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房產證辦理一般由開發商提出申請,辦證時間長。由於各城市、各家專開發商情況不盡相同屬,所以具體辦證時間主要還是看購房合同上的約定時間。一般來說,合同約定90天到180天以內都屬於正常范圍,最高不得超過兩年。假如合同里沒有約定辦房產證期限的話,就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期房,從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間開發商一定要辦理好房產證;如果是現房,從合同的訂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辦理好房產證了。此外,如果是全款買房,如果是貸款的還需要辦理銀行抵押,也可以自己向開發商索要相關資料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時間相對較短。
B. 什麼是開發商五證
房產五證是指《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其中《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
(2)開發商拿證擴展閱讀:
開發商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後,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該證由城鄉規劃管理部門頒發;開發商的在開工建設之前,應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才能進行施工建設;
開發商進行商品房預售之前,應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該證由房屋管理部門頒發,為取得該證的,不能進行商品房預售。
五證齊全,是開發商進行商品房開發建設、銷售的基本條件,基本條件具備,開發商後續的開發建設工作才能正常順利的開展,房屋買受人的權利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所以,請大家在購買商品房之前,應注意審核開發商的五證,從而把買房的風險降到最低。
法律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C. 房地產開發商怎樣拿地拿地的程序要辦些什麼手續,准備什麼材料
一個完整的房地產項目從開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准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
行政審批部分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第三部分
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3)開發商拿證擴展閱讀
房地產的開發條件:
1、開發主體合法
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和個人,首先應取得房地產開發的資格
。如果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則應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條件設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2、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主體必須通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合法途徑(出讓和劃撥),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土地,必須權屬清晰,房地產開發主體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價入股,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
3、在規定的期限內動工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D. 買新房是自己去辦房產證還是開發商給辦好,為啥
自己辦理適用條件:
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需委託開發商代辦房產證」的條款,這種情況下難以自己辦理,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因此在作出選擇之前,請一定別忘了看一下《住房按揭貸款合同》是否有相關規定。
另外,有些地方法規規定,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不對購房者個人辦理業務,此時您也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或貸款已經還清,則完全可以自行辦理。
辦理流程
提示:
如果本地《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權》合一,那麼您只需要跑一個部門就行了。如果本地《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權》分離,那麼您就需要跑兩個部門。很多地方還無法辦理購房者的「小《土地使用權證》」,只能請您關注相關消息,待相關規定出台再辦理。
第一步: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即完成「大確權」
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您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人住後的兩三個月之後,您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
E. 新房交房必須開發商提供哪些證件
五證兩書一表
房地產的「五證」,就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稱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簡稱。
一、《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就是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位置、高度、容積率等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就是該建設工程項目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經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圍。
其中,「經濟適用房」用地是《劃撥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讓土地》。兩種土地性質不一樣。《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業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綜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買房填寫合同時一定要看實際使用年限還有多少年。
根據《物權法》相關條款: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集體土地和耕地是不容許隨意改變其性質、違法出租、買賣和搞房地產開發的。
四、《建設工程開工證》就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建設工程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沒有以上「四證」,該項目用地和建築就是違法的。
五、《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就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現房,開發商只須出具竣工備案表)。
沒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所填寫的「購房合同、內部協議」等都是無效的。
「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者表明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范疇。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的預售范圍為本項目可銷售樓盤,購房者務必看清購買樓層是否在預售范圍內。
「兩書」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是開發商在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提交給購房者的文件。購房者有權索要。
「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屬於「黑樓」,是不能入住的。
購房者填寫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在購房合同第八條註明:開發商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時提供「兩書一表」時還要同時提供「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
購房者驗房的時候不能只看發展商有沒有這張備案表,一定還要仔細察看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尤其是《消防驗收備案表》一欄是否通過。
《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開發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只要將項目送交主管建設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其建設的樓盤質量終生負責,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後出現了質量問題,經查如果是發展商的過失,一樣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F. 不動產證辦下來了在房開商手裡,請問我去拿證時需要把購房合同給開發商嗎
不動產證辦下抄來了在開發商手裡,你是業主本人的話直接拿身份證去就可以領,不存在要拿購房合同去的說法,更不用把購房合同都給開發商。你的購房合同也是開發商列印出來簽字蓋章的,開發商自己也有存檔,你拿你的購房合同去想證明什麼呢?證明你買過房?證都辦出來了,還不能證明房是你的?所以一般我們都是要求業主本人拿身份證原件來領取就可以,如果不是業主本人就必須要公證委託書,手寫的不行,不然出了問題開發商逃避不了責任。
G. 新房交房必須開發商提供哪些證件
1、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報告及備案證明;
(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
(三)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積測量證明文件;(四)房地產開發合同約定的商品住宅性能認定文件;
(五)物業管理企業查驗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證明材料;
(六)買受人共有的非經營性配套公共建築和公共設施清單;
(七)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商品房進行交付驗收;經驗收符合要求的,應當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署房屋驗收交付單。房屋驗收交付單的簽署,視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制度從制度上明確了交房條件:
(一)開發商要完成工程竣工質量驗收,並在市建委有關部門備案。
(二)是必須取得規劃管理驗收證明。
(三)是必需具備物業管理所需的配套網點、辦公用房、停車場(庫)、自行車棚(房)等移交證明。開發商只有具備這三項條件,同時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才會取得《物業投入使用許可證》,才可以向用戶「交鑰匙」。
(7)開發商拿證擴展閱讀:
《消防法》規定: 建築工程竣工時,經消防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築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消防機構提出消防驗收申請,設有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築工程,還應當同時提交建築消防設施技術測試報告,並組織消防驗收。消防驗收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得交工,建築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H. 買新房多久才能拿到房產證
您好!
對於購買新房的購房者,可能有這樣的想法,以為只要等到開發商交回房之後就可以拿到答房產證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新房房產證辦理比較麻煩,而且一般由開發商提出申請,辦證時間長。不同的城市、不同的開發商對於房產證的辦理時間也不太一樣,所以具體辦證時間主要還是看購房合同上的約定時間。
如果購房合同對於辦理房產證有時間約定的話,一般合同約定90天到180天以內都屬於正常范圍,最高不得超過兩年。如果購房合同里沒有約定辦房產證期限的話,那就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期房,從交房的使用之日那天算起,90天之間開發商一定要辦理好房產證;如果是現房,從合同的訂立之日起90日就需要辦理好房產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