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和業主們告開發商,後來又撤訴了,多久又能起訴呢
如果是屬於自己申請撤訴的情形,可以在法院下撤訴裁定後重新起訴,沒有特別的起訴間隔期限要求。
『貳』 商品房爛尾了,業主能否告開發商欺詐罪
可以起訴開發商違約,但就爛尾樓來說,維權非常困難
開發商之所以爛尾,最大的專原因是資金鏈斷裂屬,通俗的說,開發商沒錢蓋樓了,即便是起訴開發商,法院判決了,開發商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依然難以維權
當然,有一種極端情況,就是開發商本身就是以欺詐為目的,違規對期房進行預售並收取大量預收款後,惡意放棄樓盤逃逸的,則構成合同詐騙
『叄』 開發商泄露業主信息可以起訴嗎
有確鑿的證據起訴有效,否則敗訴,業主明知不是開發商就是物業泄露業主個人隱私謀私利,苦於無證據,泄露隱私案不是反向舉證,官司很難打贏。
記者電話采訪了其中一家裝修公司--濟南金尚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員馬先生解釋,業主信息並不是開發商直接賣給裝修公司電話。現在社會上有的公司專門搜集客戶信息,然後「販賣」給裝修公司。」對於頻發打電話推銷產品的問題,該裝修公司工作人員稱:「我們也只是想提供服務。」
記者就此采訪了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王律師,王律師說:「這是典型的個人信息泄露事件。如果業主搜集好證據,可以向法院訴訟裝修公司和泄露方,要求得到相應的賠償。其中,手機簡訊和通話記錄都可以作為證據。」
『肆』 給業主辦理房產證我們可以起訴開發商嗎,走集體
開發商沒有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為業主辦理房產證的,業主可以起訴專,要求開發商其屬辦理,並賠償違約金等損失。此種訴訟有多個業主的,同一被告,訴訟標的為同一種類,可作為普通共同訴訟。業主分別起訴的,法院征當事人同意,可合並審理。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並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伍』 起訴房地產開發商必須是在業主收房後嗎
不是,如果開發商違約都可以起訴的。
開發商違約後,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開發商違約時,如果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則購房者可以退房:
1、開發商和購房者協商後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買賣合同里規定了退房的條件,開發商的違約行為符合該條件;
3、開發商的違約行為構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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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購房合同無效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
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持的並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並予以簽字認可。
『陸』 業主起訴開發商能夠贏嗎
只要開發商嚴重違反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內容,業主起訴開發商當然能夠贏得,再者說業主與開發商相比而言,一直屬於弱勢群體,法院判決也會考慮到弱勢群體的利益。
『柒』 你好,我想寫一卦告信給業主們說要集體告開發商拿房產證怎樣寫
這個不能給你說,你應該先找開發商拿,拿不出,弄清什麼原因,可不可原諒,推遲,再說告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