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山南頭幸福里8號和深圳羅湖幸福里8號是同一個開發商嗎
好像是同一個。你看中了中山的嗎?我有一個老鄉像也是買了南頭的。
B. 獲嘉縣幸福里小區的開發商跑了,銀行貸款還用交嗎房產證該問誰要
還貸款是與銀行借貸關系,開發商跑路是與業主的買賣關系。不是一回事
C. 寧鄉市安泰幸福里開發商在小區樓棟之間建立垃圾中轉站合法嗎
只要符合環保要求,經過批淮的建築,都是合法的。
D. 老大的幸福里吉星買房子是多少集
買房的時候要格外小心,多了解一些買房注意事項對你幫助很大的,我總結了一些希望幫到你:
第一類:虛假廣告
設計精美的廣告經常是吹得天花亂墜,很多購房人買某一個項目的慾望首先來源於房地產商的廣告或展會上的沙盤。「樣板房」也耍花招,一些開發商利用樣板房欺騙消費者,樣板房質量、結構與實際所交房不符、裝修中利用視覺誤差、傢具尺寸相對縮小等進行誤導。
應對:購房者要仔細閱讀購房合同中的內容,必要時還要把廣告宣傳的內容全部載入正式的合同中,這樣才有保證。
第二類:配套設施
開發商在銷售項目時對今後的生活配套設施承諾得完美無缺,但購房者真正領取了住房鑰匙准備入住時,會發現許多的承諾並不到位。
應對:購房者應冷靜分析各種配套設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為表面現象所迷惑。如開發商提供免費交通車,能長期免費嗎?二是調查教育設施是否為教育行政部門所認可。三是看周圍是否有替換的配套設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開發商提供的配套設施不配套,麻煩就多了。
第三類:內部認購
內部認購是房地產開發商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由於內部認購的商品房價格相對較低,從而吸引了許多買房者。但一些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其不受法律保護,購房者的權益也無法受到保障。
應對:最好不要購買這類商品房。至於想買低價房的業主或投資者,應選擇信譽好、實力雄厚、具有市場品牌的樓盤。
第四類:物業管理
開發商強迫業主接受其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損害業主的正當權益。或在一段時間後偷偷更換物業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應對: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對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服務期限超出一年的應提出反對意見,因為這屬於不合理的違反購房者意願的附加條件。
第五類:逃避債務
借破產逃債是許多公司常用的伎倆。一些不負責任的企業常常將資產轉移到另一項目中,或隱匿財產,抽逃資金,做假賬造成破產的假象,搞假破產。
應對:業主可盡量選擇信譽好的開發商,要分清股東與公司的關系,同時,明察暗訪項目公司的實際財產。
六類:亂收費
物業管理公司亂收費,通常表現在下列幾方面:
1.超出核準的價格收取管理費。
2.擅自提高收費標准,賺取收費差價。
3.擅自增加項目建設,而將費用分攤給業主。
應對:業主應積極參與,選出為全體業主服務的業主委員會。這樣業主委員會可以挑選信譽好的物業管理公司,或解除與信譽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合同,並有權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行為。
第七類:購房合同
購房者與地產銷售商簽訂的購房合同會有空白的地方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但如果雙方沒有補充條款,就應該注意合同的空白處別讓開發商做了手腳。
應對: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處應填上自己應有權益的內容。如無需填寫時,也應畫上橫線。
第八類:房產證拖著不辦
有些業主買房時開發商承諾在三個月之內辦理房產證,但有時好幾年房產證依然沒辦下來。幾年來每次去找開發商,對方都有一套托詞,用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正在辦理」。
應對:購房時看商品房是否「五證」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若不齊全,消費者購買後則可能拿不到房產證,商品房質量也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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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德惠幸福里岸開發商是誰
德惠幸福已按開發商是誰都會幸福的呀,開發商是誰,這個我也不太清楚啊,我也沒有在德惠居住啊。那想知道這個問題的話就長春市德惠市大廳大廳啊或者是
F. 泰安安居幸福里的開發商他坑爹了。。。。欺騙消費者。。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
1\首先他為什麼坑你?
2\你為什麼願意被坑?
3\有沒有不坑人的開發商?評判是否坑人的依據是什麼?
4\如何防止被坑?
以上問題希望有助於您理清思緒.
G. 瀘州幸福里開發商是誰
網路一下,你就知道
H. 成都華潤幸福里的開發商怎麼不是華潤置地而是成都錦興華潤置地有限公司
很簡單,後者是華潤置地成都公司的項目公司,公司名稱里不還是有華潤版字樣嗎?其實是一回事,權都是同一個公司開發、銷售、物業管理,都是一撥人,沒啥區別。
至於為什麼這么做?
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能同時開發若干個房地產開發項目,通常的做法是:針對不同的項目設立不同的項目公司,以一個項目公司運作一個或幾個項目。開發商作為公司的股東可以利用項目公司來規避法律風險,有可能一個項目即設立一個項目公司,各項目之間互不影響,即使某一項目投資失敗,開發商在足額繳付出資的條件下對項目公司所負債務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從操作層面來看,每一個項目都用同一個公司也不太方便,土地獲取、資金往來、稅務籌劃、甚至公司印章及資質材料的保管和使用都比較麻煩,還不如各自分開好些。
I. 請問幸福里二期的開發商是誰
長沙星河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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