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門口開發商派兩個保安看守!我想知道!他是不是違法
如果保安是為了保護自己設立的,也沒有影響其他人的利益,就不違法
㈡ 開發商和物業的關系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國家提倡建設單位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內分離的原則,通過容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於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不過管理條例上寫的是不提倡,不是強制要求。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㈢ 小區交房多年,開發商還可以聘請保安維持小區么
物業小區只要來是交了房了,源業主委員會剛剛成立,那麼這個小區的物業管理就應該由業主大會所選舉的來主委員會代表業主對物業公司進行選聘和解聘(但得經小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方能生效),想換物業管理公司不需要咨詢哪個部門,由小區的業主大會決定,小區全體業主形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更換物業公司就直接可以更換了,但與新的物業管理公司簽定協議後應該到所在市的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房管處)物業管理科進行備案!!和開發商沒有關系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㈣ 物業和開發商是什麼關系
物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商的關系有如下幾種:
1.物業由開發商選定或成立的公司
開發商選擇與其有業務關系的公司或者就是開發商自己成立物業公司,在業主委員會尚未建立時,物業管理通常以這樣的形式存在。
2.物業由開發商招標進入小區負責物業管理;
開發商進行招標招進物業公司進行統一管理,保證小區物業正常運行,業主委員會尚未建立時,物業也會有這樣的形成存在。
3.物業公司與開發商無直接關系
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物業公司是由全體業主(業主委員會)挑選確定的,可以為之前的物業公司也可以是其他物業公司。
4.職責內容方面的關系;
開發商負責建築和建造,並負責銷售,物業公司是負責管理小區衛生、保安及開發商遺留下了的遺漏工程,日常水電氣設施進行監督及服務;
物業管理
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者進行管理。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託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活動。
廣義的物業管理應當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
房地產開發商
以房地產開發經營為主體的企業,它們通過實施開發過程而獲得利潤。
㈤ 房產開發商在安全保衛方面有哪些責任
安全保衛是交樓後物業公司的事,和開發商沒有關系。業主收樓後如果對內房屋質容量有問題,可以找開發商解決質量問題,交樓一段時間後,小區物業就接手了,負責也就交給物業公司了。
如果你要找人承擔責任,應該去找物業公司,物業費里有安保這部分的收費。
㈥ 開發商4個保安和一個業主打架誰得責任
開發商負主要責任,業主負次要責任
㈦ 求一部電視劇開發商女兒看上一個保安
保姆與保安
㈧ 跟分包商簽安保服務合同,可以跟開發商結算安保、客服、保潔的費用嗎(開發商願意給錢)有什麼風險
請分包商再和開發商簽一個合同,作為你和分包商合同的副本,並在你和分包商的合同中註明。這樣應該就可以了。
㈨ 當房地產保安好還是銀行保安好
1.
做銀來行保安就是工資比較低源點,因為是銀行將工資打給保安公司,然後保安公司再給你,中間會扣三金一險的!上班時間也一般是朝九晚五,中途不能休息!每周一般會有一天輪休!
2.
保安:字面意思也就是保護平安的意思,這不難懂。很多的保安公司採取的都是半軍事化管理,多數的公司都要求按照軍事方面的訓練來訓練自己的保安人員。軍事化的管理和訓練也就是講究:站如松,坐如鍾,行如風這三點,雖然只是三點,但是這三點卻是給予的第一印象是極為重要的。我們要知道人與人的第一印象重要到代表著日後是不是會有合作的意向,很是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