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發商遲遲不交房,我可以退房嗎
您好,根抄據《最高人襲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㈡ 買房後開發商不給退房的怎麼辦
這個是普遍現象,只要你買了房,簽了合同,交了定金以後,他們成功了,賣出的房子他們就不願意給你退了,如果你執意要退的話,那也是可以的,但是你交的定金裡面會幫你扣除百分之多少作為毀約金。
㈢ 因為開發商原因要退房,開發商同意退房,但不簽署退房協議怎麼辦
退房後開發商不退房款,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回國合答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購房合同不會因為雙方同意退房就失效,但是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退回房款,需要保留好開發商同意退房申請的證據。
(3)開發商不退房擴展閱讀:
在買賣過程中,由於違約方的不同及所處的階段不同,辦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
定金階段:
如果只付了定金,還未交首付,根據銷售合同,若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若開發商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這個階段發 生的退款經領導審批直接根據合同約定責任辦理即可。
預售登記階段:
買賣雙方已到房地產主管機關做了預售登記,但房屋還未交付使用,這個階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與對方協商,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要以書面形式表示出來,簽訂正式退房協議。
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雙方協商達不成退房協議,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或申請仲裁。此外雙方還應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預售登記手續。
㈣ 開發商不給退房怎麼辦
你拿著你和開發商簽署的協議合同,和首付款憑據,先和開發商協議退房,
被拒絕後,可以憑以上證據,直接起訴開發商,要求退房,賠償你損失,承擔訴訟費,
㈤ 開發商一直拖延不辦退房手續怎麼辦手續
開發商一直不肯給你辦退房手續,你可以找消費者協會,投訴12315的電話,反正你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找律師幫忙,他們盡快可以給你辦手續。
㈥ 開發商不網簽可以退房嗎
所謂網簽,就是開發商在與買方簽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後,應於30日內拿專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屬門進行備案。備案後核發《預告登記證》,證明房屋已被初步登記在買方名下,這時買方可以進一步進行貸款等手續的辦理。而開發商不網簽,買受人是否退房,要分析具體情況。如果是因為銷售的前置手續有瑕疵,比如「五證」不齊的情況下,合同是無效的,退房是應得到支持的。如果是司法查封等原因,暫時無法備案,作為買方,貸款或者購房資質又受政策性影響很大的,遲遲不能辦理備案,就買方帶來很多政策性風險。我認為可以給予開發商合理的期限進行准備,如果再不進行網簽備案的,則可以以其根本違約為由,提出解除合同,退還已付款,並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向其主張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