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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物业要交接哪些

发布时间:2021-02-02 04:21:17

新房交房前需要准备些什么

收房时间大事,也是件麻烦事,收房前要准备什么呢?有经验的前辈告诉我们需要准备收房资料、验房工具,记号收房时间,与有经验的业主同行。

1、收房资料

购房合同、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干张,交款收据,按揭客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两份;备足购房尾款、维修资金、物管费、办理分户产权手续的有关费用等售楼说明书,验房时可对照查看厨房、卫生间等附送的设备是否符合发展商当初的承诺。

2、验房工具

除了常见的电筒、长棍子、卷尺、木榔头等工具外,有条件还可准备:带有日期显示功能的相机一部,以便拍下有问题之处作为凭证;扁形三插头小电器一个,插入屋内各个电源插座检查电源是否已全部接通;易贴便签,写下问题所在及维修意见,贴在出现问题的地方,以便维修人员查找。

3、收房日期

一般开发商会提早15-20天左右通知业主收房,通常选择第一、第二天去收房的人最多,因此验收房子的工作人员不会有太多陪同时间仔细地看房子,所以选择第三天或第四天收房比较好

同时,还要切记应先验房再签字收楼。专家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将先验房再收楼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如果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

新房收房的手续及流程: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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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房屋交付前物业要做哪些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十一条 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一)物业买卖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五)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六)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二)移交有关图纸资料;
(三)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五)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六)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七)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 现场查验20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进行清点和核查,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一)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

第十八条 现场查验应当综合运用核对、观察、使用、检测和试验等方法,重点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十九条 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时间、项目名称、查验范围、查验方法、存在问题、修复情况以及查验结论等内容,查验记录应当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现场查验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复验。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派专业人员参与现场查验,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的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第二十二条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第二十三条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内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十五条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交接义务,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交接记录应当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签章确认。

第二十七条 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的承担,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业主。
第三十一条 物业承接查验可以邀请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可以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协助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公证。

第三十二条 物业交接后,建设单位未能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自物业交接之日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凭借关联关系滥用股东权利,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损害物业买受人的权益。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物业交付期限届满为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不符合交用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共同侵害业主利益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对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本办法履行承接查验义务的,由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移交有关承接查验资料的,由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的,对建设单位予以通报,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物业承接查验中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调解。
第四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承接查验活动,可以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希望对你有用!

❸ 新房交房应办理什么手续业主需要提供什么

交房一般程序 1.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电话、传真、信件等。稳妥起见,开发商在用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之外,最好能同时使用挂号信件的方式,否则,很难证明自己已向购房者发出收房通知,有可能造成承担延期交房责任的不利后果。 2.购房者交纳有关费用。如房屋价款结算、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 3.验房。购房者对房屋进行验收,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出,开发商进行整改,修理后再由购房者验房。 4.购房者接收房屋。房屋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将钥匙交给购房者。一般而言,钥匙的交付是房屋交接的主要标志。除了所。1.带齐身份证件、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及全部购房资料以业主身份前往。领取房屋交付必备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程序不同于开发商单方拟定的试图分散与回避问题的程序,本程序的拟定完全按双方所签合同及法律规定拟制,在此问题上集体收房代。
新房交房要注意什么,新房交房有什么手续?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电子材料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标准等作出说明。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商品房交付使用时,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再签署房屋交接书。开发商不提供的,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同时。开发商不出示的。商品住宅售出后、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我说说几个简单的吧 . 1.就算是收了房子,如果有出现问题物业或开发商还是要管的.所以验房时大面上看一下就好了.别太挑了 . 2.看好。一、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

❹ 物业交房一般都有什么流程,我们要注意什么

一、物业交房流程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领取收房验房表,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综合验收,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重要的验房环节。

4、问题解决方案,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验收完付款,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钥匙,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的物业关系,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二、交房注意事项

1、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3、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4、遇配套问题可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4)新房交房物业要交接哪些扩展阅读: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参考资料:交房-网络

❺ 物业公司交房的时候是什么流程

1、验证签约组。

负责业主身份验证、填写《业户成员登记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
2、收费组。

负责收取物业管理费及电梯运行费。
3、收楼组。

负责交接房屋钥匙,现场房屋验收。
4、物料准备。

《房屋验收记录》

(5)新房交房物业要交接哪些扩展阅读:

交房须知:

1、交接手续办理流程图。

2、办理交接需业主提供的资料 :

(1)业主需带商品房购买合同。

(2)业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一寸免冠彩照每人三张。

3、办理交接需缴纳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每月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办理入伙时预缴半年)。

(2)电梯运行费每月按建筑面积0.5元/平方米(办理入伙时预缴半年)。

4、办理交接时需签订的文件和填写的表格

(1)在《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上的空白处签字。

(2)填写业户成员登记表、房屋验收记录。

(3)交接会签单的记录。

5、办理交接手续注意事项

(1)检验是否业主本人到现场办理,如果不是必须提供业主本人的书面委托。

(2)办理交接时,必须按《交接会签单》的顺序逐项办理,每个经办人在办理项目结束后,必须填写《交接会签单》把会签单和所签资料一起传到下一程序,接受人必须检查上道程序无误后,再进行办理。

(3)设备部验房时,注意房屋验收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水电抄表是否齐全,并对房屋验收情况做详细记录,对所需维修事项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或部门,《房屋验收记录》需业户签字后,交物业办公室存档。

6、整理归档 整理业主提供的资料(商品房购买合同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和填写的表格(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户成员登记表、房屋验收记录、交接会签单),检查所有表格的填写情况及房屋验收记录的复查。

❻ 新房子交接时,要注意什么大神们帮帮忙

首先是你的房子是装修的还是毛坯房? 基本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验收: 1.从国家规定的房间内的层高不低于2.6米; 2.观察窗户是否严密,窗扇开启灵活,是否存在渗水问题?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有无开裂情况。 3.洗手间的卫生器具按装是否好用,冲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各个器具全放水! 4.室内门是否变形,开启灵活,装饰面是否滑伤,颜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仔细检查地面地砖是否空鼓?房间方正,地板是否有响声等?水泥的地面裂纹情况! 6.房间内的强弱电是否好用通电,是否合理?如有万用表试查! 6.房间方正、朝向采光情况?将来采暖、煤气等装的位置?查看水电的畅通情况,打开水查漏堵,尽可能的让水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水压,二来看水排水速度! 7.最重要的是进户位置? 8.实用面积,有必要的话先量一量,心中有数? 9 .还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质量、乳胶柒的质量、分色线是否平直、阴阳角是否平直等等,特别是厨房、卫生间、外墙等位置的墙体有无渗漏,有待验收时检查。 10最后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等尺寸记下来,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可以交钱;若有问题的话要求解决方案和时间,看是否影响交房,如影响就要交涉了! 本人为本专业人员多年,以上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我发个例件给你看看,供借鉴! 用电、费用成为矛盾焦点 收屋验房先看电表 新年新房拿钥匙本来是件高兴事儿,好容易盼到了这一天,刀先生却乐不 起来了:合同上明明写着小区供电是市政电,交房时却变成了临时电,想仔细 看看房子,却被告知不交齐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一大堆费用别想拿钥匙…… 新年过后,随着众多楼盘的陆续竣工,交房高峰即将来临,交房大战也不可避 免地打响了。 元旦春节前后,是北京楼盘竣工交房的一个高峰,而每年收房高峰的来临 也会引发许多矛盾,交房大战往往使得开发商和业主两败俱伤。业内人士提醒 消费者,收房时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将验房时发现的问题书面呈递 给开发商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李女士在南三环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入住一年后才发现小区用电还是临时 电,找到开发商理论,对方早已没有了当初卖房时的热情,一拖再拖始终解决 不了。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小区使用临时用电的现象非常普遍,“以前还都藏 着盖着,现在好像变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据他讲,出现这种情况,除了 市政供电线路铺设进度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开发商没有按有关规定向供 电部门缴纳相关费用,而临时用电由于电压不稳,经常会出现跳闸等现象,不 能保证居民生活正常用电。一位售楼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用的是不是市政电, 可以到住宅所在地的供电公司查询,除此之外,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它用 的是不是插卡式电表,如果不是,而开发商又说不出具体什么时间换,那就要 小心了。 除了用电问题,各种费用的缴纳也是引发交房大战的原因,业内人士提醒 购房者,收房时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验房后,业主需要缴纳的费用主 要有:未支付的购房款尾款、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而契税、公共维修基金 等是业主在办理产权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回答:2005-01-19 21:50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共0条评论...其他回答 共3条回答评论 ┆ 举报 有一说一 [学长] 新房入伙验收注意事项 来自:新浪房产 绝大部分网友是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往往会不知所错,碰到的问题:怎么验收房;交房手续是什么;交房要付多少钱;碰到房子问题怎么办;什么是房子质量问题等等。建议收房日期:一般房产商通知我们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过程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验收房子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凯文顾问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最后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

❼ 物业交房需要哪些流程

拿到房子,很多业主对于物业验房流程不了解。房子已经购买了,但是在验房是多注意下细节,发现房子问题,可以在签字前追究相关责任,减少日后因房子出现的各种问题烦忧,造成不必要的开销。物业验房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1、验证签约组:负责业主身份验证、填写《业户成员登记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

2、收费组:负责收取物业管理费及电梯运行费。

3、收楼组:负责交接房屋钥匙,现场房屋验收。

4、物料准备:《房屋验收记录》

二、交房须知:

1、交接手续办理流程

2、办理交接需业主提供的资料 (1)业主需带商品房购买合同; (2)业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一寸免冠彩照每人三张。

3、办理交接需缴纳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每月按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办理入伙时预缴半年); (2)电梯运行费每月按建筑面积0.5元/平方米(办理入伙时预缴半年)。

4、办理交接时需签订的文件和填写的表格 (1)在《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上的空白处签字; (2)填写业户成员登记表、房屋验收记录; (3)交接会签单的记录。

5、办理交接手续注意事项 (1)检验是否业主本人到现场办理,如果不是必须提供业主本人的书面委托。 (2)办理交接时,必须按《交接会签单》的顺序逐项办理,每个经办人在办理项目结束后,必须填写《交接会签单》把会签单和所签资料一起传到下一程序,接受人必须检查上道程序无误后,再进行办理。

物业验房流程,两书一表交房不可少,细节要注意:

  1. 首先在物业公司查验、索要“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该小区确已达到交付条件,具备向业主交房的条件;

2.业主委托专业人士或验房师对房屋质量进行综合查验;

3.业主就查验中存在的若干质量问题形成书面材料(验房报告书),向开发商、物业公司提出整改、维修申请书,并由接收人签字确认;

4.开发商、物业公司接到业主申请后应与业主协商,拿出改进意见、解决方案或达成书面整改协议;

5.根据协议整改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再次达成书面协议;

6.房屋整改维修完毕后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

7.缴纳各项物业、契税及维修基金费用;

8.业主开始进行室内装修。关于物业交房的流程就介绍到这里了,买房子的整个过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交房环节十分繁琐,熟练掌握好交房过程中所需要的手续和技巧等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大的方便。在交房中需要的手续、交房手续以及验房技巧都是一些常识。我们应该多多学习哟。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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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新房装修与物业有何交接

第一,装修方式复一定要写自装。现在制好多物业把装修公司当菜,要收装修管理费的,而装修公司是不会出这个费用的(包括押金什么的),所以,一定要写自装。
第二,施工人员出入证,建议办两到四张,因为好些物业公司是不退这个出入证的,市场上一块钱的塑料膜卡片,他要卖到你20元以上,这个费用也是业主出的。
第三,如果需要填写施工项目,请把能填写的全部填写上,哪怕用不上,也不要到时候漏写了,给物业留下扣除装修押金的借口。
第四、一定问清楚哪里可以拆除,哪里不能拆除。好多小区都有奇葩的户型,明明是隔断非承重墙,从结构安全方面可以改造的,物业就是装傻充愣,等你装修完毕了,就有了扣除装修保证金的理由。
第四、把水费、电费提前预交,预交以物业充值最高限额。
第五、问清楚物业装修期限的限制和装修施工的限制。
第六、必须问清楚上材料下垃圾电梯的实用限制,还有沙子水泥这些能否在小区外购买,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有没有楼霸。

❾ 新房交房前需要准备些什么

1.免除收房伤痛,从签合同开始 为避免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将风险控制在前期。
签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房时间,收房程序(如先验房,无异议后再收房等);验房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定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最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同时注明收房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最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造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房时的麻烦。 越来越多的准业主们即将面临入住问题,开发商将把自己梦寐以求的房子交到自己手中,可是如何收房,有什么交房标准吗?是否是开发商发了入住通知就算交房了呢?当然不是,下面就是一些收房入住必须了解的一些问题。
2.切记查看“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一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些开发商甚至连消防这样的关键环节都没有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就已经通知业主入住了。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像消防这种关键环节,一旦出了问题,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故,对于业主来说,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业主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有关部门是否出具了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开发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开发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提示: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检查房屋结构及面积 首先业主应检查售楼合同中的附图与房屋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房屋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其次应查看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4.先验房后收楼 先验房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房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开发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房文件上签字,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业主进得房去,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申诉起来也很被动。负责任的开发商会积极善后,无良心的则会实施拖延战术,让业主劳心劳力,这对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房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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