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翻建房屋超出原有房屋面积怎样认定
1、属于扩建,将多余的面积以经济形式转让给他人合伙建房,如果他人非本村或非本组的,属于非法。2、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才可以相互调剂,前提是对方也要符合农村建房条件。
㈡ 如果农村宅基地面积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面积怎么办
1987年以前发生的超占、非法用地,可按当时的规定处理后以实际使用面积登记。
1987年以后发生的、在经批准用地时超占且符合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除后不能还耕或还耕后意义不大、经使用者申请保留使用的.
可考虑处罚并在其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后以批准面积登记发证,只在备注栏中注明“超占部分何时经何机关处理,今后在房屋有拆迁、重建等变化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的字样。
对于不符合规划、拆除后能与大块耕地合为一体的须责令拆除,在拆除前不能登记发证,但须进行调查并制作地籍草册,作为遗留问题.
待发证工作告一段落后再督促或运用法律程序拆除超占部分后登记发证。
(2)农村旧房翻建新房面积超出怎么办扩展阅读: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
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㈢ 2016年翻建的农村房屋标准面积是多少超出的会罚款吗
先办理建房审抄批手续后翻建房屋袭,各省标准不同,例如天津宅基地面积167平米,河北省200平米,超过各省标准的不能办理产权证,超出标准的面积每年都要交土地使用费,按每年一平米交3元、超过50平米的一平米6元,超过100平米的一平米9元,以此类推。
㈣ 以前老房子现在重建己超出原来面积还能办到房产证吗我能买吗
一般抄属于宅基地的话,只能翻袭盖不能增平。况且随便拆改也不让,得办理危房证,要不然新房子落成不给办手续。超面积的话,现在真不好说,因为很多地方都是要求限期拆改,符合标准发证,否则不给发证。建议你去你那边的县或区政府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看看能否协调解决。
㈤ 旧房子翻建,超出原址但建筑面积没有超,超出地皮是我围墙内的院子,这种情况算违建怎么办
需要说明的是抄建筑面积指的是所建房屋袭所有层数面积之和,而你的意思应该是占地面积,也就是无论盖几层,第一层的面积。翻建旧房,不超出原建筑占地面积,是不算违建的,但是,如果原建筑是单层,翻建以后加盖层数,是需要审批的,建议尽快办理手续。
㈥ 农村宅基地建房超出面积会罚款吗
农村宅基地建房超出面积会罚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或者由村委会征收超占部分面积的有偿使用费,也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㈦ 农村旧房翻新房,盖的新房比审批的面积大了20几平方米,现在房产证不让我办怎么办
找关系,交点罚款啥。
㈧ 城市居民房屋改建超面积国土局怎么处理
楼主,你好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第三条第三款是这样规定的:
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如确有证据证明该村民的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该村民多占的面积即是非法占用土地。村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有条件返还的,可以要求其返还,或者由村委会征收超占部分面积的有偿使用费,也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规定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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