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 住宅用地中15%必須由開發商自持,用於配建租賃住房是哪個文件提出的
的上海普通住宅用地需自持不低於建築面積15%的住宅物業用於租賃的規則打破。據記者整理的數據,截至目前,上海已經有三宗地塊突破,涉及浦東新區和徐匯區,最高的自持比例為不低於住宅物業建築面積的30%。
2. 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
本人也在辦理變更承租人,已有8個月,今與你談一點心得;原承租專人是誰呀,末說明。依據屬上海市房地局實施(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意見(=)規定,在系爭房屋有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的要求將承租戶名變更為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應予同意。也就是說房內有戶口的18歲以上能走的都去本地段物業簽字蓋章,並帶上戶口簿,身份證,申請書,先讓物業審查,如合格就會收下並給收據,然後上報,法規規定15天取新房卡。如果有一人不同意,那就麻煩了,如同我那樣,找爹爹(物業),找爺爺(物業的上級),哈哈,就是不用找法院,因規定沒有物業批的意見,跑剎法院也不會受理。
3. 上海有沒有接受將房屋長期租賃給他們的公司
有的,那些比較大的中介告訴我,都有這項業務,但是要仔細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