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急急急!購房合同,開放商不讓改動!
首先,你沒有更改合同的權利,但是有對合同補充的權利,開發商交給你的合同都是固定的格式,不允許你改,雖然有很多空白的地方雙方可以協議填寫,但是一般開發商都給劃掉了,不允許購買人填寫,所以關於合同這點沒有什麼商量的餘地,雖然法律賦予你權利,但是實際上執行不了,你所能決定的只能是買還是不買。
第二,關於定金。
1,首先要了解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其擔保性體現在體現在法律對定金罰則的規定上( 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我不太明白,樓主的這個'定金'是'定金'還是'訂金'?
我覺得應該是'訂金'.因為'訂金'才是用在售樓上.
請看:訂金--
它通常是在購房者與發展商就房屋買賣的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後,准備進一步協商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通常的做法是在約定所選房號、面積、房屋單價及總價款後,約定一個期限,買方需在此期限內與賣方簽署正式合同。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另外,根據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發布的《關於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訂行為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訂金的,訂金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後,訂金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訂金後,不購買預訂房屋的,訂金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訂金: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3)雙方對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4)廣告、售樓書、樣品房與實際狀況不相符的。
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也是不規范的,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若收受方違約,只能退回原訂金,得不到雙倍返還;若給付方違約,收受方會以種種理由把訂金抵作賠償金或違約金而不予退還。
要想要回定金有兩個辦法。
第一,證明開發商在認購過程中(收取定金過程)有違責行為(估計你證明不了)。
第二,和開發商談合同,就合同細則進行爭辯,讓雙發達不成一致,這種情況就可以不簽正式購房合同了。
第三,即使你實現了這兩天,你的錢也拿不回來,因為即使開發商承認責任在自己,也可以耍賴說沒錢,讓你等著,即使法院強制執行也得有半年的法律規定強制執行期限,半年內你也要不到錢,這還不包括你原來打官司的時間。
『貳』 買房時,說是購房合同是網簽的,說是房管局定的,是不是那個合同不能修改購房協議書是怎麼回事
這個是當地房管局為了防止開發商一房兩買而設定的,這個合同的模板一般都是專固定的,你們那屬個地方無論誰買房子都是一個合同,這個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如果你發現有條款對自己不利或者有問題,可以在簽訂正式的銷售合同的時候,也就是你付款前與開發商簽訂附加協議,附在合同後面就可以了。
另外你說的都是事實,很多條款都是保護開發商的,對購房人很不利,但是沒有辦法,在中國就是這個德行,除非你不買房子了,O(∩_∩)O~,說的有點嚴重;不過這個都不是什麼大問題,大家都是這么過來的。
『叄』 你好!我買房與開發商簽訂了合同認購書,現在我想更名開發商以公司規定不能改名為由拒絕退還我的定金請問
1、既然已經簽訂抄了合同,襲那麼就不可以擅自更改名字了。如果真的有需要建議你和賣方協商溝通,通過協議的方法來變更。
2、法律依據: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概述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即對已經成立的合同內容的部分修改、補充或全部取消。
3、合同一方因故需要修改、補充合同某些條款或解除合同關系時,必須徵得對方同意。亦即以雙方達成的新協議,變更或解除原來的舊協議。變更、解除合同的新協議,仍按原合同的形式辦理。
『肆』 開發商不讓修改合同怎麼辦
合同是公平公證公開的,簽了違背國家相關規定的霸王條款那都是無效合同,如果內你執意要求更容改的話,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開發商應該改,如果他不改這里就有問題,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更改或者全額退款,我曾經也是房地產銷售人員,我很清楚
『伍』 開發商私自修改合同怎麼處理
可以起訴解決,要求開發商遵守合同條款。
1、買房合同簽定後,開發商不版可以單方面變權更合同。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開發商要變更合同,需與買房人協商一致。
《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陸』 開發商出具的房屋合同不能更改內容嗎
目前購買商品房是由開發商直接下載房地局網站的當地商品房買賣合同,然後雙方簽署的回,簽署之後房地局答會馬上備案,內容無法更改。你在簽字之前是可以提出修改相關內容的,但是簽字提交之後,雙方都無法更改合同內容!除非開發商工作人員與您同時到房地局相關部門要求更改。
『柒』 開發商不讓修改合同怎麼辦
合同是公平公證公開的,簽了違背國家相關規定的霸王條款那都是無效合回同,如果你執意要答求更改的話,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開發商應該改,如果他不改這里就有問題,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更改或者全額退款,我曾經也是房地產銷售人員,我很清楚
『捌』 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能不能修改
看情況,如果是紙質合同的話就可以修改。購房合同是根版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紙質的合同可以修改,買賣雙方在改動處簽字摁手印即可。網簽的價格沒有出入就沒問題。已簽訂的購房合同存在以下情形合同無效: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2、產權未登記過戶,合同無效。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4、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6、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7、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玖』 開發商出具的房屋合同不能更改內容嗎
開發商忽悠你!
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範本確實由政府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發放。但是,格回式合同中答很多地方是空白的,需要雙方商議後進行選擇或補充(你簽合同時肯定發現了這一點吧,很多劃有橫線的地方),這些地方正是很多開發商忽悠買房人、挖陷阱之處,開發商往往利用這些空白之處,填寫於己有利、規避風險的內容,然後謊稱格式合同範本是固定的,不能更改,讓買房人信以為真從而「自願」就範。
真相是:任何合同都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而非一方強加給另一方。請您牢記——《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就是合同自由!說白了,你有權對合同範本提出任何異議,對方是否接受,那是另一回事;但不給你提出異議的機會,這擺明了就是想讓你全盤接受開發商的意志。
『拾』 期房想賣,開發商說不能改合同,合理嗎
你把房子退給開發商抄.讓開發商再賣給那個人.這樣就不是二手房了.
只是合同換個名字而已.下家的錢直接給你就完了.
如果你和開發商不熟.你要給人家1萬塊(打個比方,具體給多少,你看著辦.)
跑腿的錢,當然,這個錢要下家出的.
你如果100萬買的房,賣給下家,他要給你110萬,你給開發商1萬.
讓開發商給你做退房再賣的手續.
打個比方而已,還賣了房,自己還能賺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