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开发商房子严重漏水怎么要求开发商
一、房屋尚在保抄修期内袭,业主可要求开发建设单位给予赔偿或给予维修,物业公司属于对该物业部分进行管理服务的第三方对象,不是商品生产者,无需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二、保修期外,物业有义务对房屋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即小修),法律规定物业中、大修时所产生的费用则由业主承担其维修费用,通过业委会讨论通过并向房管部门申请动用公共房屋维修基金给予维修。物业未能将该情况向开发建设单位或业委会报告,只能说明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权对物业提出整改或建议更换。
在此情况下业主将物业列入被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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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刚接的新房出现漏水怎么办
还是不要卖吧..卖的来话你要降价的..而且手续很麻源烦.有些渗水问题可以解决的而且你还没有入住呢.
给你钥匙之前验房了吗?
如果没验的话如果以后发生争执可以凭借这点去告他们.
但是不希望是这样我只是做个最坏的打算.
物业检修效率很低的,最好每天催促,记住一定要,因为我是干物业的,物业方的惰性都比较强,因为他们面对的问题比较多,因为户多.
不管是楼上装修还是不装修,渗水了,那都跟开发商有关系.
建议你最好让物业与开发商联系.让他们重新帮你整治,如果整治不行,那就要求赔偿.
『叁』 交房时发现房子漏水怎么办
首先你要通知开发商,开发商会通过物业或者直接联系相关施工单位来处理的,如果一直不给你处理,你也可以去当地住建局反应或者直接去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开发商和施工单位。
『肆』 新房交房后一直严重漏水,现在已经快8个月了,开发商一直拖着处理不好,没法装修入住,请问该怎么办
上当地质监站投诉,问题解决
『伍』 业主到了交房期,但是房子漏水严重,要怎么跟开发商处理好
要求开发商把房子修好后.在交尾款
『陆』 新房漏水,我该怎么办
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或是楼上或者隔壁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自己的房屋出现漏水,可根据法院审理的此类纠纷,概括而言,维权途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而定:
一、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同时,维修漏水可能需要进入上一层住房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对相邻关系确定的基本原则,楼上业主应当为楼下业主维修漏水提供必要、适当的便利。
二、漏水是因相邻房屋的原因所致,则可要求对应的楼上或者隔壁屋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一般而言,既可以选择主张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也可以选择自行修复漏水而主张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应注意的是,由于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漏水纠纷的原告负有证明存在漏水情况、因漏水遭受的实际损失、漏水的具体原因等事实的举证义务,所以需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漏水原因,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
三、大楼顶层的住户,可能会出现屋顶漏水的问题。由于整栋大楼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属于部分业主专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屋顶漏水可根据规定使用物业的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大楼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则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总之,一旦发现房屋“漏水”,可依法依规维权;但从降低成本和邻里和睦等角度考虑,各方最好能积极协商、友好解决,尽量避免争讼。
『柒』 买的房子漏水,该怎么办
找开发商,一般新房的抄免费保修期在一年之内。像你这样的房子我认为绝对必须得找开放商说事,让他们免费维修,知道问题解决为止。 可以通过司法程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人买个房子多难啊,几乎是要耗尽全部积蓄还要背上几十年债务,难道就买来个漏雨的房子么,对待此类问题业主应该毫不让步的与开发商斗争到底,如果开放商态度蛮横,打官司找媒体都可以,否则,他们以后盖房就更大胆的偷工减料了。没有买房的请注意了,对于房子常见问题应该在购房协议书上一一书名,如果出现那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这样以后万一出现了,我们就可以很顺利的维权了。
『捌』 刚拿到的开发商的新房,正在装修,房屋墙面已渗水,开发商修后仍然漏水,该怎么办能退房吗
国家规定建复筑防水质量5年,制从竣工验收之日算,保修期内漏水由开发商或建筑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超过质保期由老百姓自己掏钱维修(有的小区物业会负责)。
由此可见,国家对建筑防水不是很重视,不认为建筑漏水是多大的问题,以漏水为理由进行的上诉基本上都是徒劳。
不管开发商给您维修几次,或者以后物业给您维修,坚持的都是5年质保的底线,事实上您从市面上能找到的防水材料都是执行这个标准。
如果您希望今后彻底解除漏水烦恼,就用脲基防水涂料重新做防水层。
『玖』 新房顶楼,交房时发现房顶漏水严重,怎么办
保修期自交付日算起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如业主和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对保修期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但约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不能低于上述规定。
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担责
业主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均为格式合同),约定了价格、面积、违约责任、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等。由于业主和开发商构成买卖关系,房子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对其房屋产品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是必然的,建议业主向开发商协商解决。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比如渗漏问题,如果是施工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限内,建议业主及时向开发商(或其委托的物业公司)反映,要求其履行质量保修责任。
不履行保修义务应司法解决
业主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合同约定了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即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追究方式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及时通过如司法途径或仲裁方式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进行了明确: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公共部分启用住房维修基金
房子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属合同违约行为,建议业主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