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用建築設計標准有哪些
常用的有《工程建設標准強制性條文 房屋建築部分》《民用建築設計通則》《高層民用建築設版計防火權規范》《住宅建築規范》《辦公建築設計規范》《住宅設計規范》《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等
還有一些專項規范,看你要做什麼建築,劇場,幼兒園,辦公商業等都有專門的規范。
建議你去眾智軟體的網站上下載一個建築規范合集,很好很強大。裡面所有你能用到的規范都有
② 民用建築設計的內容和依據是什麼
內容:主要是通過設計工作形成能夠指導施工的建築設計文件。
依據:一個是國家的相應法規和規范規程,如民用建築設計通則。另一個是業主甲方的要求。第三個是規劃。
③ 居民住宅標准層高是多少
按《國家住宅設計規范》,普通住宅層高不宜高於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內凈高不應低於2.4米。
2.8米是這一層的地面到上一層的地面.這個尺寸是含樓板厚度的,普通住宅層高2.8米,可以在保證居住舒適度的基礎上,最大限度的節約能源。
住宅的高度計量除了用「米」,還可用「層」來計算,每一層的高度在設計上有一定要求,稱為層高。
層高通常指下層地板面或樓板面到上層樓板面之間的距離。層高減去樓板的厚度的差,叫做凈高。出於降低成本、節約建材、節約土地等考慮,目前一般住宅層高都在2.8米左右。
(3)居民住宅設計擴展閱讀:
層高為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
在1987年發布的《住宅建築模數協調標准》中,明確規定了磚混結構住宅建築層高採用的參數為:2.6米、2.7米、2.8米。
層高,從字面上理解也就是一層房屋的高度。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的規定,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說到層高,我們必須將其與「室內凈高」予以區分。《住宅設計規范》規定,室內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室內凈高和層高的關系可以用公式來表示:層高=室內凈高+樓板厚度,即層高和樓板厚度的差叫室內凈高。
《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一般是就層高進行約定,而許多買受人在交房驗收時測量的是室內凈高,忽視了樓板厚度。
④ 居民住宅的設計
在很多年前各大城市就不再建議設計「方盒子」造型的建築了,回這類規規矩矩的建答築雖然採光好且利用率高,但是那僅僅適合50-60年代,而當今是個信息爆炸、彰顯個性化的時代,「規規矩矩」的造型早已被淘汰,所以才會有各種造型的建築,這是一種設計師理念的體現,也是對城市「藝術化」的一種表現形式。而至於說採光,除了住宅其他公建項目都可以不用考慮採光,而住宅中除了南側,其他位置的採光也是在弱化要求中,所以即使造型再特殊,南側足夠的採光也是國家的強條要求,也是設計師必須遵守的
⑤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和住宅設計規范有什麼區別
一個是通用的規范,
一個是住宅專用規范
⑥ 普通民用住宅設計年限是幾年
設計年限是100年,使用年限是70年,每家住戶裝修中,敲敲打打,傷筋動骨,砸承重牆,割主鋼筋,房子壽命大大減少了,不到規定年限,已經變成了危房,現在已經有房子在裝修中突然倒塌,怪誰?怪設計?怪施工?
⑦ 居民住宅陽台設計承重標準是多少
陽台承重設計一抄般是為kn每平米,陽台的承重每平米約200公斤。陽台的端部還允許承載1kn每平米因為陽台的端部每延米還可以承載100公斤的集中荷載。陽台的承重范圍分兩種,一是陽台本身的自尊,然後是陽台後增的變化成中,國家執行的陽台承重設計標准為250公斤每平方米,超過這個標准就會帶來安全隱患。
⑧ 住宅設計規范與民用建築設計通則哪個更具有法律效力
是具有復同等效力的。制
《住宅設計規范》是2011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民用建築設計通則》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發布的,都是由國家部委發布的,不存在上位法與下位法的問題,是具有同等效力的,如果出現沖突,要遵循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特別法優於一般法;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
建築規范:由政府授權機構所提出的建築物安全、質量、功能等方面的最低要求,這些要求以文件的方式存在就形成了建築規范,如防火規范、建築空間規范、建築模數標准等。
⑨ 住宅設計原則有哪些基本的
1.社區發展原則
1954年,馬斯洛提出需求等級學說。該學說認為人的需要的產生是一個從低級的生理需要到高級的自我實現需要的發展過程,只有當低層次的需要得到滿足後才可能產生對高層次需要的需求。由此推出,在整個人類社會中,各層次需求的人的數量呈金字塔型。
在住宅區的規劃設計過程中,應從滿足人的需求出發,充分考慮住宅區的適居性、識別性與歸屬性以及營造具有文化與活力的人文環境。其中,衛生、安全、方便和舒適是住宅區適居性的基本物質性內容。衛生包括環境衛生與生理健康衛生;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與治安安全;方便是指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程度;舒適則既含有與物質因素有關的生理性方面的內容,也包括與物質因素和非物質的社會因素相關的心理性方面的內容。識別與歸屬反映著人對居住環境的社會心理需要。其中,場所與特徵是居住環境具備識別性與歸屬感的兩個主要要素。場所指特定的人或事佔有的環境的特定部分,與心理歸屬感關系密切;特徵與居住環境的形象識別性、社會歸屬感有著直接聯系,一般可通過建築的風格、空間的尺度、綠化的配置、街道的線型、空間的格局、環境的氛圍等塑造。而豐富的社區文化、祥和的生活氣息、融洽的鄰里關系和文明的社會風尚是富有文化與活力的人文環境的重要內容。
2.生態優化原則
生態優化原則提出的依據是全球化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通過積極應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充分合理地利用和營造當地的生態環境,改善住宅區及其周圍的小氣候,實現住宅區的自然通風與採光,減少機械通風與人工照明,綜合考慮交通與停車系統、供排水系統、供熱取暖系統、垃圾收集處理系統等小區物質系統的建立與完善,以節約能源、減少污染、營造出生態優良的小區環境。
3、社區共享原則
住宅區規劃設計應充分考慮全體居民對住宅區財富的公平共享,包括設施共享、景象共享、服務共享與公眾參與。社區共享原則要求住宅區的規劃設計應該在設施選擇上注意類型、項目、標准和消費費用的大眾化,在設施布局上注意均衡性與選擇性,在服務方式與管理機制上注意整體性與到位程度,以直接面向住宅區自身的居住對象。公眾參與是住宅區全體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保證機制和重要過程。公眾參與包括居民參與社區管理、社區建設、社區發展決策以及社區信息交流等內容。
⑩ 民用建築設計要求主要有哪些
現行標準是JGJ 26-2010《嚴 寒 和 寒 冷 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專准》,是對《屬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准(採暖居住建築部分)》JGJ 26-95進行了修訂。《民用建築節能條例》是為了加強民用建築節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築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制定。於2008年7月23日國務院第18次常務會議通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8年8月1日發布,自2008年10月1日施行。共計六章四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