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發商虛假宣傳,業主要求退房是否都能得到支持
可以,但不是想像的那麼容易,應該說是非常非常難,首先,不能是嘴裡說他虛假宣傳回,需要有足夠的答確鑿的證據證明開發商涉嫌虛假宣傳,這是最基本的,沒這條可以說毫無勝算連受理的可能性都小(光一群業主嘴裡說沒用,必須是有效的書面的確鑿的證據)。其次,必須是開發商惡意的故意為之,這個就非常難收集證據了,業主們都只看到明面上的事情,我也是業主,我也憎惡說到沒做到,但是開發商往往會因為各種原因改變原有的規劃和承諾,這種改變往往來自於各個部門以及當地政府,例如城市規劃調整,交通規劃調整,教育資源調整等等等等等等,我們在開發商面前是弱勢群體,開發商在政府部門職能部門面前開發商是弱勢群體,很多時候他們也沒辦法,他們也必須為適應改革開放建設的大局讓路,雖然貌似道理可笑,但確實這樣的理論比比皆是,市場的不成熟法律的不完善以及職能部門架構的專政制度造成的監管缺失還有國民素質有待提高,這一切的一切都造成影響,所以,想退房,真難,因為錯不見得一定在開發商
㈡ 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退房嗎
按照《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在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如果出賣人就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欺詐性的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與此不同,在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外,如果開發商對相關設施進行明確具體、欺詐性的說明和允諾,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雖然不能被視為合同內容,不發生合同的效力。但是由於開發商的欺詐導致購房者損失,開發商也應為自己的欺詐行為承擔責任,即民法所稱締約過失責任。這種責任不是違約責任,乃是一種損害賠償責任。
我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中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或者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五十四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受到損失的購房者既可以要求賠償,也可以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購房合同。
然而需要說明的是,想要證明樓盤廣告、樓書等宣傳性資料構成虛假陳述或者欺詐,並不容易,必須要具有明確、具體等特徵才行。因此購房者應當保存好相關的購房材料,以便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㈢ 開發商虛假宣傳向哪個職能部門投訴
維權證據
1、售抄樓廣告、宣傳材料襲。這些材料可以作為書面證據證明開發商宣傳的前期所作出的承諾。
2、錄音錄像。這些影像資料可以證明開發商所言所未是否與宣傳、承諾一致。
3、購房合同。合同內是否有對宣傳作出的規定,或者是否存在無效的「霸王條款。」
4、規劃圖紙等資料。可以證明開發商是否在後期違反規劃改造。這些資料可以到房管部門查詢。
維權途徑
1、購房者可以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機關進行投訴,有相關的職能部門對開發商作出相應的處罰。
2、集體維權。業主們可以自發組成維權聯盟,共同收集證據,共同起訴。
3、委託律師代理起訴。委託資深的專業律師可以讓勝訴的幾率更大,律師更懂得維權的方法。集體委託律師,費用可以分攤,不會太高,且解約自己的時間。
3、製造輿論。可以通過論壇、報社、電視台等媒介將消息散播出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對開發商的壓力,因為這會影響到它自身的形象和信譽。開發商如果理虧,則可能會主動妥協。
㈣ 開發商虛假宣傳可以退房嗎
1、判斷虛假宣傳要有合法證據,例如樓書、宣傳手冊、簡訊記錄、錄音錄像等。2、售樓人員的言論不算虛假宣傳,開發商一般不認賬,所以售樓人員說的話只要沒寫入合同的,都只能將就聽聽,如果你對房屋或者規劃的某個點比較關注,除了問詢售樓人員,還要向相關政府部門確認。3、一般房屋升值了,沒有人退房,所以房地產市場好的時候,糾紛少。4、假設你證據充足,房地產貶值,並且你不著急用房,可以退房再買房遲幾年再入住,(這幾點條件都達到概率已經很低了),那你可以和開發商協商退房,協商不成上告法院,進行一場拉鋸戰,開發商一般有雄厚的人際關系背景,在你證據充足情況下,同時克服了他們人際公關的障礙,是可以退房的,甚至還會賠付定金。5、總體情況,我不建議退房,也不建議和開發商斗,一般購房者是弱勢群體,而且房地產升值,原值退房後假設再買回來就買不起了。
㈤ 遇到開發商虛假宣傳,應該如何維權
對當初線上線下宣傳的資料要盡可能的收集,比如樣板間照片或者視頻、回沙盤、樓書、戶型圖和銷售人答員的溝通記錄等,即取證先行。遇到虛假宣傳想從合同上找依據是很難的額,開發商經驗豐富,在條款中早已規避問題,這個時候就要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起虛假違法查處。在做好前兩項工作之後可以與開發商直接溝通和談判,要求開發商給予自己相應的賠償或者提供其他的解決方案。即便沒有進入訴訟程序,在收集證據和談判的過程中也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團隊,這樣才能有效收集牽制開發商的證據提高自己的話語權,同時在溝通中也顯得更有底氣。我之前因為房屋噪音問題在與開發商協商的過程中就咨詢了秦兵律師團隊的律師,實話說,在代理律師的協助下提到的問題都是一針見血,開發商態度也很積極,賠償方案很滿意。如果需要的話建議題主也考慮一下他們團隊,畢竟市面上律師魚龍混雜,既然花錢請了就請最專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