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城鎮混合住宅用地」
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傳統意義上的住宅用地,有兩層意義:
1、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2、供人們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獨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
(1)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城鎮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用地。
(2)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
(3)農村宅基地。農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4)空閑宅基地。村莊內部的空閑舊宅基地及其他空閑土地等。
(1)混合住宅擴展閱讀:
用地分類
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質量、用地標准、各項關聯設施的設置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處的環境條件等,分成不同標准類型用地,在我國,居住用地被分為四類:
一類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設施齊全,布局完整,環境良好,以低層住宅為主。
二類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設施齊全,布局完整,環境良好,以多、高層住宅為主。
三類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設施比較齊全,布局不完整,環境一般,或住宅與工業等用地有混合交叉。
四類居住用地,以簡陋住宅為主。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居住用地
網路-住宅用地
㈡ 為什麼住宅混合用地年限是50年
這個是和土地有關的,國家規定居住用途的土地使用權是最高70年,辦公和工業用地專的最高土地使用年期是屬50年。
一般正規合法的住宅、別墅等的產權都是70年的。
如果是50年產權住宅,一般都是用辦公用途的土地建的住宅。這就是所謂的50年產權。
五十年產權的住宅,其實是辦公用途的土地上建的住宅。
這種住宅主要缺點,交易稅費高,約為10%左右,比普通住宅高多了。
然後水電燃氣費用高,按商業水電費繳納,物業費也高,也是按商業物業費繳納。
㈢ 什麼是城鎮混合住宅用地
根據《全國土地分類》(國土資發[2001]255號文),「城鎮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專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屬務院令第55號) 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城鎮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區別具體情況,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五十年,商業用地的四十年。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與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但該合同不能簡單地將「城鎮混合住宅用地」理解為「綜合用地」,進而將土地使用年限機械地規定為上述暫行條例第(五)項規定的五十年。有鑒於此,建議房地產交易行為人特別注意購房合同中關於土地使用年限的相關約定。
㈣ 城鎮混合住宅用地/非住宅、是什麼意思
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和城鎮混合住宅用地是規劃或土地管理部門對用地性質的書面表回述形式。
房產用途一般有答商業、住宅、非住宅等表述形式,你所看見房管局「商住用地」或「住宅用地」的表述並無不妥。
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即為住宅用地;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即為商住用地。因此對購房者而言沒有風險。
㈤ 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F2公建混合住宅的概念!
F1住宅為主,佔70%,公建佔30%,
F2公建為主佔70%,住宅佔30%,
F3是純公建用地,
但是注意這裡面的公建沒有規定具體用途和使用年限,
如果用作商業,產權為40年,如果用作辦公,則產權為50年
㈥ 什麼是混合住宅用地
就是不是單一的住宅用地
㈦ 什麼是城鎮混合住宅,
根據《全國土地分類》,「城鎮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傳統意義上的住宅用地,有兩層意義:
一、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二、供人們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獨立院落的包括院落)。
包括:
1、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城鎮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用地。
2、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
3、農村宅基地。農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
4、空閑宅基地。村莊內部的空閑舊宅基地及其他空閑土地等。
「城鎮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區別具體情況,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業用地的五十年,商業用地的四十年。
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與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
(7)混合住宅擴展閱讀:
購買城鎮混合住宅的風險
1、土地使用權的具體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與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確定,但該合同不能簡單地將「城鎮混合住宅用地」理解為「綜合用地」,進而將土地使用年限機械地規定為上述暫行條例第(五)項規定的五十年。
2、有鑒於此,建議房地產交易行為人注意購房合同中關於土地使用年限的相關約定。
3、是宅基地,可能沒戶口,拆遷也沒賠償,還有可能是違建,要強拆。好像與具體樓盤有關系,近也在看房子的人們表示,類似這種情況也遇到過,但基本都能,只有一個混合住宅說是能遷徙市內戶口,郊區和集體戶口不能落。
4、這種土地和70年的普通住宅不一樣,可能沒法和稅費、水電費等都比較貴一點的。
㈧ 城鎮混合住宅用地與城鎮單一住宅用地有什麼區別
我是國土局辦證的,城鎮混合住宅用地指該宗宗地范圍內是以住宅為主版,兼混有工業、商業等用權途的用地,城混的土地使用年限可以分為40年、70年或單一70年(根據出讓合同或用地批文的設定為准);城鎮單一住宅用地指該宗宗地范圍內是只能以住宅(含純車庫、車位)用途的用地。城一的土地使用年限為單一70年(根據出讓合同或用地批文的設定為准)。PS:城混可以轉為城一比較容易,但城一轉為城混就麻煩得多了!!!
㈨ 土地證上的用地性質,純住宅和商住混合對買房人來說有什麼區別
一、商住房一般為50年產權,50年後產權後續不明,國家尚未出台政策明確規定,而普通住宅為70年產權,到期後自動延續,也就是說只要房子不倒塌,產權永遠有效;
二、商住兩用房可以辦理營業執照,可以作為辦公使用,普通住宅則不可以。而且商住兩用房的水、電、燃氣按照經營性標准收取,物業服務費也高於普通住宅物業的收費標准;商辦房契稅等繳費標准不同於住宅,高於住宅的繳納標准。
三、商住兩用房的缺陷是有關於戶籍的事項均不可處理,由於商辦和住宅建設規劃目的不同,二者的公共配套設施指標也不同,容積率、居住舒適度有區別。商辦房不能辦理戶籍遷入,也就不具備子女入學等資格。
(9)混合住宅擴展閱讀
消費者千萬別聽售樓員的「忽悠」,一定要查看他們的預售證。房管部門核發給開發商預售證上房屋類型標注都很明確,商辦房就是商辦房,住宅就是住宅,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商住兩用。當然一些臨街的樓盤,也存在底層是商業房,上面為住宅的情況,在預售證上對每個單元的房屋類型都作明確標注,是商業房的標注為商業,是辦公房的標注為辦公,是住宅房的標注為住宅,開發商所說的既能當住宅,又能當商辦房的情況是不存在的。
區房管部門提醒消費者:購買房屋時,首先應詢問該房屋是否限購、限貸。若不限購不限貸,通常就不是普通住宅。其次,消費者在簽訂預售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合同的條款,合同第一、第二條註明了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質。第三,消費者應仔細看補充條款,即合同附件,上面有水、電、燃氣和物業服務等相關費用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