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廠房離居民房距離有沒有相關法律!!
都有規定,但是每個地方有關法律都不太相同。
關於採光《住宅建築規范》是這樣規定的:
1 .老年人住宅不應低於冬至日日照2h的標准;
2. 舊區改建的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標准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於大寒日日照1h的標准。
規范是個表沒辦法發,不過簡單的說一下,通常中小城市是大寒日日照3個小時,大城市是2個小時(從8:00~16:00計算);個別地區是冬至日1小時日照(9:00~15:00)而且是當地日照時,不是北京日照時,舉例說明在北京的早晨8:00,可能新疆還是半夜呢,要以新疆當地8;00計算.
關於噪音方面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二條 本法所稱工業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二十五條 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工業企業,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減輕雜訊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
第六十一條 受到環境雜訊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⑵ 國家規定工業用廠房和住宅區間隔多少米
位於居民區內的液化石油氣氣化站、混氣站,其儲罐與重要公共建築和其他民用建築、道路之間的防火間距,可按現行的《城市煤氣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但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30m。
⑶ 廠房拆建,作為周邊的人怎麼和廠方簽協議。為了防備以後周邊住宅、生活受影響。希望個範本。謝謝!
和周邊的人達成協議,在進行拆遷
⑷ 廠房距離居民住宅區多遠才能建造
這個東西每個地方都不同的。住宅建築規范》是這樣規定的,
1 老年人版住宅不應低於冬權至日日照2h的標准;
2 舊區改建的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標准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於大寒日日照1h的標准。
規范是個表沒辦法發,不過簡單的說一下,通常中小城市是大寒日日照3個小時,大城市是2個小時(從8:00~16:00計算);個別地區是冬至日1小時日照(9:00~15:00)而且是當地日照時,不是北京日照時,舉例說明在北京的早晨8:00,可能新疆還是半夜呢,要以新疆當地8;00計算,(相當於北京時間多少我不知道,覺得至少為北京時間11點了)。
也就是說從日照分析來看,人家在你房子東,你的房子滿足日照時數(實際是日照時間減少了),至少你下午能見到太陽。
到當地的規劃部門咨詢一下,當地是否有地方法規,一般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都有地方規范,如有地方規范,按照地方規范執行,地方規范肯定對於東西兩側建築與住宅間距有規定的,而且通常地方法規有圖示的。
⑸ 我先建的廠房,別人在我之後在我廠房附近建房子住,然後他舉報我吵人,環保局要處罰我,合理嗎怎麼辦
合理我看。因為要看你建廠房的地是什麼地。不是所有的地都可以建廠房,開工生產的。版估計你的地肯定不是建權廠用地。處罰你我看是好的。要是叫你拆除廠房恢復使用目的,你的損失會更大。我家親戚以前買過農用地建廠房投入很大。50年使用權找人說情才給了100多萬賠償金收回了。
⑹ 請問有無相關規定限定工業廠房距居民住宅的距離
中華抄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襲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丙、丁類廠房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米。單層、多層戊類廠房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米;甲、乙類廠房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5m,距重要的公共建築不宜小於50m。
⑺ 法律規定一般工廠要距離居民住宅多遠
法律對一般工廠距離居民的距離沒有作出相關的規定,而對一些特殊的工廠有要求。
根據正常工況下產生惡臭污染物(氨、硫化氫、甲硫醇、臭氣等)無組織排放源強計算的結果並適當考慮環境風險評價結論,作為項目與周圍居民區以及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的控制間距,作為規劃控制的依據。環保部2008年第82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規定「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於300米。」提出合理的環境防護距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三章第338條:廠房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本規范第331條的規定,但甲、乙類廠房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5m。距重要的公共建築不宜小於50m。
(7)廠房附近住宅擴展閱讀:
防火間距不足時的消防技術措施:
1、改變建築物的生產和使用性質,盡量降低建築物的火災危險性,改變房屋部分機構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築物的耐火等級;
2.調整生產廠房的部分工藝流程,限制庫房內儲存物品的數量,提高部分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
3.將建築物的普通外牆改造為防火牆或減少相鄰建築的開口面積;
4.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低,佔地面積小,使用價值低且新建築物相鄰的原有陳舊建築物;
5.設置獨立的室外防火牆,在設置防火牆時,應兼顧通風排煙和破拆撲救,切忌盲目,顧此失彼。
參考資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下載
⑻ 離居民區多少米內不能建工廠,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對一般工廠距離居民的距離沒有作出相關的規定,而對一些特殊的工廠有要求。可以向環保局的環境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12369環保投訴熱線。
根據正常工況下產生惡臭污染物(氨、硫化氫、甲硫醇、臭氣等)無組織排放源強計算的結果並適當考慮環境風險評價結論,作為項目與周圍居民區以及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的控制間距,作為規劃控制的依據。
環保部2008年第82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規定「新改擴建項目環境防護距離不得小於300米。」提出合理的環境防護距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第三章第338條:廠房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本規范第331條的規定,但甲、乙類廠房與民用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5m。距重要的公共建築不宜小於50m。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凡距離下列地區1000米范圍內不得規劃和興建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廠(即廠點圍牆到上述區域邊界不少於1000米)。(一)居民區;(三)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
(8)廠房附近住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 禁止在居民區新建排放含有毒物質的廢氣和粉塵的項目。已建成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超過排放標準的項目,應當進行凈化處理;對造成大氣嚴重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由人民政府按照管理許可權責令其限期治理。
粉塵、噪音污染源與居民區的距離沒有明文規定,只是規定任何建設項目必須提出環境影響報告,規定防治措施,另外還規定建設項目的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建設項目在投入生產或使用前,必須報環保部門進行「三同時」驗收,達不到驗收標準的,該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或使用。
⑼ 工廠距離住宅樓應該多遠
現在科學還不能說明長期受輻射和癌症的關系,和不能提供相關的證據。能說明白的是移動信號發射台(基站)的天線發射最大功率是20瓦,發射頻率是900兆赫茲(或1800兆赫茲),到達人體時一般在毫瓦量級;手機的最大發射功率是2瓦。打手機時受的輻射手機會遠遠大於基站。 有輻射,但都在國家安全標准內,不會對人體有不良什麼影響的。通訊設施的發射塔都是經過當地環保局批准建的,功率很小,在200mW以下,對人基本沒有危害。 專家說,別看電磁輻射污染這個名詞有點陌生,可是它在我們的生活中卻很普遍。能製造電磁輻射污染的污染源無處不在,有電視廣播發射塔、雷達站、通信發射台、變電站,高壓電線、還有電腦、手機、微波爐、電磁灶,甚至我們乘坐的地鐵列車等等都能製造電磁輻射污染。 專家告訴我們,一些城市建有電視塔,因為電視塔有幾百米高,輻射的區域已經超越了居民住宅的高度,基本不會對市民的健康產生影響。有些高樓架設有天線,像拋物面天線,手機基站及傳呼台天線,這些天線功率有限,而且受當地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控制,對居民影響不大。 中國聯通、中國移動、中國電信等信號發射鐵塔。信號發射鐵塔高度一般在45米以上,而一般住宅樓高度為7層,約21米左右,鐵塔天線高度遠高於現有住宅,不會對人的身體造成傷害。 歐美各國進行了大量調查與統計分析,每次調查的規模大小不等,一次被調查者的數量有數千人,數萬人、數十萬人甚至數百萬人。調查地點有在野外的,例如,在輸電線附近、變電站附近、地鐵站、電氣火車內;或在工廠廠房、實驗室、辦公室以及居民家庭。調查跨越的時間有長達十多年甚至數十年的。 大量調查結果令人確信,人體發生多種腫瘤病變的概率與所受到的低頻磁場輻射密切相關。歐美許多國家的專家和一些政府機構確信,低頻磁場會顯著增大下列疾病的發生率:白血球增生與白血病(特別是對兒童危害更大),癌症,新生兒形體缺陷,乳腺癌,腦瘤,惡性淋巴瘤,神經系統腫瘤,星形細胞的發展,慢性骨髓細胞樣的白血病,染色體畸變等。有些報告還指出,在電磁場作用下某種激素的分泌減少,還可能是引起乳腺腫瘤發展的原因。某些調查報告還指出,經常接觸電磁輻射的人,若再受到高溫作用,則他們體內發生乳腺癌變的危險就更大。危害是有一點的 但是不大
⑽ 新建的廠房可以緊靠住宅區嗎
肯定不可以,現在有明確規定住宅區附近是不能建廠房的,不管你這個廠房是用來做什麼的,可以到城管投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