應求,加快建設、增加住房供應是客觀需要。商品房預售制加速了整個建設資金周轉,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資金使用成本。
房屋預售並不是中國特有的,商品房預售最早出現於中國香港。但是房屋預售的弊端很多,有地方已經在試行取消預售制度,但是完全取消還需要修改相關的法律法規。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預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為。1994年中國大陸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建立了預售許可制度,並對預售條件、監管作出了原則性規定。目前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預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達90%以上。
自開始建立商品房預售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公布實施近十年來,我國的商品房預售市場開始走上了規范化管理和健康發展的軌道。但是,由於我國的商品房預售市場起步較晚,有關法律規范還不夠完善,各地方發展不夠平衡,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能作用還尚未正常發揮,導致仍有許多地方的商品房預售經營和管理活動還處於混亂狀態,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經營或鑽營法律空子,造成損害購房消費者合法利益的現象屢禁不止。
首先是交易不公平。我國實行的期房銷售制度,住房還處在建設過程中,購房者就支付了全部的房價款,並承擔了未來全部的風險。當建成的現房與協議、廣告和口頭承諾出現差異時,往往是處於弱勢的購房者被迫接受不符合需求的住房或者承擔毀約的責任。這實際上是以期房銷售的名義,實現了現房銷售的實質,將經營風險轉嫁給了社會。一是購房者支付了全部的房價款,承擔了開發的全部風險;二是開發商佔用了購房者的資金,實現了「空手套白狼」的經營模式,而且是購房者承擔了資金利息;三是通過住房按揭把開發風險轉嫁到銀行。
其次是銷售不規范。住房是非標准化產品,由於位置空間不同,每一套住房都是不同質的。購房者未驗貨就支付了全部房款或由銀行代付了全部房款,這是一種不規范的交易方式。再加之我國房地產市場正處在發育階段,法律法規、管理機制和管理功能不健全,房地產交易市場缺乏有效的規范。這種不規范的交易方式為不規范銷售、違法違規銷售提供了可乘之機。我國商品房銷售中存在著虛假廣告、定金圈套、合同欺詐、一房多售、面積縮水、質量低劣、會所改變用途、延期辦證,得房率、綠化率、容積率與實際不符,將已抵押的期房銷售、將已預售的商品房抵押、用假按揭騙貸等種種惡意違約和欺詐行為,極大地損害了購房人的利益,並引發了大量的法律糾紛。
第三,造成不平等競爭和低效率競爭。期房銷售制度降低了房地產業的門檻,開發商的實力、品牌、技術、戰略都不十分重要,只要具備搞定地方政府和商業銀行權勢人物的能力,能夠獲得廉價土地資源和低成本的銀行貸款,就意味著項目的成功。結果房地產業聚集著大量的中小房地產商,一些極差的房地產公司也活得很好,而具有實力、品牌、技術、管理的企業的競爭優勢並不明顯。產業沒有形成優勝劣汰的機制,反而造成了特殊落後的企業經營模式。
第四,我國有關商品房預售的法律制度仍不夠完善。盡管在十年前我國就公布和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開放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但是,作為商品房預售及其市場規范化管理的一項法律制度來講,顯然存在不少缺陷。尤其是最近幾年商品房預售市場發展出現的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更凸現了市場經濟發展變化的超前性與法律法規的滯後性。
Ⅳ 看新聞要取消期房預售制,對於剛剛買了期房付了首付,貸款還沒下來的人怎麼辦
這個政策對你沒有任何影響,取消預售房是說從出政策後開發商再拍的地塊。已經拍出去的地塊,還是按以前的政策,你現在買的房子交付了,這個政策出台後的房子不一定造的出來。不用糾結。
Ⅵ 如果購買精裝修的期房,可以要求開發商取消精裝修么
你可以找到賣主一起到房產公司的客服部門反映這個情況,這個需要客服部門聯系房版產公司的工程權部等幾個部門一起出示變更給施工單位,這樣才可以更改,如果房產公司比較好說話的,你的意見一般會被採納,因為這個並不涉及房屋安全的使用性能,但是我估計因為裡面的精裝修房款不會全部退出。如果你確定不要精裝修要盡量早反映,因為房產公司的精裝修材料一般會提前比較長時間向生產或者銷售商預定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