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刚买的房子,开发商说没有供暖,我可以因为不满交房条件拒签收吗
要看当初买房时有没协议,如没有难办
㈡ 买了新房子。可开发商不给供暖。不装修楼道怎么办
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当然是搞开发商了,如果实在是不理你,可以去找一下物管看下如何?实在不行就只能去找社区了
㈢ 小区没有集中供暖,怎么办
大气源大型集中供暖机组,解决没有集中供暖的小区、写字楼等的难题。
不需热电厂也内不需铺设容管道,只要将设备直接对接建筑物的供暖、供热管道,就可以由一台机组带动5000~6000平米的供暖。
在室外温度零下40~50度的内蒙古、新疆等地,保持室温在23度左右的情况下,平均耗电量每天每平米0.15~0.2度。400-087-6996
㈣ 交了房东钱房子没有暖气怎么办
该找房东来解决这个问题,在租房前你需要确认好,是谁交暖气费。
㈤ 大家说买个楼房四五年了,没暖气,没天然气,这怎么解决
首先你要知道你们小区有没有暖气管道和天然气管道,如果有的话,只是你家没有通,这个可以找物业解决的,交个开户费就可以直接通的。但是如果你们小区没有管道,那么就比较麻烦,只能自己将就。
㈥ 新入住的房子供暖不热怎么办急!
以下是郑州新出的意见,希望你能在你所住的城市也找到相关这方法的帮助:
具体参考:
冬天到了,新买的房子暖气却不热,该找供热企业还是开发商?答案明确了。郑州市政府法制办昨天公布了《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新建房屋配套供暖设施保修期为两个供暖期,其间因供暖设施问题导致新房不热,开发商应当赔偿;如果是热源和供热管网问题,则由供热企业负责。
供热房质保两个供暖期
新建小区的房子,入住头一个冬天,暖气就不热,可是开发商、供热企业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每年郑州供暖期内,本报都会接到不少读者反映类似的情况。暖气不热,到底是谁的责任?《征求意见稿》做了比较明确的划分。
首先,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公共建筑需要实行城市供热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供热设施,要符合分户计量的技术要求。
开发商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低于两个供暖期。在保修期内因供热设施原因给热用户造成损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新买的房子暖气不热,业主弄清是小区供热设施的问题,只要在两个供暖期内,就可以找开发商索赔,并要求其维修。
《征求意见稿》规定,郑州市的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如果在保修期内用户没开通供热,则保修期供热设施的保修期可以顺延。
检修维护要避开供暖期
如果暖气不热的原因与小区供热设施无关,那就要追究供热企业的责任了。
《征求意见稿》规定,热源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因其原因,造成供热单位和热用户损失的,热源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按照面积收费的供暖用户室内温度为18℃(±2℃),供暖期内室内温度没有达到规定标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以双方确认的实际未达标天数向热用户核减热费。该费用应该在上一个供暖期结束后3个月内退还给供暖用户。
此外,供热企业检修供热设施、充水试压等工作应当在供暖期前进行完毕,并于前5天通知相关供暖用户。
供暖期内,确需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两日通知,因管网爆裂等突发事件停止供热的,应当及时向热用户说明情况,按约定退还停供时间的相应热费。
不申请私自停热仍要收费
每年都有一些供暖用户申请用热或停热时错过了时机,导致一冬天用不上暖气或者白白浪费供暖费。《征求意见稿》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5日前预交热费;申请用热、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增加或者减少用热面积的,热用户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到供热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有的供暖用户和邻居是共用暖气管道,自己想停热都不行,供热企业往往说这样会影响其他用户供暖。
《征求意见稿》规定现有的建筑使用如不需要供热的,可在非供暖期申请停止用热,供热单位可采取停热措施,但不得影响其他热用户的正常用热。
同时也提醒一些用户,自己关了家里的暖气阀门,这可不算停止供暖了,《征求意见稿》规定,只要用户不申请停止用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㈦ 我家新房没有集体供暖,冬天该采取什么取暖措施
买取暖气,很好用
㈧ 急急急!!冬天房子里没暖气怎么取暖好
买个电火筒,晚上坐在里面看电视或看书,超级暖和,价钱不贵,只是比较耗电,但是所有取暖电器都是耗电的
㈨ 刚买的新房,准备装修,但小区没有天然气,也没有统一供暖,正考虑冬天如何取暖
如后期开通燃气,建议预埋地暖备用,用空调过渡,后期配燃气壁挂炉。
㈩ 买房子住了进去,不供暖可以吗国家有没有强制供暖的规定。
不供暖可以。
但需向供热公司缴纳相应的供热基本费用。费用根据地方不同标准也不相同。以西安市为例:
市物发(2012)265号文规定,居民用户如果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五条: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交纳基本热费。
(10)买的新房没有供暖怎么办扩展阅读:
不用热或空置房的居民用户缴多少热费,这个问题先要看前提,如果是按流量计费,而且供暖设施可以关掉阀门,居民在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并在采暖期开始前(11月15日之前)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
如果是按面积收费,或是老式小区,没办法关掉供暖设施阀门采取隔断处理,空置费由业主和物业、热力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对此,还需要强调的是,必须在供暖开始前向物业提出报停申请,不能是中途提出。此外,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不使用的,暖气费物价部门没有特别规定,只要按照总热价的30%~60%收取都在合理范围内。
由于热的传导性,即使用户停止用热,也会受到其他邻居住户的热传导,并非不用就没有消耗热,从补偿热传导造成的成本角度而言,对所有用户收取年度基础供热费是合理的。
另外,有试验表明:只要一栋楼的其他用户都开始供热,不开暖气的房间室内温度也能达到12℃左右。为保护其他交费供热用户的利益,热力部门要征收基本供热费。收取基础供热费,在全国其他城市也是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