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判断买房最佳时机掌握五大黄金定律!
房价涨跌不定,很多没有买房经验的朋友都很疑惑,然后在犹豫和观望中就错过了买房的最佳时机。到底什么时候买房最便宜呢?怎样选择买房时机呢?
其实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自己学会分析房价趋势,根据某一地区的发展情况,如果我们学会了分析房价趋势,就很容易找到比较合适的购房时机。如果不太会分析房价趋势,就看看小编的建议吧。
一、看信贷政策的变化
银行的信贷政策可以当作未来楼市走向的方向标,主要体现在房贷利率折扣上。银行松,说明市场看好,投资客涌动,楼市一般呈向上趋势;银行收紧,说明市场风险加大,政策调控,投资客抽身,绝大部分卖家着急,买家观望,楼市一般呈向下趋势。
当然,每年年底的时候银行的可放贷金额往往比较少,也会收紧房贷的审批发放,这不足以代表未来楼市的走向。
二、看二手房中介的反应
一般来说,中介对于楼市走向的反应更加灵敏。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介门店的到访量,二是中介的电话量。
当他们的门店客户到访数量很高时,往往推销房源的陌生电话就会很少,这时候说明楼市更倾向于卖方市场,房源供不应求,房子的价格也就水涨船高;反之,则说明楼市更倾向于买方市场,房源供过于求,市场自然就会降温。
三、从价格走势进行判断
如果供给增多而真实需求也增多,则此时房屋的价格持平或者小幅上扬,是买不到便宜房子的;如果供给增多真实需求保持不变,则房屋的价格就会有所下跌,这时才是购买房屋的最佳时机。
四、从市场中客户的购房行为来判断
别人疯狂我恐惧,别人恐惧我疯狂。也就是说当房地产市场疯狂上涨,大量的购房者争相恐后的入市时,我们应该冷静下来,做个理性的投资者,不应该跟风入市。
这个时候的接盘侠是最多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卖方市场,这个时候应该卖出而不是买入;当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行,购房者谈房色变,售楼中心门可罗雀时,那么说明机会来了,这个时候的价格是处于相对低位的,不管刚需还是另作他用,都是一个购房的好时机。
五、新政支持
中央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买房的时候,刚开始一两个月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一般都会观望一阵,等到确定政策不可抵抗的时候,才会乖乖执行。
比如限购令刚出来的时候,开发商都是死撑着不降价,但后来看中央坚决贯彻这项政策的决心后,纷纷扛不住开始降价。因此政策出台一两个月的时候比较适合出手。
当然,除了以上这几点外,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特色,买房也要“因地制宜”,而且不同的购房者需求也不相同,刚需、改善、自住、养老、上学等,买房时机也要区别对待。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1-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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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1、购房限购令,是从哪年开始实施的(11年知道具体时间吗国家是否有相关条文或政令)
1:真正完全实施是在11年5月1日。完全开始实施以前,放风时间很长。
2:有规范但是都没被实施,回这是一场地答方政府和政府的博弈。最后目前看地方政府在上峰。
3:两者个人所知知识并无关联。
4:限购令以前购买的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之后购买目前不能办理。
⑶ 什么是限购以认房为准
就是限购令如何判定是否是购买二套房。住房的套数认定为“认房不认贷”,即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即使首套住房没有利用银行贷款购买,再次购买住房同样将被认定为二套住房。
⑷ 限购是以买房时为准还是以登记时为准
买房时候办贷款 银行会查相关记录。
⑸ 限购政策以什么为准网签还是面签
以网签为准
⑹ 上海房产交易中心服务热线:新政以网签或新盘认筹时间为准
1月21日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合市房屋管理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条,涉及土地、限购、信贷、新房摇号、税费等内容。
其中,《意见》明确,离婚3年内购房的按照离婚前家庭套数计算;不满5年的住房一律全额缴纳增值税。该新政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意见》提到,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意见》规定,新政于今日(1月22日)正式执行。
那么,对于目前正在交易过程中的住房来说,将如何界定?
针对这一问题,澎湃新闻拨打了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热线(962269),获得的反馈是:目前交易中心口径是二手住房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而一手新房则以认筹时间为准。
这也就是说,二手房住宅交易在1月21日以前(含)办理了网签业务的,适用老政策,不受新政影响。
而新房的认定界限则以认筹时间为准,在1月21日之前(含)参与认筹的适用老政策,在1月22日之后,若此前参与认筹的楼盘摇号无果,再参与其他楼盘摇号的按照新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心人士提醒:参与认筹或新房买卖目前尚未签订合同,但通过摇号且已付定金的人员名单需以开发商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名单为准,在核查名单无误后按老政策核查限购资格。
此外,《意见》还调整了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对此,上海纳税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的执行时间是1月22日,并以网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1月21日以前(含)办理了网签业务的住宅,适用老政策,不受新政影响。
⑺ 购房时间是按购房合同上的时间算还是按房产证的时间算
购房时间是选取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当房屋产权证和契税专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属明的时间不一致的。哪个注明的时间早就选择哪一个作为购房时间。
购房是指向房地产商或者其他开发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产业主购买二手住房,通过广告、网络信息、房产中介等获取房子的详细信息,然后比对后决定购买。
(7)新房限购时间以什么为准扩展阅读:
(四)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五)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应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到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发票。
(六)对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对外销售的,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
⑻ 上海:新政以网签或新盘认筹时间为准
1月21日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合市房屋管理局等8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条,涉及土地、限购、信贷、新房摇号、税费等内容。
其中,《意见》明确,离婚3年内购房的按照离婚前家庭套数计算;不满5年的住房一律全额缴纳增值税。该新政自2021年1月22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意见》提到,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意见》规定,新政于今日(1月22日)正式执行。
那么,对于目前正在交易过程中的住房来说,将如何界定?
针对这一问题,澎湃新闻拨打了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热线(962269),获得的反馈是:目前交易中心口径是二手住房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而一手新房则以认筹时间为准。
这也就是说,二手房住宅交易在1月21日以前(含)办理了网签业务的,适用老政策,不受新政影响。
而新房的认定界限则以认筹时间为准,在1月21日之前(含)参与认筹的适用老政策,在1月22日之后,若此前参与认筹的楼盘摇号无果,再参与其他楼盘摇号的按照新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中心人士提醒:参与认筹或新房买卖目前尚未签订合同,但通过摇号且已付定金的人员名单需以开发商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名单为准,在核查名单无误后按老政策核查限购资格。
此外,《意见》还调整了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对此,上海纳税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的执行时间是1月22日,并以网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1月21日以前(含)办理了网签业务的住宅,适用老政策,不受新政影响。
⑼ 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本帖最后由 欲水静舟 于 2011-11-9 14:47 编辑 新快报讯 广州“限购令”———《关于严格执行回我市商品住答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昨日正式实施,时间界定标准也已经明确:一手房以房管局阳光家缘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房交易以房地产交易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也就是说,昨日开始,广州市户籍家庭或者常住非户籍家庭就只能网签购买一套房,而之前已经下定金一口气购买两套房的家庭,其中一套房就不能再进行网签购房合同了。 同样的,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如果一口气购买了两套房但又未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递件、获得收件回执的,就无法买到两套房了。而且房管局还明确,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予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这一规定杜绝了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借“赠予”方式钻空子进行交易的可能。 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这种制度感觉还是比较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